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December 2007

賠償的問題

利東街重建,政府高額賠償後租戶仍然好唔滿意,有人覺得他們很「貪得無厭」。

與其說是貪,不如說是策略,談判的策略。用以爭取更多賠償。這個手法絕對合理,因為可以令政府俾一個佢願意出既最高價錢。所以不斷有人替商戶們催谷宣傳,或增加對政府輿論壓力,最近玩埋絕食抗議,無非都係一個錢字。絕食既意思就係:「想我唔絕食呀﹖得!俾多d錢我啦」

至於賠幾多錢先至夠呢﹖嗯,呢個問題就等於問李嘉誠,到底佢要搵幾多,先至為之「夠」呢﹖It seems the sort of questions does not call for answer. 所以,都係錢作怪o者。世人在錢面前,同係耶穌面前一樣,都是好平等的。

大家咁得閒話人貪得無厭,不如話政府無端端俾個把柄人地squeeze佢啦,條街又殘又舊d人住到唔滿意就自自然全部自動搬架啦,咁,而家人地話住得好地地你賠幾十萬俾佢佢話要番間舖,咁咪由得佢啦。即係d老鼠係條渠度住得好地地你話坑渠好污糟呀不如你o來住我個老鼠籠丫乾淨企理一日三餐仲有埋個健身用滑輪添。

引狼入室,引賊入屋,引隻大老鼠入自己米缸,抵死啦你。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