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March 2008

笑貧不笑娼

我是一個尖酸刻薄的人:我會很公式化地鄙視有工作能力而又領綜緩的人;總是用一大堆言之無物的專有名詞寫文章,擺明特登唬你,正式來說是欺世盜名的所謂作家;一邊話自己爭取緊民主一邊係背後搵著數的低能政客;還有那些自己影埋幾百張鹹相,俾人偷影到換衫就喊到眼都腫埋的白痴藝人;打著任何神佛的名號四處招搖撞騙的人就更加不在話下。

但我從來不會歧視娼妓。因為嚴格來說,娼妓這個行業只是需求與供給的結果,資本主義社會下的一種產物,只是這種產物如果不小心處理,會比較容易傳染疾病。至於甚麼道德倫理,其實是不用太放在心上的。倪匡說得好,比起「淫」,「謊」是更加可恥的行為。這個世界說謊的人肯定比當娼的人多,所以那位殺了四個妓女的人,我覺得,閣下要發洩心中怨氣,其實有一大堆人合付資格,給你慢慢折磨,實在沒有必要將火燒到妓女的頭上。

我從小就很明白女人做妓女的人的心態,都只是為了一個錢字。一個錢字,有人覺得市儈庸俗,我覺得因為一個錢字而做事,只要唔會同時直接及蓄意地(即係deliberately, 英文比較簡單......)傷害他人的利益,其實是最高尚不過:因為你己經懂得,甚麼叫忠於自己。懂得承認自己愛錢的人,起碼不會自欺欺人。簡單來說,我會認為你係比較信得過。做妓女有人為富裕的生活,有人為追逐名牌,慘一點的為養家等等,其實亦只是人生的一種追求,一種需要,就個人而言,跟你靠老豆,家住比華利山日日行街要帶幾十萬LV哂行頭其實係冇乜分別,兩者只係客觀環境的不同。

至起碼,閣下去嫖娼,正所謂「真金白肉」,一手交錢一手交歡,肉帛相見童叟無欺,她是不會將你蒙住雙眼之後改用一個吹氣公仔來應付你的。有付出有收穫,非常公道。

歡場盡是義氣雞丫嘛,係咪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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