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快就走﹖」
還記得那夜月白風清,卻充斥了離愁別緒。怎麼時間就這麼少呢﹖我其實還有很多說話想對你說,還有很多事想跟你做。
「先生,多謝九百九十九蚊丫。」
花店的售貨員拿著一大束的玫瑰,一面笑容可掬,一面攤大手要錢。也實在難怪天下男人在情人節買花都是滿面的不忿,坐地起價不用說,趁火打劫也應該有點職業道德……可不可以找個年輕貌美一點的小姐當售貨員呢﹖臨時工總請得到吧!為甚麼站店面的總是四十幾五十歲都中年阿嬸﹖正所謂魔鬼在細節之中,一個男人買花,到底是一段浪漫的偶遇,還是貼錢買難受的拆磨,有時差的就是這小小的地方。女人喜歡浪漫,其實男人一樣喜歡。只是大部分男人從不會花心思經營浪漫,而只會寄望用守株待兔的方法得到。
正如大部分人以為買了匯豐便可以一世無憂等發達一樣。
我心中默默地諗著,同時手中掏出若干張百元鈔票,交換著艷紅的玫瑰。紅色的鈔票,紅色的花,一般的血紅,倒真是應了情人節的典故。耶穌基督死而復活,後世多了個復活節和千千萬萬的基督徒。一個神父死了,沒有復活,後世男兒無一幸免要在情人節慷慨解囊。誰比較有影響力,還真是說不準。但女人喜歡,又有甚麼法子﹖咱們祖宗不爭氣,自阿當跟隨夏娃吃禁果開始,男人就注定了要被女人牽著鼻走。
我仔細的數著。手中的花有十朵,你我的日子還有十日。我是多麼的捨不得你。
我能用這十支花,換你十天的愛嗎﹖
我怕你會嫌棄,嫌這愛實在太便宜了。我是否應該多買幾支﹖廿支,三十支,四十支,六十……數量是多了,本質還是一樣。
用十顆鑽石呢﹖可惜我沒這本事。
情人節手握一束花,除了表示自己服從羊群心理之外,基本上甚麼都不是。但女人好像很喜歡羊。特行獨立之士,畢竟並不是每一位女士都能夠承受的。
連想改送另一種更有意思的花也不可以。因為這個世界上,忠諫之士不多,李蓮英倒從不缺乏,永遠會有三姑六婆在你的愛人身邊這樣說的:
「哎呀,係咪貪平架!」
正所謂忠言逆耳,而讒言,女人永遠信個十足十。就算不信,也會忍起懷疑,種下日後爭執的遠因。亦由此可見,女人收禮物,重點不是禮物的類型,而是價錢。所以如果禮物夠貴,記緊下次送禮物一定要忘記丟掉價錢牌。
我小心翼翼地呵護著手中的鮮花,如同呵護著你一樣。每次我跟你上街總是提防著你被那些大肥佬撞到。而我與你之間,也許亦只剩下這十朵小花,我怎能不好好珍惜。
然後在這熙來攘往的街上,靜靜地等著你。
我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像賣火柴的女孩。
掉一塊花瓣,我看見我倆手牽手在街上走著;
再掉一塊,我看見我倆在夜闌人靜處擁抱著;
又再掉一塊……你幹嗎還不來﹖
還是就算你到了後,也不會像想像中一樣美好,也許你會嫌花不香,嫌餐廳不好,嫌我嘴不甜……做男人真難。女人的心像玫瑰的花蕊,被埋藏在層層的花瓣之中,到你翻開裏面看得仔細的時候,卻已面目全非。
這是情人節送玫瑰的原因嗎﹖我面帶苦笑,心想若是如此,那麼女人該送甚麼給男人呢﹖
也許該送一條狼狗。
也許我實在想太多。大家都做,自己跟著做就是了,反正做了不會錯,女人就算不渴望收花,收了花後總會給男人面子,不會吵吵鬧鬧的。沒有收花的反而有吵鬧的藉口。而口口聲聲說不想收花的,大家其實也明白是甚麼回事。
我一面想像著你的反應,一面輕輕地撫著你。
我還在靜靜的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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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February 2009
01 August 2008
幻想下午茶
銀匙叮叮響。
我愛喝奶茶,正確點說,是絲襪奶茶。取這個名字的人實在是太偉大了,他沒有隨便取一個甚麼「紗網奶茶」的三流名稱,絕對是對人類的一大貢獻。讓大家在滿足味覺的同時,還有另一重的幻覺享受。但你要明白,絲襪奶茶這回事,是只可以在香港流行,在外國不可以。
因為外國多的是穿絲襪的女人。
香港沒有女人穿絲襪嗎﹖有。但你望著那對腳,你會有興趣的問題只會是眼前這位女士到底是效力愉園還是南華,而不是廣告上說的甚麼黃金分割的秀麗曲線。很奇怪,香港有美麗雙腿的女士總喜歡穿牛仔褲,會穿絲襪的又只會配西裝,然後裙子把一雙腳包得密密的。難道被別人看到雙腳,會懷孕的嗎﹖
男兒膝下有黃金,女兒呢﹖她們大概以為自己雙腳都是鑲鑽的。
於是男人對絲襪的讚頌,就只能留給奶茶,而不是女人的美腿。雖然你明白其實絲襪奶茶跟絲襪毫無關係。但請女人更加要明白,當一個男人要淪落到捨女人而選奶茶,那是一個多麼艱難的抉擇。
我望著眼前進食中的中環OL們,右手一邊攪動著,思緒像杯中的奶茶,不停運轉。
香港的女人都很笨,她們懂得讓皮膚不哂太陽,懂得買化粧品護膚霜,懂得戴魔術胸圍,但不懂得穿一雙性感的絲襪。她們盡量令自己變得attractive,卻不懂將自己進化成seductive。她們對自己的武器的認識還停留在胃部以上,而完全忽視腰部以下的部位。
但,你去看《蒙娜麗莎的微笑》,真的只會留意她的微笑嗎﹖那達文西為甚麼不只畫一張嘴﹖上帝為甚麼要做全身的你,而不只做上半身﹖
一個聰明的女人懂得將自己當成一件Michael Angelo的雕塑品,將多餘的肥肉琢走,然後再將完美的曲線,靠衣物展現出來。fashionable的衣服不是用來敝體的,女人街十蚊三件T恤可以做到的事,別花三千大洋去做。更何況通常越貴的衣服,布料越少。
所以別再說絲襪是用來保暖的,正如嘴巴不只是用來吃飯的,還可以讓男人可以向你甜言蜜語的。你應該選購舊式在背後有縫口的絲襪,腿要夠長,先天不足的話則應該把裙子縮短,或者簡單點,穿旗袍吧,這種滿州傳來的女性馬上服裝絕對能夠表現閣下美好的身段。重點是當男人的目光跟隨那一條幼細的瑕疵從下而上時,你有足夠的時間讓他培養情緒。
然後又被你的裙腳阻止他進一步的視覺刺激。其實seduction是很簡單的,不一定要眼放生電才算是調情,嚴格地說,那是發情。
在茶餐廳飲一杯奶茶都那麼多聯想,我發現最近自己的腦筋的確出現了點問題。
我想再次專注於奶茶上,卻越來越不自在。堂堂一個男人公眾場合飲絲襪奶茶,我竟然有難堪的感覺。像,大庭廣眾研究起手上的一對絲襪一樣。給人感覺柔弱還是其次,被誤會我是個基佬或者戀足癖就真是無妄之災了。
而且還大談女人穿絲襪的心得...
可惜香港有點情調和尊重私隱的地方,卻只會提供奶茶,而不是絲襪奶茶。例如酒店和高級餐廳。不然,可以在半島酒店開一間套房,拉開向海方向的對簾,一個人靠在椅上,用一只幼薄的白瓷杯載了八成滿的絲襪奶茶。右手執著銀匙,在杯中不經意地攪拌著。像你伸長了的左足,在我的胸口輕輕撩動。有清脆的聲音在你足鍊的銀鈴上發出。
這才算是一個人的浪漫。
但高級的地方大概不屑於將穿在腳上的絲襪和喝進肚裏的飲品拉上關係吧。在床上的時候他們怎麼不這樣想﹖說老實話,哪一個男人會不喜歡懂得穿絲襪的女人﹖
每個人心中都有著原罪,但偏偏很多所謂正人君子都說自己對性感的女性沒有興趣。不是說要認罪的嗎﹖
人類真是偽善的動物。
酒店裏的奶茶,滑是滑了,一點茶香都沒有像喝一杯奶水,完全沒有茶餐廳奶茶那種濃郁的茶味。但闊太們很喜歡飲這種high tea的,對她們來說,high tea的重點,在high,而不是tea,她們還可以食high cake,据high steak,Whatever,總之要high。
會有千金小姐忽然坐在我對面,跟我一起飲絲襪奶茶嗎﹖拿不到電話號碼,至少我可以說服她以後別到酒店飲high tea的。你知道嗎﹖酒店很喜歡做的一件事:叫一杯奶茶,讓顧客自己加奶。真不負責任。如果我點的是蒸魚,你會不會要我自己調校豉油﹖
但茶餐廳畢竟太過市井,稍欠格調,而且茶杯既厚又重,又多崩口,女士拿在手上實在不能說非常舒適。
小姐要飲,又要情調,就由在下到你家中,旁邊先播一隻Richard Strauss的Schlagoberswalzer,然後再給你沖一杯正宗的奶茶。
幻想真是美好的東西,能夠令手中的那杯也輕了起來。
銀匙叮叮響,和酌滿時有沒有不一樣﹖
我愛喝奶茶,正確點說,是絲襪奶茶。取這個名字的人實在是太偉大了,他沒有隨便取一個甚麼「紗網奶茶」的三流名稱,絕對是對人類的一大貢獻。讓大家在滿足味覺的同時,還有另一重的幻覺享受。但你要明白,絲襪奶茶這回事,是只可以在香港流行,在外國不可以。
因為外國多的是穿絲襪的女人。
香港沒有女人穿絲襪嗎﹖有。但你望著那對腳,你會有興趣的問題只會是眼前這位女士到底是效力愉園還是南華,而不是廣告上說的甚麼黃金分割的秀麗曲線。很奇怪,香港有美麗雙腿的女士總喜歡穿牛仔褲,會穿絲襪的又只會配西裝,然後裙子把一雙腳包得密密的。難道被別人看到雙腳,會懷孕的嗎﹖
男兒膝下有黃金,女兒呢﹖她們大概以為自己雙腳都是鑲鑽的。
於是男人對絲襪的讚頌,就只能留給奶茶,而不是女人的美腿。雖然你明白其實絲襪奶茶跟絲襪毫無關係。但請女人更加要明白,當一個男人要淪落到捨女人而選奶茶,那是一個多麼艱難的抉擇。
我望著眼前進食中的中環OL們,右手一邊攪動著,思緒像杯中的奶茶,不停運轉。
香港的女人都很笨,她們懂得讓皮膚不哂太陽,懂得買化粧品護膚霜,懂得戴魔術胸圍,但不懂得穿一雙性感的絲襪。她們盡量令自己變得attractive,卻不懂將自己進化成seductive。她們對自己的武器的認識還停留在胃部以上,而完全忽視腰部以下的部位。
但,你去看《蒙娜麗莎的微笑》,真的只會留意她的微笑嗎﹖那達文西為甚麼不只畫一張嘴﹖上帝為甚麼要做全身的你,而不只做上半身﹖
一個聰明的女人懂得將自己當成一件Michael Angelo的雕塑品,將多餘的肥肉琢走,然後再將完美的曲線,靠衣物展現出來。fashionable的衣服不是用來敝體的,女人街十蚊三件T恤可以做到的事,別花三千大洋去做。更何況通常越貴的衣服,布料越少。
所以別再說絲襪是用來保暖的,正如嘴巴不只是用來吃飯的,還可以讓男人可以向你甜言蜜語的。你應該選購舊式在背後有縫口的絲襪,腿要夠長,先天不足的話則應該把裙子縮短,或者簡單點,穿旗袍吧,這種滿州傳來的女性馬上服裝絕對能夠表現閣下美好的身段。重點是當男人的目光跟隨那一條幼細的瑕疵從下而上時,你有足夠的時間讓他培養情緒。
然後又被你的裙腳阻止他進一步的視覺刺激。其實seduction是很簡單的,不一定要眼放生電才算是調情,嚴格地說,那是發情。
在茶餐廳飲一杯奶茶都那麼多聯想,我發現最近自己的腦筋的確出現了點問題。
我想再次專注於奶茶上,卻越來越不自在。堂堂一個男人公眾場合飲絲襪奶茶,我竟然有難堪的感覺。像,大庭廣眾研究起手上的一對絲襪一樣。給人感覺柔弱還是其次,被誤會我是個基佬或者戀足癖就真是無妄之災了。
而且還大談女人穿絲襪的心得...
可惜香港有點情調和尊重私隱的地方,卻只會提供奶茶,而不是絲襪奶茶。例如酒店和高級餐廳。不然,可以在半島酒店開一間套房,拉開向海方向的對簾,一個人靠在椅上,用一只幼薄的白瓷杯載了八成滿的絲襪奶茶。右手執著銀匙,在杯中不經意地攪拌著。像你伸長了的左足,在我的胸口輕輕撩動。有清脆的聲音在你足鍊的銀鈴上發出。
這才算是一個人的浪漫。
但高級的地方大概不屑於將穿在腳上的絲襪和喝進肚裏的飲品拉上關係吧。在床上的時候他們怎麼不這樣想﹖說老實話,哪一個男人會不喜歡懂得穿絲襪的女人﹖
每個人心中都有著原罪,但偏偏很多所謂正人君子都說自己對性感的女性沒有興趣。不是說要認罪的嗎﹖
人類真是偽善的動物。
酒店裏的奶茶,滑是滑了,一點茶香都沒有像喝一杯奶水,完全沒有茶餐廳奶茶那種濃郁的茶味。但闊太們很喜歡飲這種high tea的,對她們來說,high tea的重點,在high,而不是tea,她們還可以食high cake,据high steak,Whatever,總之要high。
會有千金小姐忽然坐在我對面,跟我一起飲絲襪奶茶嗎﹖拿不到電話號碼,至少我可以說服她以後別到酒店飲high tea的。你知道嗎﹖酒店很喜歡做的一件事:叫一杯奶茶,讓顧客自己加奶。真不負責任。如果我點的是蒸魚,你會不會要我自己調校豉油﹖
但茶餐廳畢竟太過市井,稍欠格調,而且茶杯既厚又重,又多崩口,女士拿在手上實在不能說非常舒適。
小姐要飲,又要情調,就由在下到你家中,旁邊先播一隻Richard Strauss的Schlagoberswalzer,然後再給你沖一杯正宗的奶茶。
幻想真是美好的東西,能夠令手中的那杯也輕了起來。
銀匙叮叮響,和酌滿時有沒有不一樣﹖
25 July 2008
離貌
快分手的情人,叫貌合神離。那,剛相戀的呢﹖
通常表情都不一樣。
以前你哭的時候,我總是微笑。你說我還笑,我說我不笑怎樣逗你笑﹖
男人最常犯的一種錯誤,是在女友發脾氣的時候跟她講道理。事實是女人發脾氣,十次有九次都只是因為「佢想發脾氣」,餘下的一次是因為你得罪了她。所以你lecture佢跟本毫無用處。這個時候你最好別說話,因為女人發脾氣時通常不會有聆聽的耐性。選用簡單的肢體語言和肌膚接觸,反而容易解決。
我經常說,女孩子拍拖時不應該化濃粧,為甚麼﹖因為那會妨礙男人疼愛你的。溫柔的男人懂得吻向你的面,細味淚與淚之間的甘酸,前題是那沒有混合了你面上的化粧品。也不敢替你抹,怕一抹就破壞了你花了一小時完成的面部裝飾,然後你只會哭得更厲害。於是他就只能袖手旁觀了。女孩子化粧,應以不影響淚水的質素為準則。你總不能叫他一邊愛你一邊要吃下會致癌的毒藥的。
你大笑的時候呢﹖我還是微笑。你說不好笑嗎﹖我說我已經在笑了。
我是不能大笑的,會很難看,像一個白痴。笑這回事,是講天份的。你總愛跟我說你身邊的趣事:公司的事,家裏的事,家人的事,朋友的事。但其實我一個也不認識。我耐心聽著,我聽說這叫做「遷就」,況且我自己也實在沒有甚麼有趣的話題。
...其實有,但男人覺得有趣的話題女人通常不太感興趣。
你微笑的時候﹖我的嘴就會不安份起來。然後你也不安份。也許這一刻我倆的表情是一樣的,但這時的我總會閉上了眼睛,那就不知道到底你是否也閉上了眼睛。事實上我並不介意你愛我的時候有沒有閉上眼睛,斤斤計較的愛情是不會有結果的。
有趣的是很多女孩子很怕在公眾場合擁吻,卻又喜歡看《鐵達尼號》男女主角在船頭的親吻。女孩子到底是喜歡浪漫,還是只喜歡「觀賞」浪漫﹖真是個令男人感到困惑的問題。而男人相反,他們不喜歡看《鐵達尼號》,卻愛做相同的事情,例如畫畫。那同樣令人費解。
所以男人總愛說很難了解女人,我說其實他們連男人也不明白。例如我就很不明白為甚麼街上的豬扒身邊總能夠拖到一個男人。難怪曹操都有知心友,關公都有對頭人。
唉!越來越多問題。懂得越多,不懂的也就越多,愛因斯坦如是說。
我越了解你,就越不了解你。其實我懂得的也不算多,但已經令我不勝負荷。
解決了的數學題,自然被歷史拋諸腦後,人們永遠只會著眼於未解決的難題。
情人的了解,也永遠只會被伴侶忽略,大家只會留意對方不了解自己的地方。
「懂得越多,不懂的也就越多」。為甚麼不可以是「懂得越多,懂得的就越多」﹖無盡的求知慾只適合用於科學研究,而不是愛情。因為宇宙中的黑洞吸去光線;愛情的求知黑洞,則會吸盡戀人的耐性。
Why so serious﹖你永遠「大膽假設」你老公出去滾,然後「小心求證」你老公有沒有出去滾,用自以為科學的方法,例如疲勞審訊,或顧用私家偵探等等。
其實很多感情就是因為太過認真才會完結,而不是有沒有feel的問題。你以為冇feel,事實是你將感情當成習作,將戀愛看成職業,要事事完美不容錯失,把一眾只會催婚的親戚變成催你趕project deadline的老闆。你根本不是跟你的男人談戀愛,你是跟你的工作談戀愛。
Oh my god!你瘋了嗎﹖
你把你在辦公室裏施展的演技,放在拍拖的浪漫場景之中,兩人的樣貌就會融合。因為你在辦公室只會有一種表情。
Poker face。快分手的情人,快離婚的夫婦,都是有樣睇的。所以千萬別在這種時候去問睇相佬你的戀愛運程。三歲小孩都可以看出的事,閣下既然覺得浪費了青春,就別把金錢也浪費掉。回家照照鏡子就是了。
讓我告訴你,那是所謂的「夫妻相」。不知道阿當和夏娃有沒有夫妻相﹖婚姻生活和睦嗎﹖被趕走後感情應該就不太好:
「懵婆!叫左你唔好食架啦!」
「你自己咪一樣﹖淨係識得話我!嗚~~~」
然後一哭二鬧三上吊。你傷心地發現,以前你做錯事,他說的是:
「我邊有嬲丫,錫你都唻唔切啦!」
當然這種情節,先知是不會記載在聖經中的。這種戀愛生活點滴,閣下日後自會經歷,不讀聖經都可以學會。
所以聖經述說的愛情為甚麼不可信﹖因為它缺少了愛情最重要的元素:
淚水。誰在聖經中為愛情哭泣過﹖
又有誰沒有為愛情哭泣過呢﹖
「分手吧」
之後流淚。你。但我無論如何不會哭。那是當然的,一個人哭是愛情,兩個人哭,那叫苦情。
表情又再次不合。但這次我已不敢親吻你面上的淚水,當親密的肢體領域被禁足,我已失去了愛你的路途。
只能任它流下。
通常表情都不一樣。
以前你哭的時候,我總是微笑。你說我還笑,我說我不笑怎樣逗你笑﹖
男人最常犯的一種錯誤,是在女友發脾氣的時候跟她講道理。事實是女人發脾氣,十次有九次都只是因為「佢想發脾氣」,餘下的一次是因為你得罪了她。所以你lecture佢跟本毫無用處。這個時候你最好別說話,因為女人發脾氣時通常不會有聆聽的耐性。選用簡單的肢體語言和肌膚接觸,反而容易解決。
我經常說,女孩子拍拖時不應該化濃粧,為甚麼﹖因為那會妨礙男人疼愛你的。溫柔的男人懂得吻向你的面,細味淚與淚之間的甘酸,前題是那沒有混合了你面上的化粧品。也不敢替你抹,怕一抹就破壞了你花了一小時完成的面部裝飾,然後你只會哭得更厲害。於是他就只能袖手旁觀了。女孩子化粧,應以不影響淚水的質素為準則。你總不能叫他一邊愛你一邊要吃下會致癌的毒藥的。
你大笑的時候呢﹖我還是微笑。你說不好笑嗎﹖我說我已經在笑了。
我是不能大笑的,會很難看,像一個白痴。笑這回事,是講天份的。你總愛跟我說你身邊的趣事:公司的事,家裏的事,家人的事,朋友的事。但其實我一個也不認識。我耐心聽著,我聽說這叫做「遷就」,況且我自己也實在沒有甚麼有趣的話題。
...其實有,但男人覺得有趣的話題女人通常不太感興趣。
你微笑的時候﹖我的嘴就會不安份起來。然後你也不安份。也許這一刻我倆的表情是一樣的,但這時的我總會閉上了眼睛,那就不知道到底你是否也閉上了眼睛。事實上我並不介意你愛我的時候有沒有閉上眼睛,斤斤計較的愛情是不會有結果的。
有趣的是很多女孩子很怕在公眾場合擁吻,卻又喜歡看《鐵達尼號》男女主角在船頭的親吻。女孩子到底是喜歡浪漫,還是只喜歡「觀賞」浪漫﹖真是個令男人感到困惑的問題。而男人相反,他們不喜歡看《鐵達尼號》,卻愛做相同的事情,例如畫畫。那同樣令人費解。
所以男人總愛說很難了解女人,我說其實他們連男人也不明白。例如我就很不明白為甚麼街上的豬扒身邊總能夠拖到一個男人。難怪曹操都有知心友,關公都有對頭人。
唉!越來越多問題。懂得越多,不懂的也就越多,愛因斯坦如是說。
我越了解你,就越不了解你。其實我懂得的也不算多,但已經令我不勝負荷。
解決了的數學題,自然被歷史拋諸腦後,人們永遠只會著眼於未解決的難題。
情人的了解,也永遠只會被伴侶忽略,大家只會留意對方不了解自己的地方。
「懂得越多,不懂的也就越多」。為甚麼不可以是「懂得越多,懂得的就越多」﹖無盡的求知慾只適合用於科學研究,而不是愛情。因為宇宙中的黑洞吸去光線;愛情的求知黑洞,則會吸盡戀人的耐性。
Why so serious﹖你永遠「大膽假設」你老公出去滾,然後「小心求證」你老公有沒有出去滾,用自以為科學的方法,例如疲勞審訊,或顧用私家偵探等等。
其實很多感情就是因為太過認真才會完結,而不是有沒有feel的問題。你以為冇feel,事實是你將感情當成習作,將戀愛看成職業,要事事完美不容錯失,把一眾只會催婚的親戚變成催你趕project deadline的老闆。你根本不是跟你的男人談戀愛,你是跟你的工作談戀愛。
Oh my god!你瘋了嗎﹖
你把你在辦公室裏施展的演技,放在拍拖的浪漫場景之中,兩人的樣貌就會融合。因為你在辦公室只會有一種表情。
Poker face。快分手的情人,快離婚的夫婦,都是有樣睇的。所以千萬別在這種時候去問睇相佬你的戀愛運程。三歲小孩都可以看出的事,閣下既然覺得浪費了青春,就別把金錢也浪費掉。回家照照鏡子就是了。
讓我告訴你,那是所謂的「夫妻相」。不知道阿當和夏娃有沒有夫妻相﹖婚姻生活和睦嗎﹖被趕走後感情應該就不太好:
「懵婆!叫左你唔好食架啦!」
「你自己咪一樣﹖淨係識得話我!嗚~~~」
然後一哭二鬧三上吊。你傷心地發現,以前你做錯事,他說的是:
「我邊有嬲丫,錫你都唻唔切啦!」
當然這種情節,先知是不會記載在聖經中的。這種戀愛生活點滴,閣下日後自會經歷,不讀聖經都可以學會。
所以聖經述說的愛情為甚麼不可信﹖因為它缺少了愛情最重要的元素:
淚水。誰在聖經中為愛情哭泣過﹖
又有誰沒有為愛情哭泣過呢﹖
「分手吧」
之後流淚。你。但我無論如何不會哭。那是當然的,一個人哭是愛情,兩個人哭,那叫苦情。
表情又再次不合。但這次我已不敢親吻你面上的淚水,當親密的肢體領域被禁足,我已失去了愛你的路途。
只能任它流下。
19 July 2008
K1
人頭湧湧,晚上的油尖旺,燈火還是亮得跟白晝一樣,一點也沒有誇張。加上嘈吵的環境,幽靜,在香港,是奢侈品。
徹夜不眠的都市,絕不是一個適合女人居住的地方,像經常留連酒吧的酒吧妹,再多的精力都會耗盡,然後衰老。居住在一個年老力竭的城市的女性,如何可以保持年輕﹖
她和友人都抓著一袋袋的化粧品,洗面奶,護膚膏,爽膚水。美容是女人的第一生命,性命排第二。女孩子總希望用一支支的化學品來淡化歲月的痕跡,而無視愛因斯坦認為物理學上時光不可倒流的現實。
今天的收穫很豐富,她們打算晚膳,然後打道回府了。
找餐館的途中,她聽到了熟悉的聲音,然後又有很多其他類似的叮叮聲出現。她引頸張望,找尋著聲音的來源。
那是音樂盒的聲音。
你家有沒有一個音樂盒﹖那軸輪上的一個個小突點劃著旁邊的鐵片,像一隻有長長指甲的手,勾動著你的心弦。
每一下都充滿回響。
她找到了那賣音樂盒的店舖。音樂盒在櫥窗上陳列著,盒上有跳芭蕾舞的女孩在躍動,演繹著不同的旋律。店員在逐個替盒子上鏈,招徠客人。
別的節奏越來越多,原來的聲音就顯得微弱。
她在櫥窗外看著,把玻璃都呼得白濛濛的一片了。
和她逛街的這班朋友都認識很久了,而每個朋友,上過她家的,都知道她有一個音樂盒,放在她的床頭,跟現在眼前的這個播著同一首歌曲。上了鏈,雕像會轉動,淺綠色的草色底盤也會轉動。彷佛整個盒子也在轉動。
那是她的一份禮物,一份不知為甚麼會收到的禮物。
那是初中時代的事。她的生日跟情人節稍近,於是總有害羞的男孩子在她生日時送情人節禮物,或者大意的朋友在情人節時送生日禮物。
於是凡在這兩個日子收禮物,她總要問:「生日定情人節架﹖」
「errrrrrr...」
甚至還沒有想好答案就送禮物的傻仔也大有人在。沒有適合的對白襯托的禮物,像剪去了綠葉的牡丹,花兒再好,也算是白送了。
這份有點奇怪,她收在自己生日和情人節之間。
「生日定情人節架先﹖」這個問題她已經問到口軟。
都不是。他說。
她覺得跟這個男孩子還算熟絡,有時會約食lunch,會一起跟朋友談天,也會一起詛咒討厭的老師。但,好像還沒有收過他的禮物,自己倒是送過生日禮物:兩張書籤給他。
「?﹖」都不是﹖這算是另一個還沒有想好的答案嗎﹖
為甚麼一定要是生日或者情人節禮物呢﹖依節日送禮物其實很愚蠢,因為一,很容易到了節日但還沒有想好要送的禮物;二,遇著好禮物但不是節日,你就錯過一個機會了。他又說。
「女仔鍾意係節日收丫嘛。」真是廢話,那豈不是天下所有在別人生日送生日禮物的都是白痴﹖
最好的禮物,通常都不是在最好的節日出現的。節日是別人定的,但禮物的品質,是自己定的。所以千萬不要被節日左右。他再說。
「?!」
她又望向禮物盒,若有所思,她還在研究那到底是生日禮物還是情人節禮物。
想不通,這種感覺令她很不暢快。她道謝,然後動手拆禮物。
卻被他的手按著了包裝。
「又點呀﹖」開始不耐煩了,她還是第一次如此脾氣暴燥地收禮物。
馬上拆穿,就浪費包裝的功夫了。
「OKOK」她忍耐,到回家,拆了禮物。是一個音樂盒,圓型的轉盤,用雙手捧著的大小,應該不是貴價貨,但有點古舊的味道,放在床頭也不錯,歌曲,是莫扎特的小步舞曲,K1,但走慢板。
之後她一直追問男孩那到底是生日還是情人節禮物,他總是微笑,帶著三分得意,一副「早知你會問」的表情,卻總是給著相同的答案。
「唔講咪唔講囉,好叻咩。」
收到禮物的幾個月後,男孩子就出國留學了。她從此展開了逢人就問的生涯。朋友來訪,會捧著音樂盒到客廳,然後問「你估呢份係生日定情人節禮物丫拿﹖」。她後來想,那是他故意的,故意要她將他送的禮物揚給朋友看。這算是他包裝的功夫嗎﹖但他怎麼知道她會問人﹖也許她只會在疲累時,無聊時才偶然掀起;或者直接將音樂盒扔在床下,由它封塵。
但每次聽這首歌,都總會想起他得戚的表情,她覺得很有趣。因為母親時常說,通常表面自大的人,其實心裡都很自卑的。他很自卑嗎﹖她心想。
朋友忽然在催促,她忽然想起,大家其實都有幾十袋戰利品在手,陪她站在街上看音樂盒實在是有點累。
那音樂的轉動也漸漸慢了,終於停下。
她心知繼續站在街上也不會突然想通的,於是她又收拾心情,和幾個女人邊笑邊走,邊討論著今日的戰果,又悼念著錢包裏陣亡的將士們。她一邊繼續哼著這小步舞曲,,手上的袋子彷彿都沒有了重量,身邊的嘈音又彷彿都靜了下來。
心卻始終有點重。
=======================================
一對年輕情侶走進店內,那女孩多手多腳,把每個音樂盒又都上了鏈。男的忽然走近,拿起了其中一個。同一個盒子,剛才有位女士研究了很久。
女孩把耳湊近,仔細地聆聽這盒的小曲。
男的看了看她,說,送給你吧。
「都唔好聽?,揀過第二個啦。」
不同的,這是Minuet k1,莫扎特第一首正式被紀錄的作品。
「即係點呀﹖」女孩用疑惑的眼光詢問。
這代表了,永恆的起點。
========================================
她卻己經走遠了。燈光繼續明亮,街道依然喧鬧,奼紫嫣紅中,她繼續尋找著答案。
我還年輕,她想。
徹夜不眠的都市,絕不是一個適合女人居住的地方,像經常留連酒吧的酒吧妹,再多的精力都會耗盡,然後衰老。居住在一個年老力竭的城市的女性,如何可以保持年輕﹖
她和友人都抓著一袋袋的化粧品,洗面奶,護膚膏,爽膚水。美容是女人的第一生命,性命排第二。女孩子總希望用一支支的化學品來淡化歲月的痕跡,而無視愛因斯坦認為物理學上時光不可倒流的現實。
今天的收穫很豐富,她們打算晚膳,然後打道回府了。
找餐館的途中,她聽到了熟悉的聲音,然後又有很多其他類似的叮叮聲出現。她引頸張望,找尋著聲音的來源。
那是音樂盒的聲音。
你家有沒有一個音樂盒﹖那軸輪上的一個個小突點劃著旁邊的鐵片,像一隻有長長指甲的手,勾動著你的心弦。
每一下都充滿回響。
她找到了那賣音樂盒的店舖。音樂盒在櫥窗上陳列著,盒上有跳芭蕾舞的女孩在躍動,演繹著不同的旋律。店員在逐個替盒子上鏈,招徠客人。
別的節奏越來越多,原來的聲音就顯得微弱。
她在櫥窗外看著,把玻璃都呼得白濛濛的一片了。
和她逛街的這班朋友都認識很久了,而每個朋友,上過她家的,都知道她有一個音樂盒,放在她的床頭,跟現在眼前的這個播著同一首歌曲。上了鏈,雕像會轉動,淺綠色的草色底盤也會轉動。彷佛整個盒子也在轉動。
那是她的一份禮物,一份不知為甚麼會收到的禮物。
那是初中時代的事。她的生日跟情人節稍近,於是總有害羞的男孩子在她生日時送情人節禮物,或者大意的朋友在情人節時送生日禮物。
於是凡在這兩個日子收禮物,她總要問:「生日定情人節架﹖」
「errrrrrr...」
甚至還沒有想好答案就送禮物的傻仔也大有人在。沒有適合的對白襯托的禮物,像剪去了綠葉的牡丹,花兒再好,也算是白送了。
這份有點奇怪,她收在自己生日和情人節之間。
「生日定情人節架先﹖」這個問題她已經問到口軟。
都不是。他說。
她覺得跟這個男孩子還算熟絡,有時會約食lunch,會一起跟朋友談天,也會一起詛咒討厭的老師。但,好像還沒有收過他的禮物,自己倒是送過生日禮物:兩張書籤給他。
「?﹖」都不是﹖這算是另一個還沒有想好的答案嗎﹖
為甚麼一定要是生日或者情人節禮物呢﹖依節日送禮物其實很愚蠢,因為一,很容易到了節日但還沒有想好要送的禮物;二,遇著好禮物但不是節日,你就錯過一個機會了。他又說。
「女仔鍾意係節日收丫嘛。」真是廢話,那豈不是天下所有在別人生日送生日禮物的都是白痴﹖
最好的禮物,通常都不是在最好的節日出現的。節日是別人定的,但禮物的品質,是自己定的。所以千萬不要被節日左右。他再說。
「?!」
她又望向禮物盒,若有所思,她還在研究那到底是生日禮物還是情人節禮物。
想不通,這種感覺令她很不暢快。她道謝,然後動手拆禮物。
卻被他的手按著了包裝。
「又點呀﹖」開始不耐煩了,她還是第一次如此脾氣暴燥地收禮物。
馬上拆穿,就浪費包裝的功夫了。
「OKOK」她忍耐,到回家,拆了禮物。是一個音樂盒,圓型的轉盤,用雙手捧著的大小,應該不是貴價貨,但有點古舊的味道,放在床頭也不錯,歌曲,是莫扎特的小步舞曲,K1,但走慢板。
之後她一直追問男孩那到底是生日還是情人節禮物,他總是微笑,帶著三分得意,一副「早知你會問」的表情,卻總是給著相同的答案。
「唔講咪唔講囉,好叻咩。」
收到禮物的幾個月後,男孩子就出國留學了。她從此展開了逢人就問的生涯。朋友來訪,會捧著音樂盒到客廳,然後問「你估呢份係生日定情人節禮物丫拿﹖」。她後來想,那是他故意的,故意要她將他送的禮物揚給朋友看。這算是他包裝的功夫嗎﹖但他怎麼知道她會問人﹖也許她只會在疲累時,無聊時才偶然掀起;或者直接將音樂盒扔在床下,由它封塵。
但每次聽這首歌,都總會想起他得戚的表情,她覺得很有趣。因為母親時常說,通常表面自大的人,其實心裡都很自卑的。他很自卑嗎﹖她心想。
朋友忽然在催促,她忽然想起,大家其實都有幾十袋戰利品在手,陪她站在街上看音樂盒實在是有點累。
那音樂的轉動也漸漸慢了,終於停下。
她心知繼續站在街上也不會突然想通的,於是她又收拾心情,和幾個女人邊笑邊走,邊討論著今日的戰果,又悼念著錢包裏陣亡的將士們。她一邊繼續哼著這小步舞曲,,手上的袋子彷彿都沒有了重量,身邊的嘈音又彷彿都靜了下來。
心卻始終有點重。
=======================================
一對年輕情侶走進店內,那女孩多手多腳,把每個音樂盒又都上了鏈。男的忽然走近,拿起了其中一個。同一個盒子,剛才有位女士研究了很久。
女孩把耳湊近,仔細地聆聽這盒的小曲。
男的看了看她,說,送給你吧。
「都唔好聽?,揀過第二個啦。」
不同的,這是Minuet k1,莫扎特第一首正式被紀錄的作品。
「即係點呀﹖」女孩用疑惑的眼光詢問。
這代表了,永恆的起點。
========================================
她卻己經走遠了。燈光繼續明亮,街道依然喧鬧,奼紫嫣紅中,她繼續尋找著答案。
我還年輕,她想。
11 July 2008
獨奏
我一個人逛商場。
大堂的正中央,平台上的大三角琴靜靜的躺著,空無一人。
同一座琴,同一個地點。那時我跟你逛同一個商場,有鋼琴師在演奏《夢中的婚禮》。我說我非常喜歡這首歌,你說你也是。
其實每次看見商場中的演奏,我會都有點慨嘆。演奏者努力表演,旁人毫無興趣,彷彿他們從來沒有存在,直行直過。像閣下對待街上的寬頻推銷員一樣。我常常想,如果只是想商場裏有點音樂效果,直接廣播音樂就是了,沒必要這樣侮辱人的。
演奏者應該得到起碼的尊重,但人們總是把他們看成街頭賣藝。偏偏歌星上台咪咀,就萬人空巷。
「難唔難彈架﹖」我問。
那時你搖搖頭,說:「五級之嘛。」
五級,對我來說,很難了。
「我練好,然後在婚禮上彈給你聽吧,好不好﹖」我從後抱著你,在耳邊細細地問。
然後你就不斷傻笑。
這首歌,我覺得用在婚禮上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但大多數的婚禮,都會播Mendelssohn的A Midsummer Night's Dream: Wedding March,婚禮進行曲,老實講,不看名字,不是聽慣聽熟,我會以為那是一首拿破崙凱旋曲。還有的婚禮會邀請詩班獻唱不知名的聖詩,嗯......其實應該有知名的,只是我對聖詩的認識太少了。但我也沒有打算認識,填中文詞的聖詩大部分都很難聽,難聽得令我覺得那簡直是侮辱了「詩歌」這兩隻字:平仄不分,又不押韻,算甚麼詩﹖至於歌,一首歌十隻字可以十隻都錯音,怪不得香港現在有口的都可以做歌星了。
說到這裏,你黑面,然後一聲不響走了。
我又踩著了主基督耶穌的尾巴了。
但我不是馬戲團裏的小丑,不能只在面上畫個大笑面,然後逗觀眾歡樂就交差的。
如今我望著空琴,有點唏噓。我跟它一樣,寂寞地站著,台上台下,我倆何其相似。
黑白分明的琴鍵,從來都不是它的優點;拉得緊直的鋼弦,也沒有人有心思研究。
我搖了搖頭,想把回憶揮去,心中卻又不由自主地奏起了這首曲子。
這首歌若果叫《夢中的戀愛》,我覺得會更加合適。旋律帶著浪漫,還有少許隱藏著的燥動,彷佛宣示著每段愛情初始一刻的甜蜜。但很多會鋼琴的朋友都不會奏這首歌,不是不會彈,而是神緒總是拿握不好。功力的高低,你聽到第二三小節就已經知道。那是我自己要求過高了。如虛似幻的感覺,我等存在於真實世界的凡人,怎能參透﹖
像戀愛一樣,怎樣才能完滿﹖我不知道。你想得太容易了。
於是我放棄在逛商場時思考這個近乎哲學的命題。
然後離開。留下已經沒有意義了。
當你彈《快樂頌》的時候,可有問過它是否一樣快樂﹖當曲終人散,你可有向它致意﹖
我轉過彎,大三角琴就在我的身後沒去。
我忽然記起,當年有朋友為了「溝女」,特意去學了當時被李雲迪彈得很heat的Fantasie Impromptu,他練了十幾節,在女孩面前演奏,才盡,就攤一攤手,說:「今日就到呢度啦」,女孩因而傾心。我想起Mystery教人落pub溝女的其中一句Opening:「如果我不是個gay佬,我就會喜歡上你了。」,他的理論是,只要令那女孩子喜歡了你,你是否gay佬,根本毫不重要。
想到這裏,我苦笑。
小時候學鋼琴,小提琴,我總是希望,日後若果戀愛,只要她不嫌,我每日都可以為她彈奏,像《一千零一夜》裏的王后,每天為國王說一個故事。
寓有深意,絕不重覆,更不取巧。
而她貓在沙發上,把貝多芬的Moonlight Sonata,化為她私人的Lullaby,邊聽邊睡。
或者莫扎特的Piano Concerto #21 : Andante,作為暴風雨後的撫慰。
雖然事實是她總以為那只是我在引人注目,或發洩情緒的行為,因而生厭。她不知道的是,旋律,是特意為她而奏的;曲子,是特意為她而寫的。其他人如何看待,我根本毫不在乎。
是她太深奧,還是我太膚淺﹖她太成熟,還是我太幼稚。我不知道,我像鋼琴旁的獨奏者,認真的奏著,總盼望能夠偶然引起她的共鳴。
可惜,她偏偏說自己是商場裏的過客。
大堂的正中央,平台上的大三角琴靜靜的躺著,空無一人。
同一座琴,同一個地點。那時我跟你逛同一個商場,有鋼琴師在演奏《夢中的婚禮》。我說我非常喜歡這首歌,你說你也是。
其實每次看見商場中的演奏,我會都有點慨嘆。演奏者努力表演,旁人毫無興趣,彷彿他們從來沒有存在,直行直過。像閣下對待街上的寬頻推銷員一樣。我常常想,如果只是想商場裏有點音樂效果,直接廣播音樂就是了,沒必要這樣侮辱人的。
演奏者應該得到起碼的尊重,但人們總是把他們看成街頭賣藝。偏偏歌星上台咪咀,就萬人空巷。
「難唔難彈架﹖」我問。
那時你搖搖頭,說:「五級之嘛。」
五級,對我來說,很難了。
「我練好,然後在婚禮上彈給你聽吧,好不好﹖」我從後抱著你,在耳邊細細地問。
然後你就不斷傻笑。
這首歌,我覺得用在婚禮上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但大多數的婚禮,都會播Mendelssohn的A Midsummer Night's Dream: Wedding March,婚禮進行曲,老實講,不看名字,不是聽慣聽熟,我會以為那是一首拿破崙凱旋曲。還有的婚禮會邀請詩班獻唱不知名的聖詩,嗯......其實應該有知名的,只是我對聖詩的認識太少了。但我也沒有打算認識,填中文詞的聖詩大部分都很難聽,難聽得令我覺得那簡直是侮辱了「詩歌」這兩隻字:平仄不分,又不押韻,算甚麼詩﹖至於歌,一首歌十隻字可以十隻都錯音,怪不得香港現在有口的都可以做歌星了。
說到這裏,你黑面,然後一聲不響走了。
我又踩著了主基督耶穌的尾巴了。
但我不是馬戲團裏的小丑,不能只在面上畫個大笑面,然後逗觀眾歡樂就交差的。
如今我望著空琴,有點唏噓。我跟它一樣,寂寞地站著,台上台下,我倆何其相似。
黑白分明的琴鍵,從來都不是它的優點;拉得緊直的鋼弦,也沒有人有心思研究。
我搖了搖頭,想把回憶揮去,心中卻又不由自主地奏起了這首曲子。
這首歌若果叫《夢中的戀愛》,我覺得會更加合適。旋律帶著浪漫,還有少許隱藏著的燥動,彷佛宣示著每段愛情初始一刻的甜蜜。但很多會鋼琴的朋友都不會奏這首歌,不是不會彈,而是神緒總是拿握不好。功力的高低,你聽到第二三小節就已經知道。那是我自己要求過高了。如虛似幻的感覺,我等存在於真實世界的凡人,怎能參透﹖
像戀愛一樣,怎樣才能完滿﹖我不知道。你想得太容易了。
於是我放棄在逛商場時思考這個近乎哲學的命題。
然後離開。留下已經沒有意義了。
當你彈《快樂頌》的時候,可有問過它是否一樣快樂﹖當曲終人散,你可有向它致意﹖
我轉過彎,大三角琴就在我的身後沒去。
我忽然記起,當年有朋友為了「溝女」,特意去學了當時被李雲迪彈得很heat的Fantasie Impromptu,他練了十幾節,在女孩面前演奏,才盡,就攤一攤手,說:「今日就到呢度啦」,女孩因而傾心。我想起Mystery教人落pub溝女的其中一句Opening:「如果我不是個gay佬,我就會喜歡上你了。」,他的理論是,只要令那女孩子喜歡了你,你是否gay佬,根本毫不重要。
想到這裏,我苦笑。
小時候學鋼琴,小提琴,我總是希望,日後若果戀愛,只要她不嫌,我每日都可以為她彈奏,像《一千零一夜》裏的王后,每天為國王說一個故事。
寓有深意,絕不重覆,更不取巧。
而她貓在沙發上,把貝多芬的Moonlight Sonata,化為她私人的Lullaby,邊聽邊睡。
或者莫扎特的Piano Concerto #21 : Andante,作為暴風雨後的撫慰。
雖然事實是她總以為那只是我在引人注目,或發洩情緒的行為,因而生厭。她不知道的是,旋律,是特意為她而奏的;曲子,是特意為她而寫的。其他人如何看待,我根本毫不在乎。
是她太深奧,還是我太膚淺﹖她太成熟,還是我太幼稚。我不知道,我像鋼琴旁的獨奏者,認真的奏著,總盼望能夠偶然引起她的共鳴。
可惜,她偏偏說自己是商場裏的過客。
05 July 2008
河畔
我在英倫,而你在香港。
我只想縮短我們的距離。我已拼命追趕,時差卻令我們若即若離。科技如何進步,還是那道英倫海峽,那片歐亞大陸,遼闊得令人卻步。
我被豬朋狗友們勸過n次了:「Long D冇好結果架」。真是廢話。同一屋簷下,不見得就是天長地久的保証。但無可否認,以前想起你,我總是歡天喜地,那會令我想起美好的愛情。現在,我會同時想起馬拉松。
見鬼的天氣,下午三時半,天已開始入黑,我胸口忽然有點煩悶,想走走,外面下著微雪,於是我穿起老土的乾濕樓,戴上福爾摩斯式的扣帽,出去。其實我可以穿得很「潮」,然後輕易成為酒吧裏的女孩們的焦點,只要半小時,我就可以令女孩子在床上躺平。但很明顯現在的我沒有這種心情。
孔雀不求偶,就沒有必要開屏。
我緩步走向泰晤士河畔。繁華街上,痴男怨女。今天是甚麼日子了﹖情人節嗎﹖好像是,好像不是。
我沿河畔走著。
冰天雪地的河畔其實並不是散步的理想地點,但人體永遠只能感覺到最痛的地方,忍受著多一分寒冷,胸口就彷彿會舒暢了一點。況且,當你看到很多男孩跟你一樣在河畔,而他們的手裏都拿著一大束鮮花等女友,一面冷得發抖,一面原地跑步跳高來取暖,那不能不說是一種享受。就像幾年前,我跟你在海洋公園看見那隻叫安安的熊貓,把自己胖胖的身體倒吊在樹上,真是可愛。正常人會覺得腦充血,牠們覺得很有趣。然後牠左右搖晃,呯的一聲,摔下樹來。你當時笑得開懷,燦爛像初春的太陽。
我繼續走著。一束玫瑰撲面而來,我閃開。
世人都愛玫瑰,卻又把它的刺削去,這樣的玫瑰怎活得長。可憐他們又不懂花語,滿街都是的紅玫瑰成為他們唯一的選擇,像一個不懂英語的人說英語,唯有不停地「I am a boy. How are you?I am fine, Thank you」。他們不知道最令女孩子尷尬的其中一種場面,就是去party「撞衫」咩﹖
不知不覺,天已全黑,大笨鐘告訴我,現在是下午四時。
我忽然想打給你,宣判我們的死刑。
揭開電話,開始打。長途電話的號碼,很長,足夠令我猶豫。你故意的嗎﹖
當還剩下"59"就能接通的時候,我cut線。
我想起我們以前每次通電話,你都愛叫我Toro san,你說我的聲音像一塊Toro,嫩滑甘香,稍嫌油膩。幸好我們見面時你從不這樣說,否則當我親你的時候,就顯得有點唐突佳人了。
我走得有點累,就停下,找張長椅坐了下來,閉目養神。旁邊是一對情侶,正在擁吻。我希望我沒有打擾他們。
應該沒有,因為我開始聽到有撫摸的聲音。穿著厚厚的大衣撫摸,我有點明白企鵝是怎樣做愛的了。我微張雙眼,看他倆越來越激烈。地上有玫瑰,應該是女孩剛收到的吧。那不是曾經令她心花怒放的禮物嗎﹖
早開的花早凋零。
這是我反對男人送花的原因。送給朋友不妨,送給情人就要三思。太過隨便送花給情人的男人,就像隨便奉獻處女的女人,只會令自己越來越cheap。你的女人,就永遠學不會珍惜你送給她的每份禮物。而且,這種男人送花的開場白永遠只有一句「送俾你」,唉,難道你只是要她幫忙拿著方便閣下跪下綁鞋帶嗎。
「如果上帝只准男人一生送一次花」,我凝視著你,把花束從背後緩緩抽出,「你願意收我的花嗎﹖」你記得我第一次送花給你的時候,你聽見過這句說話嗎﹖你不記得了。你收過太多花,你以為我跟他們一樣,是個性格隨便的人,而且說話比他們油膩。
我自己走開,不想打擾火熱中的情侶。長廊的燭火溫暖了古堡,還是令它更顯得冷清﹖
事實上我還有點擔心椅子會搖晃起來。
我再揭開電話,再打。
漫長的電話鈴聲,固定的頻率,把我和河上的船笛聲分開。
「du......,du......」。
......十......二十......三十。
我記起了,你下班前,是不會接我的電話的。到英國後的一段時間,每次我快要睡覺之前,都會打給你,我打算情話綿綿,你卻在趕吃早餐,準備番工「博殺」,你說我那時候的情話,會令你聯想起你那個麻甩上司,總在女同事面前說著黃色笑話而自以為風趣。
「咪唔好做呢份工囉」
「你養我呀﹖」
我默然,不敢回答。假若河畔現在有富修養的美女走過來攀談,我不能拒絕。然後晚膳,我不能拒絕。然後,我更不能拒絕。在無盡的孤寂,我無力拒絕一夜的浪漫。
那就註定我不能擁有婚姻。我怎能冒令你傷心的風險呢﹖
夜越來越冷,我越來越清醒。
我越來越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不想要甚麼。此時此刻,你的節日已經過去,我的節日,又變得遙遠。
我總是祝你幸福。
我只想縮短我們的距離。我已拼命追趕,時差卻令我們若即若離。科技如何進步,還是那道英倫海峽,那片歐亞大陸,遼闊得令人卻步。
我被豬朋狗友們勸過n次了:「Long D冇好結果架」。真是廢話。同一屋簷下,不見得就是天長地久的保証。但無可否認,以前想起你,我總是歡天喜地,那會令我想起美好的愛情。現在,我會同時想起馬拉松。
見鬼的天氣,下午三時半,天已開始入黑,我胸口忽然有點煩悶,想走走,外面下著微雪,於是我穿起老土的乾濕樓,戴上福爾摩斯式的扣帽,出去。其實我可以穿得很「潮」,然後輕易成為酒吧裏的女孩們的焦點,只要半小時,我就可以令女孩子在床上躺平。但很明顯現在的我沒有這種心情。
孔雀不求偶,就沒有必要開屏。
我緩步走向泰晤士河畔。繁華街上,痴男怨女。今天是甚麼日子了﹖情人節嗎﹖好像是,好像不是。
我沿河畔走著。
冰天雪地的河畔其實並不是散步的理想地點,但人體永遠只能感覺到最痛的地方,忍受著多一分寒冷,胸口就彷彿會舒暢了一點。況且,當你看到很多男孩跟你一樣在河畔,而他們的手裏都拿著一大束鮮花等女友,一面冷得發抖,一面原地跑步跳高來取暖,那不能不說是一種享受。就像幾年前,我跟你在海洋公園看見那隻叫安安的熊貓,把自己胖胖的身體倒吊在樹上,真是可愛。正常人會覺得腦充血,牠們覺得很有趣。然後牠左右搖晃,呯的一聲,摔下樹來。你當時笑得開懷,燦爛像初春的太陽。
我繼續走著。一束玫瑰撲面而來,我閃開。
世人都愛玫瑰,卻又把它的刺削去,這樣的玫瑰怎活得長。可憐他們又不懂花語,滿街都是的紅玫瑰成為他們唯一的選擇,像一個不懂英語的人說英語,唯有不停地「I am a boy. How are you?I am fine, Thank you」。他們不知道最令女孩子尷尬的其中一種場面,就是去party「撞衫」咩﹖
不知不覺,天已全黑,大笨鐘告訴我,現在是下午四時。
我忽然想打給你,宣判我們的死刑。
揭開電話,開始打。長途電話的號碼,很長,足夠令我猶豫。你故意的嗎﹖
當還剩下"59"就能接通的時候,我cut線。
我想起我們以前每次通電話,你都愛叫我Toro san,你說我的聲音像一塊Toro,嫩滑甘香,稍嫌油膩。幸好我們見面時你從不這樣說,否則當我親你的時候,就顯得有點唐突佳人了。
我走得有點累,就停下,找張長椅坐了下來,閉目養神。旁邊是一對情侶,正在擁吻。我希望我沒有打擾他們。
應該沒有,因為我開始聽到有撫摸的聲音。穿著厚厚的大衣撫摸,我有點明白企鵝是怎樣做愛的了。我微張雙眼,看他倆越來越激烈。地上有玫瑰,應該是女孩剛收到的吧。那不是曾經令她心花怒放的禮物嗎﹖
早開的花早凋零。
這是我反對男人送花的原因。送給朋友不妨,送給情人就要三思。太過隨便送花給情人的男人,就像隨便奉獻處女的女人,只會令自己越來越cheap。你的女人,就永遠學不會珍惜你送給她的每份禮物。而且,這種男人送花的開場白永遠只有一句「送俾你」,唉,難道你只是要她幫忙拿著方便閣下跪下綁鞋帶嗎。
「如果上帝只准男人一生送一次花」,我凝視著你,把花束從背後緩緩抽出,「你願意收我的花嗎﹖」你記得我第一次送花給你的時候,你聽見過這句說話嗎﹖你不記得了。你收過太多花,你以為我跟他們一樣,是個性格隨便的人,而且說話比他們油膩。
我自己走開,不想打擾火熱中的情侶。長廊的燭火溫暖了古堡,還是令它更顯得冷清﹖
事實上我還有點擔心椅子會搖晃起來。
我再揭開電話,再打。
漫長的電話鈴聲,固定的頻率,把我和河上的船笛聲分開。
「du......,du......」。
......十......二十......三十。
我記起了,你下班前,是不會接我的電話的。到英國後的一段時間,每次我快要睡覺之前,都會打給你,我打算情話綿綿,你卻在趕吃早餐,準備番工「博殺」,你說我那時候的情話,會令你聯想起你那個麻甩上司,總在女同事面前說著黃色笑話而自以為風趣。
「咪唔好做呢份工囉」
「你養我呀﹖」
我默然,不敢回答。假若河畔現在有富修養的美女走過來攀談,我不能拒絕。然後晚膳,我不能拒絕。然後,我更不能拒絕。在無盡的孤寂,我無力拒絕一夜的浪漫。
那就註定我不能擁有婚姻。我怎能冒令你傷心的風險呢﹖
夜越來越冷,我越來越清醒。
我越來越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不想要甚麼。此時此刻,你的節日已經過去,我的節日,又變得遙遠。
我總是祝你幸福。
30 June 2008
指環
女孩的右手拖著男人,去買鑽戒。
這是早就協議好的事。結婚戒指,要一起買,不要無無聊搞甚麼Surprise了。
道理是顯而易見的。男人不跟女朋友一起去買鑽戒,只有兩種情形:1. 他自已買,然後被店內的靚女sales迷到,結果買了次貨。2. 他找另一個女孩一起去「幫下眼」,而通常肯幫忙的女人,對提出請求的男人有一定的情意。
女孩不能忍受對自己來說影響一生的物事竟然要由其他女人來評頭品足,這種事,絕對不能假手於人。於是在兩人感情穩定下來後,就有了這個決議:你想結婚,一起去買戒指,然後再補求婚的情節好了。
「一起買不是問題,但買了戒指,為甚為之後還多此一舉補求婚﹖」
「好呀!你覺得求婚是多此一舉!」
自此男人在這種事上就不再提任何意見。
白灼的光線映入眼廉,女孩知道他們到了。Sales服務周到,馬上如流水一樣介紹最新的出品,如何鑒別等級,等等。而男人耐心的聽著。
唉...
當今世上還有會耐心聽sales說話的人,快絕種了。他甚麼都好,就是天真了一點。女孩隨便逛逛,隨手在櫥櫃中點了一只,隨手戴上。她的目光聚焦在那顆閃鑽上,她希望從裏面找到一點點屬於它的真正品質,而不是外來光線的效果。
那當然是徒勞的,先不論店面光線猛烈如朝陽;鑽石的品質鑒定,先要有一個十倍放大鏡來判斷純度,還要觀察它向下的那個頂尖位的光折線。很明顯自己沒有放大鏡,而且店舖也不會讓你把鑽石拆下來慢慢研究。真是可恨,全香港只有鑽飾店,從沒有一間只賣鑽石的。鑽石的真正品質,早己經被指環緊緊包著,從外面,無論多麼努力,總是看不見,除非你拆開它。
像婚姻。
這種選鑽石的事前功課得自己做,就別指望男人了,男人對買婚戒這回事,還停留在咸豐年男家送聘禮的思想,總之跟足禮數,唔失禮親家就係。他們總是以為鑽石是越貴越好,卻從來不會想那是否合女孩子的心。
「你鍾意呢隻﹖」男人以詢問的眼光看著女孩。
丫,女孩才發現,原來她看了很久了。他以為我喜歡得不捨得放下吧。我喜歡﹖不見得。不喜歡﹖也不見得。在繁華的櫥窗裏,看不到真實,選它,只不過是因為合眼緣。
比他好的大有人在,比他差的多不勝數。
盡責的sales小姐終於閉上了口,完成了一輪嘴公式化推銷服務,她說過甚麼﹖女孩全不記得。她轉眼又望向男人,他也望住她,很緊張。這麼緊張幹嗎﹖這隻很貴﹖她忘了看價錢,也從來沒有打算過要看價錢,那會打亂自己興奮的購物心情的,總之不叫他傾家蕩產就算盡了道義。
全世界待婚的男人,都不懂得陪女伴選婚戒的禮儀:當女人拿著一隻戒指超過一分鐘,就應該「識做」,同sales講「就要呢隻」。女人的時間很矜貴,一分鐘,可能就換一條白髮,女人拿著一隻戒指一分鐘,已經是「明示」你,她喜歡了。不知怎麼,男人總以為這樣慷慨大方,女人就會乘機瘋狂特買。唉,女人一來唔會想要兩隻結婚戒指,二來,要一個男人一次過買幾隻,豈不是告訴他,除了他以外沒有其他男人會願意送鑽戒給我﹖
聰明的女人,手上只會有一隻戒指,蓬畢生輝,留下其餘九指給男人膜拜。要男人替你酌酒,你的杯要留點空間,但不要一點酒漬也沒有,免得他們以為你根本不沾酒。
但很可惜,通常明白這個道理的,都只會是包養二奶的情夫。而丈夫,就像旁邊的這個一樣,永遠緊張得像去相體。
女孩忽然脫下了戒指,「不要了,唔該」,離開。
男人伴隨。
「去第二間﹖」
「唔去喇」
「咁第日再出唻揀過囉﹖」
「唔揀喇」
「咁...咁結婚呢﹖」
女孩一個旋身,然後輕盈步去,眼底彷彿帶了一點狡猾的笑意。
「哈!」
這是早就協議好的事。結婚戒指,要一起買,不要無無聊搞甚麼Surprise了。
道理是顯而易見的。男人不跟女朋友一起去買鑽戒,只有兩種情形:1. 他自已買,然後被店內的靚女sales迷到,結果買了次貨。2. 他找另一個女孩一起去「幫下眼」,而通常肯幫忙的女人,對提出請求的男人有一定的情意。
女孩不能忍受對自己來說影響一生的物事竟然要由其他女人來評頭品足,這種事,絕對不能假手於人。於是在兩人感情穩定下來後,就有了這個決議:你想結婚,一起去買戒指,然後再補求婚的情節好了。
「一起買不是問題,但買了戒指,為甚為之後還多此一舉補求婚﹖」
「好呀!你覺得求婚是多此一舉!」
自此男人在這種事上就不再提任何意見。
白灼的光線映入眼廉,女孩知道他們到了。Sales服務周到,馬上如流水一樣介紹最新的出品,如何鑒別等級,等等。而男人耐心的聽著。
唉...
當今世上還有會耐心聽sales說話的人,快絕種了。他甚麼都好,就是天真了一點。女孩隨便逛逛,隨手在櫥櫃中點了一只,隨手戴上。她的目光聚焦在那顆閃鑽上,她希望從裏面找到一點點屬於它的真正品質,而不是外來光線的效果。
那當然是徒勞的,先不論店面光線猛烈如朝陽;鑽石的品質鑒定,先要有一個十倍放大鏡來判斷純度,還要觀察它向下的那個頂尖位的光折線。很明顯自己沒有放大鏡,而且店舖也不會讓你把鑽石拆下來慢慢研究。真是可恨,全香港只有鑽飾店,從沒有一間只賣鑽石的。鑽石的真正品質,早己經被指環緊緊包著,從外面,無論多麼努力,總是看不見,除非你拆開它。
像婚姻。
這種選鑽石的事前功課得自己做,就別指望男人了,男人對買婚戒這回事,還停留在咸豐年男家送聘禮的思想,總之跟足禮數,唔失禮親家就係。他們總是以為鑽石是越貴越好,卻從來不會想那是否合女孩子的心。
「你鍾意呢隻﹖」男人以詢問的眼光看著女孩。
丫,女孩才發現,原來她看了很久了。他以為我喜歡得不捨得放下吧。我喜歡﹖不見得。不喜歡﹖也不見得。在繁華的櫥窗裏,看不到真實,選它,只不過是因為合眼緣。
比他好的大有人在,比他差的多不勝數。
盡責的sales小姐終於閉上了口,完成了一輪嘴公式化推銷服務,她說過甚麼﹖女孩全不記得。她轉眼又望向男人,他也望住她,很緊張。這麼緊張幹嗎﹖這隻很貴﹖她忘了看價錢,也從來沒有打算過要看價錢,那會打亂自己興奮的購物心情的,總之不叫他傾家蕩產就算盡了道義。
全世界待婚的男人,都不懂得陪女伴選婚戒的禮儀:當女人拿著一隻戒指超過一分鐘,就應該「識做」,同sales講「就要呢隻」。女人的時間很矜貴,一分鐘,可能就換一條白髮,女人拿著一隻戒指一分鐘,已經是「明示」你,她喜歡了。不知怎麼,男人總以為這樣慷慨大方,女人就會乘機瘋狂特買。唉,女人一來唔會想要兩隻結婚戒指,二來,要一個男人一次過買幾隻,豈不是告訴他,除了他以外沒有其他男人會願意送鑽戒給我﹖
聰明的女人,手上只會有一隻戒指,蓬畢生輝,留下其餘九指給男人膜拜。要男人替你酌酒,你的杯要留點空間,但不要一點酒漬也沒有,免得他們以為你根本不沾酒。
但很可惜,通常明白這個道理的,都只會是包養二奶的情夫。而丈夫,就像旁邊的這個一樣,永遠緊張得像去相體。
女孩忽然脫下了戒指,「不要了,唔該」,離開。
男人伴隨。
「去第二間﹖」
「唔去喇」
「咁第日再出唻揀過囉﹖」
「唔揀喇」
「咁...咁結婚呢﹖」
女孩一個旋身,然後輕盈步去,眼底彷彿帶了一點狡猾的笑意。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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