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January 2010

最低限度武力

香港警察雖然回歸以來不求長進,不過他們的其中一項發明(又或者是炒來的,不過用得也不錯),實在又不得不讚。

那叫做「最低限度武力」。一時不察,還真被他蒙了。

先想想,警察甚麼時候需要用「最低限度武力」﹖就是當他們如果不用武力就鎮不住場,或者被保皇黨喝罵「你十五分鐘後搞唔掂,你聽日執包袱啦」而急需於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的時候,亦即一般膠著情況,或者形勢不利時,就會使用的武力。

問題是,警察用了「最低限度武力」,實力加強了,示威的群眾不可能就這樣任他們向自己噴胡椒粉吧﹖下次哪一個再說「警方動用武力時群眾不應反抗」的,應該把他綁起來推上前線,讓他慢慢享受胡椒粉的味道。

正常人都會反抗的。那麼示威者又會動用武力。這時候警察原先的所謂「最低限度武力」又不夠用,審時度勢,就要「調整」最低限度武力。

於是大家就可以預計到武力無止境的升級。但你又要知道,示威者的設備是有限的,而警察,大不了就開槍,或者次一級的橡膠子彈,催淚彈,水炮等等。所以最後結果,一定以警方壓制告終。

所以,所謂「最低限度武力」,實際上只是警察用武力清場的藉口。香港警察就是這樣,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你直接承認武力清場不就可以了,殺人也不過頭點地,至少你言行一致,我還有一點點尊重你的理由。敢做不敢認,一般扭扭抳抳的,所謂「最低限度」,就是「哎呀,我已經好惕住你架喇衰鬼」的意思。

明明係自己想開片,而家係邊個挑逗邊個呢﹖

1 comment:

  1. 主流媒體及相當多未有參與活動的人士,對今次的示威引發的事件定義為"暴亂"及"80後問題"。但由於普遍大眾對多元社會資本發展缺乏思考,未有對集體行為的形成過程擁有基礎認知,所以當社會出現與主流價值觀及生活方式不一樣的反叛行為時,拒絕持有一種寬容的態度對待這些社會活動,反而傾向擁護官僚主義,導致社會活動更趨激烈及令到抗爭行為擴大到生活每一個層面。

    以下是北京大學汪丁丁教授於 2008 年發表的一篇文章,透過社會物理學的基礎,再加上美國社會學權威學者 Mark Granovetter 於 1978 年發表的論文 《Threshold models of collective behavior》,清楚指出愚民政策與社會動亂兩者之間的互動關係。

    希望能透過你對以下資料的分析及理解,把這個理論套入到香港的現狀,令社會大眾關注最近的社會運動現象,是由政府的政策與手段所造成,並且指出市民拒絕多元化社會及擁護官僚主義會導致的惡果。我希望有更加多的學者及社會人士,可以透過不同的渠道,引領更加多的市民從新思考自己的立場,加入並援助社會運動從而改善社會不公的現象。

    愚民政策与社会动乱
    http://old.cenet.org.cn/cn/ReadNews.asp?NewsID=26607
    (繁體: http://goo.gl/bDlQ)

    Related:
    《Threshold models of collective behavior》
    by Mark Granovetter
    Scholar: http://goo.gl/LuUO

    http://qzone.qq.com/blog/622006067-126312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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