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September 2011

外國論

本來今天是寫續篇的,不過同一個作者今天又有佳作。天可憐見,至少沒有了「壽宴論」這種水平的論說,算是一大長進。而其中之詭辯,需要讀者進一步思考才能解讀,因此更值得鑽研。

http://www.eric-wong.hk/main/PunBB/viewtopic.php?id=8745

首先值得討論的,是一般香港人很常用的辯論法,我稱之為「外國論」。總之在香港發生了任何事,先來引個外國先例,那就心安理得,理正而後詞嚴了。對嘛,美國人來香港封路封酒店,大家視而不見;李克強來香港只是封路,也沒有封酒店,大家就「嘈」了兩個星期,這不是欺負人嗎﹖

這是一種懶惰,但在一個怠於思考的社會卻能大行其道的辯證方法。簡單,快捷,但其實他們不會仔細研究兩者有何異同之處。引例不是不可以,但至少為甚麼引這個例也可以說明一下吧﹖

而且,其實也不用仔細研究,只讀一遍,就能想出幾個關鍵的不同之處。

一、李克強現職中國副總理,接待規格為甚麼可以和美國總統的相題並論﹖這種論點如果傳出去,是會笑死人的。

二、法律觀點我也不在行,至少沒有大律師公會在行。但我常說,有很多事,不需要專業的知識,只需要常識,就可以判斷。常識就是:退一萬步來說,就假設當時美國總統封路有問題,以前沒有意見,現在就不可以有意見﹖在這種人的世界裏,是永遠沒有「進步」這個詞語的。而且當年我們的警務處長應該沒有這麼豬頭,說「核心保安區」這個字眼與人口實的。

三、至於甚麼「非民主」的演繹。題外話,其實是應該用「專制」,而不是「非民主」這種半英半中的語文,當然其他地方的語病亦不少,恕不詳述。重點是,美國總統和中國副總理,誰比較民主,那是用屁股也能想通的事情。至少我相信,如果今日美國總統在香港要趕人,應該不會是因為那個男人穿了一件反對QE3的T恤。

另外還有幾點,仔細推敲,有助鍛鍊閣下的思考能力。

明天再續。

3 comments:

  1. Anonymous8:52 AM

    第三點不正正是警方過分慎重其事的unspeakable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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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nonymous9:02 AM

    應該說an open secret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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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don't think it is an "open secret" reason. It should be well-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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