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January 2010

最差的選擇

陳巧文被警方拘捕,因為「襲警」。

除非是中聯辦嚴令抓陳巧文,否則整件事,就只能證明香港警察都是一班政治白痴(其實就算是中聯辦指使的,香港警察依然是一班白痴,因為白白替人做了替死鬼做輿論炮灰)。

為甚麼﹖因為陳小姐的形象是纖細,幼嫩,弱不襟風,除了第一次她揚雪山獅子旗被起底之外,傳媒刊登她的照片,無一另外都是被警察強行帶走的。亦即代表,在公眾的心目中,陳巧文一直都是被警察欺負的。

猶其兩者身形對比強烈,一般群眾又有傾向鋤強扶弱的心理,兩者就算甚麼都不做就這樣放在一起,在輿論上,警察就得先輸一仗。

更何況,你警察還不是「甚麼都不做」。哪一個壞鬼師爺想出這條所謂「殺一儆百」的鬼主意的,應該拖出去斬。

一個體重不足九十磅的女子,手無寸鐵,你告佢襲警,阿差人哥哥你一百六十磅,足足係佢兩倍,就算佢真係襲警,你好意思告佢﹖佢打甩左你條毛呀﹖

ok,整甩條毛都算係襲警,反正就算冇身體接觸,用大聲公對住差人叫口號都可以係「普通傷人罪」(香港警察是越活越回去了,擅自解釋法例,你最多只能說警方會以這條罪檢控他吧,怎麼可以說「你咁樣做就係普通傷人罪」,真係人蠢冇藥醫......)。要分清楚,白痴都知這次拘捕分明是政治行動,那就麻煩閣下用一點政治智商,想清楚才做。政治行動,第一必須先贏輿論。你要選人拉,起阻嚇作用,起碼不能選一個會令大眾同情的,例如選一個樣醜一點的,而且要選男人,大大隻比差佬還壯像頭牛的,就最適合。

選個女人﹖你不知香港地有很多男性,很大男人主義的﹖好喇,而家個個都話香港警察「杮子挑軟的吃」,拉大隊齊齊投案,你點落台呢﹖

係咪自己攞唻衰丫﹖

1 comment:

  1. 中聯辦要警察交人丫ma, 佢地唯有照做, 仲要做到好揚話比老細知: 我地做左野了 !!(所以要在港台門口拉人 !)

    警方已經好醒了, 明知一定要做野, 唯有要在反高鐵集會後一日才拉人, 距離下次集會有六日, 期間可以搏淡化事件...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