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August 2011

愚人的國度

香港人的論說和辯論能力,有時真的低得可憐。

港大戒嚴,我平生最景仰的香港公安處長這樣解釋:「(警方)首要目標是確保訪問政要安全,即使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亦不能凌駕安全考慮」

這一句很明顯是狡辯。不過,翌日報紙的頭條就變成了:「曾偉雄:政要安全凌駕市民自由」

簡單的邏輯問題:Not(A > B),不等於一定是B > A的,可以是兩者並重。當然,我們的公安處長是否這樣想,就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處事得公道,邏輯abc還沒有學好,最好別當記者。

警隊的責任首要是保護政要,很正確。做法可以有很多,全香港戒嚴也可以「確保政要安全」,但很明顯沒有必要。想李克強死的香港人相信不多,就那幾個激進份子,要用三千血肉長城保護,全港十份一的警力(還未扣減放假的警員數目),數學上等於犧牲另外至少十份一的香港市民,七十萬人的安全來保護一個政要,也很明顯沒有必要。嚴格來說,這樣一個危險人物,入境處完全應該拒絕其入境要求。而如果他不是一個危險人物,則是浪費警力。在香港,「浪費警力」不大不小也是條罪。

曾處長說,每一次政要來港,警隊都要評估風險。則很明顯這一次,以及以往幾次的評估完全錯誤。所以,表示警隊高層是低能,甚至無能。自由不能凌駕安全,但安全更不能凌駕自由,有自由沒有安全的社會是一個地獄,但有安全沒有自由的社會,等於一個監獄,市民不是監犯,不需要懲教署的督導。曾偉雄這麼喜歡強權,下任特首不妨考慮考慮,讓我們的曾處長轉職,任懲教署長。

至於有沒有政治考慮,根本不是重點,因為一個人的考慮和行為可以完全無關,簡稱思覺失調。雖然我個人很有興趣想知道,曾處長有沒有仕途考慮。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