21 July 2011

萬般皆不是

所謂小城無大事,堂堂香港第一大報,將拍AV的糾紛放上頭條,實在有失風範。而見於在下此等微小博客,倒還算適合。

先看看是怎麼回事吧: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721&sec_id=4104&subsec_id=11866&art_id=15450584

此事警方震怒,警察們群情洶湧,看勢頭似要號召公務員集體大遊行直逼七一,網上留言的激烈情度直追新界快被「理順」的原居民。所謂「今日吾軀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不知我們這批整天憂國憂民的警察先生女士們當日制服菜園村居民時,可有想過自己也會有需要抗爭的一日。曹子健七步成詩,告訴大家「相煎何太急」,又不知他們現在可有一點體悟。

不過大家別誤會,以為我又會像往日一樣批評警察。相反,我是來為他們說話的。

有市民不明所以,認為他們「反應過敏」,小題大造,以前劉德華也演過雷洛傳,亞視也重播過徐步高呀,怎麼不見有警察投訴「影射」﹖

在下認為不然。此等見識,證明回歸祖國十四年,香港人仍是閉門造車,孤芳自賞,毫不了解國情。留意了:穿警服演強姦犯的那位演員,複姓加藤,單名一個鷹字。

這樣就出了問題。

翻我國史書,自始皇帝起,皇權至上,其中一個習俗,名為避諱。與皇之名同音者改,同字更要改。也不想想,我們新任的警務署長,外號叫作甚麼﹖就叫做禿鷹。其行事者,雷厲風行,英明果斷,上台時揚言不會做SORRY SIR,「鷹」派領導,於今時今日,警方控制示威場面已一洗以往之頹風,震壓亂民行有餘力,胡椒噴霧揮灑自如,一派皇者典範,據稱深得一眾上中下層警務人員之愛戴。這個不識好歹的小小導演,東瀛倭國的區區男優,膽敢犯諱,豈不罪大惡極﹖特別是署長那班無時無刻不為了侍候大人那雙閃拎拎亮晶晶的皮靴的直屬手下,更是趁此良機,乘虛發難,建功立業,就在今天。

況且影射身份還是小事,更重要的還在後頭。想此加藤鷹何許人也﹖雖獲冠以金手指之名,但誰都知道,他就「死淨隻手」,下半身早就廉頗老矣,豈不暗示,甚或明示署長無能﹖女優更是不行,觀此女一副妖唇媚目,神色放蕩,豈及我神州佳麗之情深款款,妾意綿綿,暗示署長飢不擇食,品味低下﹖如果前罪要發配充軍,此罪就當誅連九族。

在我天朝大國,無論大事小事,通通都是政治事件。香港回歸十四年,自然要「向祖國靠攏」,單此犯諱一事,就得考慮警察內部的派系鬥爭,利益瓜葛,當初審批此電影的有關人等會否被責失職,丟了署長的臉面因而下台,其派系元老勢力會否因此而由盛轉衰,與此事有關或無關人士會否被連坐等等。當閣下認為那些小卒「反應過敏」,只要閣下念及此處,想想人家烏紗可能不保,甚至失去以後幾十年長俸。那就能明白,個個紅衛兵上身,鼓足幹勁,奮勇爭先,他們其實一點也不「過敏」。

因此,明光社等道德團體以後可以安枕耳。大家忘了嗎﹖前幾天我們的曾警務署長偉雄閣下才對記者說「冇人有特權」,拍AV的當然更沒有特權,以後但凡有任何AV情節與閣下身份有關,例如學生(97年夕樹舞子就被人投訴過),教師,警察,護士,消防員,裝修工,小販,家庭主婦,甚至路上行人,反正投訴也不是警察的特權,所有已被,或將被用作拍AV的角色,有關人等一律投訴,警方為表公正,自然亦會「主動調查是否有人違法」。衛道之士最近最深惡痛絕的3D肉蒲團可以即時落畫兼賠到蕭若元破產了,用古裝戲服,整套戲還不是影射我國人民個個都荒淫無道﹖我們也不要多,每人要蕭公子賠個十元八元就可以了,我國十三億人口嘛,也不可以要人家太難過。

那以後AV可以拍的題材,就剩下外星人了。

啊,對不起,那你會影射《阿凡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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