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December 2006

政府發資詢文件,建議將未經授權而上下載版權物品列為刑事罪行。當政府說對立法「冇既定立場」既同時,那個甚麼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主席馮先生就說,堅持將此行為列作刑事罪行。

咪咁口響住。

正所謂唔講由自可,一出聲,就俾人知道閣下對「上網」呢個term既認識有幾多。幾乎求求其其搵一個香港中小學生都應該知道,部腦係會自動download閣下瀏覽既網站既資料,例如圖片。照該法例列明,己經犯左刑事罪行。

然則閣下「堅持」刑事化,就等於「堅持」將全香港上網人士作出檢控,當然了,刑事罪行,以後不用閣下掏自己荷包打官司了。政府打擊翻版有功,下年年尾溫家寶可能又會公開讚阿特首(唔知姓梁定姓曾)辦事得力,「成績好」,然後心頭一喜,又俾十件八件「聖誕禮物」予港人。這樣全港人士受惠,閣下亦解決多年來的心腹大患,是為「雙贏」。

不過要小心喎,萬一閣下唔知邊日忽然「手痕」,上左網,然後唔小心入左唔知邊個網站,俾阿sir捉到,法庭排期審理,則閣下肯定可以霸佔該日全港各大報章新聞頭條,此等威風事迹,一傳十十傳百,到時弄得整個珠三角街知港聞,香港又出一個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咁就皆大歡喜喇。

甚麼「港產片咁垃圾,download叫做俾面你,唔download都唔會入戲院睇戲」呢d咁人身攻擊既說話就唔好提喇,「打擊bt等於助長旺角翻版事業」呢d有可能構成誹謗既說話都唔好提喇,閣下只要睇下各位歌星一年出幾多隻碟,買幾多層豪宅,渣幾多架靚車,平時食乜野野,就大概估到香港歌影視行業係幾咁「慘淡」。

係香港呢個商業社會,講大話唔係問題,落井下石都唔係問題,但成日講到自己好似俾bt搞到飯都冇得開咁既款,就實在係有d過份喇,香港地有好多人,真係三餐食唔飽架,你咁樣講野,分明係影射佢地o者。

阿馮生,不如你唔好叫「添枝」,改名叫「添足」啦。畫蛇而添足,無聊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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