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July 2012

唯有杜康



既然教育局稱課程指引不代表政府立場,則坊間亂發指引,政府理應無從置喙。那好,小弟就以時事為題,給大家上一堂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first/20120731/16561033

新聞內所述情況其實時有發生,不值多談。反而強國人民的反駁邏輯,非常值得探討。新聞內引述其中一段:「五十步笑百步了。她偷拍你是不對,你可以抱怨,但是你拍人家再傳到微博來,你跟別人行為有甚麼區別?她可能沒覺得自己錯,你知道不對還這樣做,我想你也別譴責別人了,你的素質不會好過人家。還有說話注意用詞啊,你這麼看不起中國人,你就有骨氣點,移民吧,再也別踏進中國一步,一毛錢也別賺。不送。」。因為你不想人做,所以你自己也不要做,寫長篇大論,簡而言之,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八個大字。

所以我常說,大陸其實比香港更有必要辦國民教育。大陸人習慣胡亂引用孔孟聖賢之說話,其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因為簡單,易記,而且最容易用,亦因此最被濫用。而大部分中國人,所謂讀過聖賢書,來來去去就是那十句八句。而其實要真正明白儒家思想,不用多讀,就掀多兩頁書,都已足夠。

儒家主張要「正君臣」,但著名的《孟子‧梁惠王下》篇就有齊宣王問孟子,商湯伐桀,武王伐紂,豈非「臣弒其君」﹖孟子回答:「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認為,紂有失仁義,不配為君,殺他只算是殺一個「殘賊之人」,不算弒君。同理,騷擾他人的強國人民失禮義於先,當事人將情況立下存照,公之於世以為控訴。兩者又豈能混為一談﹖而且當事人除此以外,還能做甚麼﹖忍氣吞聲﹖等於姑息養奸;拍桌子罵人﹖萬一繼而動武,可別忘記她還有個女兒在側,而動手打人就更不可能了。

而強國人民的邏輯,說到最後,必然用銀彈攻勢。因為以前的奴隷們,現在都站起來要做奴隷主了,閣下走得進來,就要有做奴隷的自覺,要尊嚴就給我滾,否則跟大爺們說話,就得客客氣氣,「注意用詞」了。

所以說我是中國人,免了。大國崛起,大部分香港人都不想參與。就隅席於一角,大家小國寡民,優哉悠哉。至於對岸那隻每天吃偉哥然後叫得像King Kong一樣響的猩猩,曹孟德說:「對酒當歌,人生幾何」,理牠做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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