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February 2010

遲來的麥兜問題

早應該寫這篇的。

說實在話,麥兜幫曾蔭權賣廣告,我覺得沒有甚麼大不了。打開門口做生意,麥兜從沒有說過要為民請命,也沒有為大家「成功爭取」過任何東西。嚴格來說,他從來沒有官方聲明過自己代表著任何的道德價值。所以幫特首賣廣告,極其量只可以說改變以往的作風(雖然我不認為是),像九記改用了雪藏的牛腩做米粉一樣,不合口味,可以不吃;將之打成罪人然後呼籲大眾杯葛,就太過感情用事了。

曾蔭權找個卡通人物來拜年,實在無可厚非,總比他拉行政會議成員出來好。我們有甚麼高官﹖唐英年,梁振英,曾俊華,一字排開,不用等到初三赤口,大家就會對著電視罵娘。

再講,只是拜年,又不是宣傳高鐵,更不是跟著董伯伯一人一句「中國好香港好」。重點是,就算不找麥兜出來,曾蔭權還是會出來跟大家拜年的,例行公事,反正眼前鬼卒皆為妖,蜀中無大將,找個卡通人物出來襯托一下,尚在情理之中。而要選卡通人物,曾蔭權又實在沒有太多選擇。不選麥兜,可以選甚麼﹖老夫子,或者聶風和步驚雲﹖come on,麥兜是唯一比較正常一點的了。

This mustn't register on an emotional level. 實在太小題大做了。

19 February 2010

致各讀者

轉貼不是問題,麻煩告知在下一聲。至少人地係背後鬧我乜,我都心中有數。

多謝。

18 February 2010

獅子與狼

轉貼(from http://snowysoso.blogspot.com):

上帝把兩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

上帝還給羊群找了兩種天敵,一種是獅子,一種是狼。


上帝對羊群說:「如果你們要狼,就給一隻,任牠隨意咬你們。 如果你們要獅子,就給兩頭,你們可以在兩頭獅子中任選一頭,還可以隨時更換。」

這道題的問題就是:如果你也在羊群中,你是選狼還是選獅子?很容易做出選擇吧?好吧!記住你的選擇,接著往下看。

南邊羊想,獅子比狼兇猛得多,還是要狼吧! 於是,它們就要了一隻狼。北邊羊想,獅子雖然比狼兇猛得多,但我們有選擇權,還是要獅子吧!於是,它們就要了兩頭獅。

狼進了南邊羊群後,就開始吃羊。狼身體小,食量也小,一隻羊夠它吃幾天了。這樣羊群幾天才被追殺一次。

北邊羊挑選了一頭獅子,另一頭則留在上帝那裡。這頭獅子進入羊群後,也開始吃羊。獅子不但比狼兇猛,而且食量驚人,每天都要吃一隻羊。

這樣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殺,驚恐萬狀,羊群趕緊請上帝換一頭獅子。 不料,上帝保管的那頭獅子一直沒有吃東西,飢餓難耐,撲進羊群,比前面那頭獅子咬得更瘋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連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邊羊群慶幸自己選對了天敵,又嘲笑北邊的羊群沒有眼光。北邊羊群非常後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換天敵,改要一隻狼。

上帝說:「天敵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必須世代相隨,你們唯一的權利是在兩頭獅子中選擇。」

北邊羊群只好把兩頭獅子不斷更換。可兩頭獅子同樣凶殘,換哪一頭都比南邊羊群悲慘得多,它們索性不換了,讓一頭獅子吃得膘肥體壯,另一頭獅子則餓得精瘦。

眼看那頭瘦獅子快要餓死了,羊群才請上帝換一頭。這頭瘦獅子經過長時間的飢餓後,慢慢悟出了一個道理:自己雖然兇猛異常,一百隻羊都不是對手,可是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羊群隨時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裡,讓自己飽受飢餓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餓死。想通這個道理後,瘦獅子就對羊群特別客氣,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

羊群喜出望外,有幾隻小羊提議乾脆固定要瘦獅子,不要那頭肥獅子了。一隻老公羊提醒說:「瘦獅子是怕我們送它回上帝那裡挨餓,才對我們這麼好。萬一肥獅子餓死了,我們沒有了選擇的餘地,瘦獅子很快就會恢復凶殘的本性。」

羊群覺得老羊說得有理,為了不讓另一頭獅子餓死,它們趕緊把它換回來。原先肥壯的那頭獅子,已餓得剩下皮包骨頭了,並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道理。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點,它竟百般討好起羊群來。

而那頭被送交給上帝的獅子,則難過得流下了眼淚。北邊羊群在經歷了重重磨難後,終於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南邊羊的處境卻越來越悲慘了,那隻狼因為沒有競爭對手,羊群又無法更換它,它就胡作非為,每天都要咬死幾十隻羊,這隻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的血,還不准羊叫,那隻叫就立刻咬死那隻。南邊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嘆:「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要兩頭獅子。」

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選擇題,據我多次親自嘗試的經驗,如果問歐美的朋友,大多數人都會選獅子,但是如果拿來問我們自己華人,大多數人都會選狼(包括我自己)。

領悟到了嗎? 握有決定權的才有生機,否則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了,當你覺得你的快樂,是別人帶給你的,那麼你將永遠不快樂,因為,你必須時時仰望著別人的臉色與情緒,來決定你的喜怒哀樂。當你覺得你是所有快樂滿足的來源,那麼你就是那個時時處於快樂天堂領悟的人!

「你」決定你自己的一切。

故事的含意就不在這裏討論了,我想說的是,作為一個讀科學的人,總是會用不同的方法來解決同一個問題,用不同的角度來演繹同一個問題。

這就是我的意思了。

15 February 2010

商標

這是引述明報的報導:

「民建聯葉國謙接受查詢時,承認曾向海關舉報,但強調並非出自政治打壓,他說﹕「見到有人盜用我們的標誌,便要保護知識產權,維護香港法治。」葉國謙稱,民建聯只想阻止有關人士繼續盜用標誌,無意索償。」

而所謂「民建聯」的商標,是這個:



所以我常說,壞人並不可怕,蠢人才可怕。原來「禮義廉」是民建聯的註冊商標,葉國謙不說,我們還真的不知道。

寧生敗家仔,莫生蠢鈍兒。新一年祝各位聰明伶俐,醒醒目目。

請呀,請呀。

05 February 2010

道德淪亡之兆

近日最常見罵民建聯的口號,除了民建聯最無恥外,叫做「民建聯禮義廉」。

所以說,香港回歸十二年,市民教育水平下降,中英語文水平下降,收入下降,政府法治意識下降,連大家的道德標準,也一同下降。

用「禮義廉」三隻大字和民建聯相提並論﹖

孟曰:「辭讓之心,禮之端也。」觀乎民建聯議員在議會中囂張拔扈,目中無人,當市民及其他議員是白痴的態度,這個禮字,實不知從何說起。

孟子又曰:「羞惡之心,義之端也。」知羞惡者,知恥也。民建聯知恥否﹖

是誠不能也。

至於廉字,這個政黨的黨員絕大部分是共產黨的,共產黨是一個廉潔的政黨嗎﹖除了在電視機前公開告訴大家「中國的人權是最好的」的唐家璇外,連胡錦濤溫家寶也不敢胡亂承認吧。

玩兜圈不是問題,但也不是這樣,侮辱我國古賢先哲,堯舜禹湯。

簡直豈有此理。

03 February 2010

講和做

跟親友吃飯,席間提到我又在諗書,堂弟們於是傳來羨慕的眼光。

我卻馬上教訓他們。

「記住,這個世界,衡量一個人的能力和品行,最愚蠢是看兩種東西,第一是學歷,第二是宗教信仰。」記住這兩點,未必能令你更聰明,但至少沒那麼容易被人「老點」。

首先是學歷。

香港人讀書很好,因為考試技巧好。但這跟辦事能力,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極其量可以說你擅長「揣摩上意」,所謂高分低能,別懷疑,世界上這種人多的是。當然,高分又能幹的人也很多,但,如果他是能幹,你從他的工作表現就可以判斷,根本不用看學歷;相反,如果一個人學歷不足,但能幹,那麼先看學歷,先入為主,你很可能會跌眼鏡。

看學歷判斷人的原因只有一個:懶。因為容易,一眼望去,高分低分,還不一目了然。至於從行為上看,要花時間,花精神,花心機,機會成本大。所以我經常說,人有賊性,都是捨難取易的。

至於宗教信仰,更是荒謬。

我說我信耶穌/阿拉/釋迦牟尼,還有林林種種,只是隨口說,除了這幾位神尊之外,誰敢肯定我不是﹖重點是,你claim自己信某個神,或者某些神,機會成本,是零。而偏偏世界上有種人,聽見別人說自己是甚麼教徒,就先入為主認為他「一定係好仔/女」,然後對他毫無顧忌,或者一廂情願,他做錯事,也會「唏,佢唔會咁嘅,你聽番唻架咋下﹖」。如果我係寶藥黨/祈福黨,一定先搵佢入手。

講,同做,係兩回事。難道他告訴你他是超人,你又信﹖然後叫佢帶你飛﹖做人,眼光要放準點,花點時間研究身邊的人,才不會吃虧。

01 February 2010

我為甚麼要捐錢給明光社

明光社二月十三日賣旗籌款,facebook有組織呼籲大家杯葛。

那個組織,名為「我憎恨明光社」。搞這組織的人是個傻子,起這麼一個帶強烈敵意的組名,只能夠拉攏一些本身已經討厭明光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根本由始至終都不會捐錢給明光社的人,至於中間派,一個也拉不到。

即是這個活動,形同虛設,只是表示一下立場而已。

要說服中間派,要以道理先行。要人不買旗,最有效的做法,是簡單的問一句:你為甚麼要捐錢﹖

明光社,是一個獲政府資助的組織,如非有大型活動,一般營運開資不缺。再加上和香港政府以致中央關係密切,說白一點,它是中央政府在香港開枝散葉的其中一個外圍組織,有阿爺的奶水餵大。而共產黨現在可是財大氣粗到連美國總統和國務郷都要仰其鼻息的程度,他養的私生子,還會餓死不成﹖

捐錢給明光社,比捐錢給Bill Gates的女兒,還要荒謬。各位的錢辛苦搵來,一分一毫有血有汗,就不必為他們錦上添花了。

而且,明光社最近有甚麼活動,以致他們財務緊拙而有集資的需要﹖好像沒有。至於日常活動,無非搞講座,出小冊子等等,沒有一樣需要「集資」完成。建樹全無,錢就袋袋平安。閣下有閒錢,其實不妨捐給奧比斯,紅十字會或者無國界醫生。這些機構,都要用錢救人的,而不是用錢來吹水的。

當然,對香港的基督徒來說,這個組織還是有點用處的,至少他們會認為「明光社代表我們基督徒站出來,勇敢表達意見。」。

真的﹖

首先,明光社到底是代表「香港的」基督徒,還是只代表了香港「部分的」基督徒(注意,所謂基督徒,一般泛指天主教,新教和東正教,別被人誤導了),我很有疑問。天主教徒有主教有教庭,還要靠你明光社﹖

至於新教徒,就算全部人都支持你明光社好了,據某位經常搞棟篤笑的牧師說,香港新教徒「只」有三十多萬人(他還有膽說「基督徒」在香港比較弱勢)。請問,有三十幾萬人給你撐腰,需要甚麼「勇氣」呢﹖要一隻鵪鶉站到台前恐怕牠也是理直氣壯吧﹖三十萬人,就算李嘉誠旗下長和系滿打滿算也找不齊人,你有不只一個長和系的人馬支持,叫有「勇氣」﹖

這種組織,像韋小寶一樣,打架時自己人多勢大時走去幫拖,人少勢色不對時則腳底抹油。

所以,花錢不是問題,用得其所才是重點。是否要捐錢,大家自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