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May 2008

大過的價值

那位寫xanga的中一女生,被學校記了大過。

我一直認為,所謂「記過」,係全世界最不公平的事。因為你係學校被accused,你不受普通法保障,burden of proof永遠落在被告身上,你冇得請律師,你冇得係律師唔在場的時候保持緘默,冇陪審團,落口供的時候冇錄影,冇得上訴,冇得要求換法官,冇得要求引渡番屋企受審。最好笑係有教師會基於「有殺錯冇放過」嘅原則,將嫌疑人物一律處罰。正所謂「魔鬼誘惑世人之前都要熟讀聖經」,當年作為一個行為不檢的學生的我,當然有背誦校規的習慣,但我實在記不起手冊哪一頁有記載這條秦國的連坐之法。

然後當你升學,學校就睇住你呢張「覆歷」,判斷你以前的行為操守。我唔知呢個世界由幾時開始,俾做教師嘅有咁大權力。尤其係d訓導主任,佢一講唔過你就發橫,拳頭大過你個頭,做學生的,唯有一邊記住古有韓信受胯下之辱,大丈夫能屈能伸,然後就屈服係佢嘅淫威之下。

因為在網上幸災樂禍而記大過,小弟有疑問如下,想問問那位校長:

1. 我係網上嘅行為點解受校規約束﹖請問香港哪一條法例給與貴校這個權力﹖咁我係英國同個鬼仔打交俾一個同學見到,番到香港係咪都要記過﹖係英女皇定係Gordon Brown拜託過閣下﹖

2. 咁如果下次我見到邊個同學流蚊飯,我即刻表現得極度哀傷,瀟瀟雨歇,仰天長嘯,一面哭爹喊娘,繼而鎚胸頓足,阿校長你頹頹地係咪都應該俾番兩個小功我呢﹖

3. 人地笑四川災民,你又唔係四川災民,你有乜資格追究責任﹖我鬧緬甸軍國政府,胡錦濤都未會捉我去坐監丫,你間學校點解咁唔講道理﹖

4. 個女仔嘲笑災民係有問題,但關心熊貓其實亦值得褒獎。你識得因為佢笑災民記佢大過,點解唔表揚下佢關心熊貓嘅行為﹖係咪你覺得四川災民嘅生命就係生命,熊貓嘅生命就唔係生命﹖點解你身為校長咁唔尊重動物嘅生命﹖

5. 仲有,你唔好忘記,中國奧運五隻吉祥物中就有一隻係熊貓,中國十三億人口,一隻福娃代表緊至少二億五千萬嘅人民。救一個災民係救一個災民,救一隻熊貓,就等如救左二十五萬個人民(中國熊貓有一千隻)。乜話﹖唔可以咁計數﹖好,我問你,一個普通災民同一隻熊貓一齊俾舊大石壓住,d大陸救災隊會救邊個先丫﹖你同我記住,一隻熊貓拎去外國一年值七百萬,七百萬中國人走私去外國一日,人地就會用掃把趕,而且一蚊都唔會俾你。

那個「保良局董玉娣中學」的張家邦校長,冚家富貴,你係咪欠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呢﹖

1 comment:

  1. 算吧la
    e+d 校長如果諗野係o甘有條理o甘有logic,
    就唔會比人殺校
    唔會比學生恰~~~係小學生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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