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March 2010

強制拍賣的twisted fact

Never theorize before you have data. Invariably, you end up twisting facts to suit theories, instead of theories to suit facts. ---(Sherlock Holmes, 2009)

強制拍賣市民房產的修訂案中,仔細研究局長林鄭月娥的說話,當能對以上對白有更深的體會。

Theory:在降低強制拍賣門檻後,將會令收樓所須拉鋸時間大為縮短。

Fact:此乃「阿媽係女人」式的廢話,將強拍要求由九成降至八成,收樓時間當然會快。問題是,其實沒有人質疑「降低門檻加快收樓速度」這點,質疑的是私人財產的權益問題,怎麼避重就輕﹖
事實是將門檻降至百分之零點零一,收樓時間還會快上十萬倍,為了「有助舊樓宇重建」,政府怎麼不考慮考慮﹖

Theory:她期望工廈業主能盡社會責任,以較低廉的租金租予創意文化產業、教育產業及環境產業發展人士等。

Fact:收地的又不是工廈業主,拉人落水,想點﹖再講,麻鷹唔捉捉雞仔。論價錢,工廈的租金怎麼也追不上價值七八千元一呎的豆潤住宅單位,鄭老大怎麼不要求大地產商們「能盡社會責任,以較低的價格將住宅售與首次置業人士」﹖

Theory:她說,不少小業主向她反映現時門檻太高。

Fact:不知道林鄭月娥女士心中對「不少」的定義的門檻定得有多高,事實是我們只見局長對示威要求擱置修訂的小業主視而不見,囂張地說「不修訂、不撤回、不重提」。大概她是以為只有十來人示威,就是全香港只有十來個小業主反對。

Theory:強拍議案不應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Fact:「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是指政府決策,而不是議員議事,不要偷換概念。怪不得最近政府所有政策都是先上馬後討論,又或者只上馬不討論,一眾功能組別和保皇黨全力護航,原來就是因為要避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然後所有細節一律迴避,一切修訂一律否決。

他媽的還要議會幹甚麼﹖

Theory:在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重建的需要提高

Fact: 馬頭圍道塌樓是因為裝修程序出錯,塌樓程度嚴重是因為懷疑該幢是「鹹水樓」,這兩點跟強制收樓有甚麼關係﹖這次降低門檻的可不只局限於鹹水樓。再講,以塌樓為理由,那是關乎市民安全的問題,你還要等「私人發展商」收樓解決﹖保障市民性命財產安全,是政府自己的責任。

Theory: 降低強拍門檻是敏感課題,但很多小業主渴求轉換環境,必須盡快處理

Fact:事實是很多小業主要轉換環境,但買不起樓。所以這不是強制拍賣的問題,而是樓宇價格和供應的問題,樓價高低關乎土地供應和地產商囤積土地,政府土地儲備充足,根本未到「唔收地冇地用」的地步。

Theory: 取得八成業主同意先進行強制拍賣,已是多數

Fact:同一句廢話。取得五成以上業主同意,已是多數,還是那句,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直接將門檻降到五成就是了。

Theory: 政府尊重私有產權 , 但認為有關新規定是針對土地重新發展 , 不是針對個別業主單位的擁有權

Fact: 但拍賣的正是個別業主單住的擁有權。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Theory: 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她反對有議員將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解讀為強搶市民產業,亦不認同是官商勾結

Fact: 一個鄉紳土豪想娶個女人,他擺平了她的鄉親父老,叔伯兄弟,全村八成人支持,偏偏就是這個女的自己不同意,土豪結果霸王硬上弓把這女的姦了。這樣算不算強搶民女﹖

至於官商勾結,事實是地產商講,政府照著做,根本是你幫地產商打工,馬首是瞻,唯命是從。員工聽老闆指示辦事,能說是勾結嗎﹖

當然不是。

Theory: 新規定下月一日生效後積極跟進 , 政府亦會研究調解機制

Fact: 本末倒置。不先說清楚調解機制怱怱立法,你之後反口食言那香港市民怎麼辦﹖討論立法施政時還要「不要問,只要信」,而家林鄭月娥你轉左行做耶穌基督﹖

Theory: 強制拍賣是依法進行,顧及公眾利益,沒有違反基本法。

Fact: 你立法容許強制拍賣,然後強制拍賣,當然合法。至於基本法,特區政府根本不在乎,反正遇上萬大事皆可以由人大釋法,當然也不會違反。

----------------------------------------------

最耐人尋味的是這一句報導:「她又提到,一向尊敬涂謹申,因為他有正義感、公義心,以及對舊區的關心,『亦是這個原因,我一口答應替他在舊區的辦事處開幕,因為這是服務巿民最好的地方之一。』」

這原來就是所謂的「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然則你拉這些感情事出來放上枱面,所為何事﹖

4 comments:

  1. 我覺得應該成立一個關注組,監察林鄭退休後的去向。

    ReplyDelete
  2. Anonymous9:58 PM

    Fact: 但拍賣的正是個別業主單住的擁有權。

    對不起,博主上述說的 “Fact”似乎並非事實。現行的強制拍賣並非單單拍賣不願售出的單位,而是一整棟物業拍賣,然後,再將拍賣所得,按每個單位的價值比例,分配給有關單位的業權人。

    potato

    ReplyDelete
  3. Anonymous10:57 PM

    其實全棟物業拍賣
    只是數字遊戲
    由於佔多數業權一方
    知到一定份額的成交金額會落入自已的口袋
    他們計算成本時
    只會計算小業主所持有業權的價格
    其餘部份只是左袋入右袋而已
    亦正是這個原因
    什少外來人會參與強拍

    一來必定徒勞無功
    賣價提高一千萬
    外來者要付出一千萬
    但佔多數業權一方 只需要付出二百萬
    在這種情況下 又怎麼可能會有外來者參加強拍?

    二來到自已收樓時恐遭以牙還牙
    這個不說明了

    三來小業主絕不可能有才力在強拍中出價
    綜合以上三點
    根本不存在什麼拍賣
    只是文字遊戲而以。

    最後小業主被迫以低賣出安身之所是可以預期的。

    ReplyDelete
  4. 政府叫年青人不要要求高,他們只好買舊樓。但同時又修改強制拍賣條例,令舊樓加快重建,直接減少了舊樓的供應,令年青人上樓更困難。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