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May 2008

葛福臨

此文完於昨日,因區家閨秀壽辰,為免敗人清興,遂順延一日刊登。

數月前曾寫有關葛福臨佈道大會,瀝血數千字,後覺該文一旦刊出,徒增基督徒朋友心中憤慨之情,敵愾同仇之志,亦想在下人微言輕,所寫殊不足信,乃棄之深谷。

週六閱蘋果日報古德明先生《征服英語》專欄,見其談及葛之為人。想古先生博古通今,中外兼修,所言雖未必要奉為金科玉律,但亦甚有參考價值。原文節錄如下:

最近,美國葛培里佈道會會長葛福林牧師往訪新中國,稱明反對西藏百姓揭竿起義:「《聖經》明確指出,我們應遵守法律。我絕不會支持任何非法行為。」他似乎不知道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的分別,更似乎忘了《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二章的故事:有一個安息日,耶穌走進堂,見到有人一手殘廢了。法利賽人認為安息日工作是違法的,就問耶穌:Is it lawful to heal on the Sabbath?(安息日治病,符合律法嗎?)耶穌回答:It is lawful to do good on the Sabbath(安息日行善,何違法之有)。說罷,就用大法力令那人的手復元。也許,葛福林不是沒讀過《聖經》,也不是不懂得of和by的分別,只是心有大欲,所以和許多牧師神父和尚尼姑一樣,只講中共法律,不分人間善惡。」

古先生言論是否正確,當由看倌自行判斷。吾轉載之謹作參考,未敢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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