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April 2008

愛國與賣國

MSN上越來越多人改名叫「我愛中國」了。不過,很明顯香港有很多人依然非常心繫前宗主國(共產黨正其名曰「港英餘孽」),所以這句愛國口號,跟咱們的奧運主題曲的歌名一樣,都是用洋文來寫的,雖然話係MSN的符號功能,但用一個「L」字母來表示love,不清楚來龍去脈者,絕對會以為是另一個諧音字。這簡直是侮辱了我們的祖國,閣下寫情信說情話,不會用「I L U」,搞這種爛gag的,是不是﹖

但何謂愛國,正所謂花開兩朵各表一支,定義各有不同,例如香港人就經常被批評為「不愛國」,也有人很喜歡給香港支持民主的人士扣帽子,叫他們「賣國賊」。我不知道為甚麼他們會有這種結論。支持西藏自治是否等於「賣國」,姑且不論,因為「中國最廣大的人民」現在是連基本的邏輯都有問題,實在不太適合談論這種艱深的題目。他們搞不清楚,賣國,像捐錢給東華三院一樣,可以很有意義。

賊者,不問自取也。將不是自己的物品未經對方同意而據為己有的意思。但根據「偉大的領袖」毛主席的教導,中國人民己經「當家作主」。既然作主,那麼全中國,包括香港的市民,理論上都係國家的「股東」之一。所以就算真係「賣國」,也是我把我的那份國家的股份賣出去,沒有偷也沒有搶,其實跟閣下將手頭上的中移動中石油股票賣出去一樣,你,不會認為自己是一個賊吧﹖

那跟愛國有甚麼關係﹖讓我仔細解釋一下。

正如閣下開寵物店賣寵物一樣,不代表你不懂得愛惜那些貓貓狗狗的。一個負責任的店主,應該做的,不是馬上把寵物店關門然後將動物拿回家撫養(你也養不了這麼多,養唔掂反而係虐蓄),而是應該慎重地選擇買家,你認為手上的寵物由鄺美雲小姐撫養,比起跟你一起捱世界要幸福,你把他賣了,同時也是愛的表現。你眼見大陸的雜攤竟然有一隻貨真價實的清乾隆九紋龍御用青花碗被當普通古董破碗竟然賣十元一只,你低價買了回來,高價賣給一個識貨的富豪,你自己賺了,古碗有了與其身份相稱而又識貨的主人,富豪也有了心頭好,結果是三贏。那個白痴小販不帶眼識碗是他自取其辱,蝕了錢是活該。這種交易,每個人都可以做,心安理得,也實在不見得我跟那隻碗有深仇大恨,係咪﹖

既然閣下可以接受「黑社會都有愛國的」,點解唔可以接受賣國者可以愛國﹖至少,有很多「賣國賊」,不嫖不賭不毒,品行端正,相比起很多「不賣國賊」,絕對是一個值得信任的中間人。我國搞「有社會主義特式的市場經濟」都這麼多年了,這麼點買賣的常識都還沒有,還要扣上「不愛國」的反革命罪名,請問,你怎麼樣「和平堀起」呀﹖定係你想話我知,你一向賣慣假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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