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March 2010

最低工資

自從張議員宇人君提出廿蚊一粒鐘的「最低工資」標準後,理所當然,是被人插得像箭豬一樣。

小學數學題:一般人平均每周工作四十至四十五小時,一個月四點五星期,假設星期六上午亦要上班,計到最盡,是4.5*45*20,即是最多每個月的最低工資是4050,比綜緩五千元少。

根本立了法等於沒有立法。

理論上,工資低於綜緩,市民是會選擇拎綜緩而不選擇工作的。問題是,政府一直用宣傳手法將「領綜緩」標籤為懶人,於是大家為了面子,為了不在家中無所事事招人口舌,於是甘於領低於綜緩的工資工作。

但搞清楚,事實上領綜緩是市民的權利,而不是社會的包袱。所謂濫用綜緩,政府應該做的,是雷厲風行,打擊這種情況,而不是姑息養奸,然後一邊壓低綜緩金,一邊邊緣化領綜緩人士。而這不能用成本效益的角度去看,即不能因為打擊的成本高昂而採用現時這種標籤的手法解決。

簡單來說,如果政府正確實行綜緩政策,立法是不必要的,當然,現在政府與財團狼狽為奸,連強奪私產的法例都可以通過,指望他們是白費心機了。

至於「最低工資只對中小企業有效,是間接打擊中小企業發展。」,這是一句廢話。翻查資料,對中小企業來說,佔成本最大部分的永遠是租金,而不是人工,認識自己搞小生意的人一定聽過他們投訴「貴租」,而不是「高人工」。歸納而言,大家該問責的,仍然是政府的房地產政策,而不是綜緩和工資的問題。

再簡單d講句啦,你以為做老闆就唔係同人打工﹖你咪又係同地產商打緊工囉。

19 March 2010

Pornography, Public Acceptance and Sex Related Crime: A Review

這是從網上看到的一篇夏威夷大學關於色情物品對社會的影響,我覺得,香港政府自己冇心機調查研究就算喇,唔好連參考人地嘅研究報告都懶,更加唔好成日俾成日拉大隊去聽證會的明光社及其裙帶組織老點。

http://www.hawaii.edu/PCSS/biblio/articles/2005to2009/2009-pornography-acceptance-crime.html

Inconvenient truth是以下一段:

The police sometimes suggest that a high percentage of sex offenders are found to have used pornography. This is meaningless, since most men have at some time used pornography. And as reported by psychiatrist Robert Stoller, “Men’s interest in pornography appears to be statistically normal and sado-masochism may be the most popular ingredient in pornography (Stoller, 1986), page 86).” Findings by Goldstein and Kant (1973) can also be relevant here. These investigators found that rapists were more likely than non-rapists in the prison population to having been punished for looking at pornography while a youngster. And such was by no means common among the rest of the prison population. In fact, as reported above, the non-rapists had seen more pornography, and seen it at an earlier age. These investigators also found that what does correlate highly with sex offense is a strict, repressive religious upbringing (Goldstein & Kant, 1973). Green too reported that both rapists and child molesters use less pornography than a control group of "normal" males (Green, 1980). This is certainly a thought-stimulating finding.

此所以點解要解散淫審處囉

18 March 2010

強制拍賣的twisted fact

Never theorize before you have data. Invariably, you end up twisting facts to suit theories, instead of theories to suit facts. ---(Sherlock Holmes, 2009)

強制拍賣市民房產的修訂案中,仔細研究局長林鄭月娥的說話,當能對以上對白有更深的體會。

Theory:在降低強制拍賣門檻後,將會令收樓所須拉鋸時間大為縮短。

Fact:此乃「阿媽係女人」式的廢話,將強拍要求由九成降至八成,收樓時間當然會快。問題是,其實沒有人質疑「降低門檻加快收樓速度」這點,質疑的是私人財產的權益問題,怎麼避重就輕﹖
事實是將門檻降至百分之零點零一,收樓時間還會快上十萬倍,為了「有助舊樓宇重建」,政府怎麼不考慮考慮﹖

Theory:她期望工廈業主能盡社會責任,以較低廉的租金租予創意文化產業、教育產業及環境產業發展人士等。

Fact:收地的又不是工廈業主,拉人落水,想點﹖再講,麻鷹唔捉捉雞仔。論價錢,工廈的租金怎麼也追不上價值七八千元一呎的豆潤住宅單位,鄭老大怎麼不要求大地產商們「能盡社會責任,以較低的價格將住宅售與首次置業人士」﹖

Theory:她說,不少小業主向她反映現時門檻太高。

Fact:不知道林鄭月娥女士心中對「不少」的定義的門檻定得有多高,事實是我們只見局長對示威要求擱置修訂的小業主視而不見,囂張地說「不修訂、不撤回、不重提」。大概她是以為只有十來人示威,就是全香港只有十來個小業主反對。

Theory:強拍議案不應議而不決、決而不行

Fact:「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是指政府決策,而不是議員議事,不要偷換概念。怪不得最近政府所有政策都是先上馬後討論,又或者只上馬不討論,一眾功能組別和保皇黨全力護航,原來就是因為要避免「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然後所有細節一律迴避,一切修訂一律否決。

他媽的還要議會幹甚麼﹖

Theory:在馬頭圍道塌樓事件後,重建的需要提高

Fact: 馬頭圍道塌樓是因為裝修程序出錯,塌樓程度嚴重是因為懷疑該幢是「鹹水樓」,這兩點跟強制收樓有甚麼關係﹖這次降低門檻的可不只局限於鹹水樓。再講,以塌樓為理由,那是關乎市民安全的問題,你還要等「私人發展商」收樓解決﹖保障市民性命財產安全,是政府自己的責任。

Theory: 降低強拍門檻是敏感課題,但很多小業主渴求轉換環境,必須盡快處理

Fact:事實是很多小業主要轉換環境,但買不起樓。所以這不是強制拍賣的問題,而是樓宇價格和供應的問題,樓價高低關乎土地供應和地產商囤積土地,政府土地儲備充足,根本未到「唔收地冇地用」的地步。

Theory: 取得八成業主同意先進行強制拍賣,已是多數

Fact:同一句廢話。取得五成以上業主同意,已是多數,還是那句,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直接將門檻降到五成就是了。

Theory: 政府尊重私有產權 , 但認為有關新規定是針對土地重新發展 , 不是針對個別業主單位的擁有權

Fact: 但拍賣的正是個別業主單住的擁有權。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Theory: 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她反對有議員將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解讀為強搶市民產業,亦不認同是官商勾結

Fact: 一個鄉紳土豪想娶個女人,他擺平了她的鄉親父老,叔伯兄弟,全村八成人支持,偏偏就是這個女的自己不同意,土豪結果霸王硬上弓把這女的姦了。這樣算不算強搶民女﹖

至於官商勾結,事實是地產商講,政府照著做,根本是你幫地產商打工,馬首是瞻,唯命是從。員工聽老闆指示辦事,能說是勾結嗎﹖

當然不是。

Theory: 新規定下月一日生效後積極跟進 , 政府亦會研究調解機制

Fact: 本末倒置。不先說清楚調解機制怱怱立法,你之後反口食言那香港市民怎麼辦﹖討論立法施政時還要「不要問,只要信」,而家林鄭月娥你轉左行做耶穌基督﹖

Theory: 強制拍賣是依法進行,顧及公眾利益,沒有違反基本法。

Fact: 你立法容許強制拍賣,然後強制拍賣,當然合法。至於基本法,特區政府根本不在乎,反正遇上萬大事皆可以由人大釋法,當然也不會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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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耐人尋味的是這一句報導:「她又提到,一向尊敬涂謹申,因為他有正義感、公義心,以及對舊區的關心,『亦是這個原因,我一口答應替他在舊區的辦事處開幕,因為這是服務巿民最好的地方之一。』」

這原來就是所謂的「討論重建問題時,不能因為感情,凌駕理性」,然則你拉這些感情事出來放上枱面,所為何事﹖

17 March 2010

熱烈恭賀

敬祝傾國傾城大美人xy歲壽辰。

生日快樂。

壽禮不日奉上。

笑納,笑納。

15 March 2010

中女告白

經某美女的不停催促,我終於的起心肝看完了《中女告白》。感想是:

1. 無鬼聊,離左婚嘅你都計數﹖咁一大堆阿婆老來喪偶,係咪又要整番輯《阿婆告白》,然後探討下點解一個八十歲嘅阿婆冇男人要﹖哎呀,因為八十歲嘅阿婆有皺紋呀十八歲妹妹仔冇丫嘛。

2. 女人這種動物,一向口不對心,口裏說自己其實要求不是很高,羅列了幾個要求,然後在電視機前告訴大家「我只是要求這些。」。作為一個和女性有豐富的相處經驗的男人應該知道,這種女人,真正揀男人時,要求肯定多十倍。情形就如你女朋友/老婆告訴你要入名店只係「睇下之嘛」最後會買幾多野出唻,你就知道,女人自己定下的目標,永遠係被過份簡化的。

3. 當初要求多多,回頭始知原來是自己以前被overpriced,現在被市場self-corrected,竟然又覺得自己而家其實係被underpriced。將overpriced當成correct price,又將correct price當成係underpriced。這種人為甚麼會在情場中焦頭爛額,原因是顯而易見的。

4. 揀飲擇食不是問題,這是每個人都有權選擇的生活態度,但食得咸魚抵得渴,挑剔的代價,就是有可能孤獨終老,風險其實很高。

5. 老實講,一個女人冇男人要,原因可以好多,其貌不揚的女人都可以有人要的,不要簡單將問題歸咎於「男人鍾意後生妹妹仔」或者「男人淨係識睇樣之嘛」。我一路溫書一路聽住個youtube,唔駛睇畫面,都已經知道點解你班女人冇人要。妄自菲薄,一味係度同自己嘅potential competitor做group therapy,你會有出路,我跟你姓。

08 March 2010

小弟從不看時裝雜誌的,不過,今次這個偏佈各地鐵站的廣告,令我有想買的衝動。



不過,真是鮮花插在牛糞上,旁邊那個趙元唱,唉...

23 February 2010

遲來的麥兜問題

早應該寫這篇的。

說實在話,麥兜幫曾蔭權賣廣告,我覺得沒有甚麼大不了。打開門口做生意,麥兜從沒有說過要為民請命,也沒有為大家「成功爭取」過任何東西。嚴格來說,他從來沒有官方聲明過自己代表著任何的道德價值。所以幫特首賣廣告,極其量只可以說改變以往的作風(雖然我不認為是),像九記改用了雪藏的牛腩做米粉一樣,不合口味,可以不吃;將之打成罪人然後呼籲大眾杯葛,就太過感情用事了。

曾蔭權找個卡通人物來拜年,實在無可厚非,總比他拉行政會議成員出來好。我們有甚麼高官﹖唐英年,梁振英,曾俊華,一字排開,不用等到初三赤口,大家就會對著電視罵娘。

再講,只是拜年,又不是宣傳高鐵,更不是跟著董伯伯一人一句「中國好香港好」。重點是,就算不找麥兜出來,曾蔭權還是會出來跟大家拜年的,例行公事,反正眼前鬼卒皆為妖,蜀中無大將,找個卡通人物出來襯托一下,尚在情理之中。而要選卡通人物,曾蔭權又實在沒有太多選擇。不選麥兜,可以選甚麼﹖老夫子,或者聶風和步驚雲﹖come on,麥兜是唯一比較正常一點的了。

This mustn't register on an emotional level. 實在太小題大做了。

19 February 2010

致各讀者

轉貼不是問題,麻煩告知在下一聲。至少人地係背後鬧我乜,我都心中有數。

多謝。

18 February 2010

獅子與狼

轉貼(from http://snowysoso.blogspot.com):

上帝把兩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

上帝還給羊群找了兩種天敵,一種是獅子,一種是狼。


上帝對羊群說:「如果你們要狼,就給一隻,任牠隨意咬你們。 如果你們要獅子,就給兩頭,你們可以在兩頭獅子中任選一頭,還可以隨時更換。」

這道題的問題就是:如果你也在羊群中,你是選狼還是選獅子?很容易做出選擇吧?好吧!記住你的選擇,接著往下看。

南邊羊想,獅子比狼兇猛得多,還是要狼吧! 於是,它們就要了一隻狼。北邊羊想,獅子雖然比狼兇猛得多,但我們有選擇權,還是要獅子吧!於是,它們就要了兩頭獅。

狼進了南邊羊群後,就開始吃羊。狼身體小,食量也小,一隻羊夠它吃幾天了。這樣羊群幾天才被追殺一次。

北邊羊挑選了一頭獅子,另一頭則留在上帝那裡。這頭獅子進入羊群後,也開始吃羊。獅子不但比狼兇猛,而且食量驚人,每天都要吃一隻羊。

這樣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殺,驚恐萬狀,羊群趕緊請上帝換一頭獅子。 不料,上帝保管的那頭獅子一直沒有吃東西,飢餓難耐,撲進羊群,比前面那頭獅子咬得更瘋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連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邊羊群慶幸自己選對了天敵,又嘲笑北邊的羊群沒有眼光。北邊羊群非常後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換天敵,改要一隻狼。

上帝說:「天敵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必須世代相隨,你們唯一的權利是在兩頭獅子中選擇。」

北邊羊群只好把兩頭獅子不斷更換。可兩頭獅子同樣凶殘,換哪一頭都比南邊羊群悲慘得多,它們索性不換了,讓一頭獅子吃得膘肥體壯,另一頭獅子則餓得精瘦。

眼看那頭瘦獅子快要餓死了,羊群才請上帝換一頭。這頭瘦獅子經過長時間的飢餓後,慢慢悟出了一個道理:自己雖然兇猛異常,一百隻羊都不是對手,可是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羊群隨時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裡,讓自己飽受飢餓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餓死。想通這個道理後,瘦獅子就對羊群特別客氣,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

羊群喜出望外,有幾隻小羊提議乾脆固定要瘦獅子,不要那頭肥獅子了。一隻老公羊提醒說:「瘦獅子是怕我們送它回上帝那裡挨餓,才對我們這麼好。萬一肥獅子餓死了,我們沒有了選擇的餘地,瘦獅子很快就會恢復凶殘的本性。」

羊群覺得老羊說得有理,為了不讓另一頭獅子餓死,它們趕緊把它換回來。原先肥壯的那頭獅子,已餓得剩下皮包骨頭了,並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道理。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點,它竟百般討好起羊群來。

而那頭被送交給上帝的獅子,則難過得流下了眼淚。北邊羊群在經歷了重重磨難後,終於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南邊羊的處境卻越來越悲慘了,那隻狼因為沒有競爭對手,羊群又無法更換它,它就胡作非為,每天都要咬死幾十隻羊,這隻狼早已不吃羊肉了,它只喝羊的血,還不准羊叫,那隻叫就立刻咬死那隻。南邊的羊群只能在心中哀嘆:「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要兩頭獅子。」

這是一道非常簡單的選擇題,據我多次親自嘗試的經驗,如果問歐美的朋友,大多數人都會選獅子,但是如果拿來問我們自己華人,大多數人都會選狼(包括我自己)。

領悟到了嗎? 握有決定權的才有生機,否則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兒了,當你覺得你的快樂,是別人帶給你的,那麼你將永遠不快樂,因為,你必須時時仰望著別人的臉色與情緒,來決定你的喜怒哀樂。當你覺得你是所有快樂滿足的來源,那麼你就是那個時時處於快樂天堂領悟的人!

「你」決定你自己的一切。

故事的含意就不在這裏討論了,我想說的是,作為一個讀科學的人,總是會用不同的方法來解決同一個問題,用不同的角度來演繹同一個問題。

這就是我的意思了。

15 February 2010

商標

這是引述明報的報導:

「民建聯葉國謙接受查詢時,承認曾向海關舉報,但強調並非出自政治打壓,他說﹕「見到有人盜用我們的標誌,便要保護知識產權,維護香港法治。」葉國謙稱,民建聯只想阻止有關人士繼續盜用標誌,無意索償。」

而所謂「民建聯」的商標,是這個:



所以我常說,壞人並不可怕,蠢人才可怕。原來「禮義廉」是民建聯的註冊商標,葉國謙不說,我們還真的不知道。

寧生敗家仔,莫生蠢鈍兒。新一年祝各位聰明伶俐,醒醒目目。

請呀,請呀。

05 February 2010

道德淪亡之兆

近日最常見罵民建聯的口號,除了民建聯最無恥外,叫做「民建聯禮義廉」。

所以說,香港回歸十二年,市民教育水平下降,中英語文水平下降,收入下降,政府法治意識下降,連大家的道德標準,也一同下降。

用「禮義廉」三隻大字和民建聯相提並論﹖

孟曰:「辭讓之心,禮之端也。」觀乎民建聯議員在議會中囂張拔扈,目中無人,當市民及其他議員是白痴的態度,這個禮字,實不知從何說起。

孟子又曰:「羞惡之心,義之端也。」知羞惡者,知恥也。民建聯知恥否﹖

是誠不能也。

至於廉字,這個政黨的黨員絕大部分是共產黨的,共產黨是一個廉潔的政黨嗎﹖除了在電視機前公開告訴大家「中國的人權是最好的」的唐家璇外,連胡錦濤溫家寶也不敢胡亂承認吧。

玩兜圈不是問題,但也不是這樣,侮辱我國古賢先哲,堯舜禹湯。

簡直豈有此理。

03 February 2010

講和做

跟親友吃飯,席間提到我又在諗書,堂弟們於是傳來羨慕的眼光。

我卻馬上教訓他們。

「記住,這個世界,衡量一個人的能力和品行,最愚蠢是看兩種東西,第一是學歷,第二是宗教信仰。」記住這兩點,未必能令你更聰明,但至少沒那麼容易被人「老點」。

首先是學歷。

香港人讀書很好,因為考試技巧好。但這跟辦事能力,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極其量可以說你擅長「揣摩上意」,所謂高分低能,別懷疑,世界上這種人多的是。當然,高分又能幹的人也很多,但,如果他是能幹,你從他的工作表現就可以判斷,根本不用看學歷;相反,如果一個人學歷不足,但能幹,那麼先看學歷,先入為主,你很可能會跌眼鏡。

看學歷判斷人的原因只有一個:懶。因為容易,一眼望去,高分低分,還不一目了然。至於從行為上看,要花時間,花精神,花心機,機會成本大。所以我經常說,人有賊性,都是捨難取易的。

至於宗教信仰,更是荒謬。

我說我信耶穌/阿拉/釋迦牟尼,還有林林種種,只是隨口說,除了這幾位神尊之外,誰敢肯定我不是﹖重點是,你claim自己信某個神,或者某些神,機會成本,是零。而偏偏世界上有種人,聽見別人說自己是甚麼教徒,就先入為主認為他「一定係好仔/女」,然後對他毫無顧忌,或者一廂情願,他做錯事,也會「唏,佢唔會咁嘅,你聽番唻架咋下﹖」。如果我係寶藥黨/祈福黨,一定先搵佢入手。

講,同做,係兩回事。難道他告訴你他是超人,你又信﹖然後叫佢帶你飛﹖做人,眼光要放準點,花點時間研究身邊的人,才不會吃虧。

01 February 2010

我為甚麼要捐錢給明光社

明光社二月十三日賣旗籌款,facebook有組織呼籲大家杯葛。

那個組織,名為「我憎恨明光社」。搞這組織的人是個傻子,起這麼一個帶強烈敵意的組名,只能夠拉攏一些本身已經討厭明光的人,簡單來說,就是根本由始至終都不會捐錢給明光社的人,至於中間派,一個也拉不到。

即是這個活動,形同虛設,只是表示一下立場而已。

要說服中間派,要以道理先行。要人不買旗,最有效的做法,是簡單的問一句:你為甚麼要捐錢﹖

明光社,是一個獲政府資助的組織,如非有大型活動,一般營運開資不缺。再加上和香港政府以致中央關係密切,說白一點,它是中央政府在香港開枝散葉的其中一個外圍組織,有阿爺的奶水餵大。而共產黨現在可是財大氣粗到連美國總統和國務郷都要仰其鼻息的程度,他養的私生子,還會餓死不成﹖

捐錢給明光社,比捐錢給Bill Gates的女兒,還要荒謬。各位的錢辛苦搵來,一分一毫有血有汗,就不必為他們錦上添花了。

而且,明光社最近有甚麼活動,以致他們財務緊拙而有集資的需要﹖好像沒有。至於日常活動,無非搞講座,出小冊子等等,沒有一樣需要「集資」完成。建樹全無,錢就袋袋平安。閣下有閒錢,其實不妨捐給奧比斯,紅十字會或者無國界醫生。這些機構,都要用錢救人的,而不是用錢來吹水的。

當然,對香港的基督徒來說,這個組織還是有點用處的,至少他們會認為「明光社代表我們基督徒站出來,勇敢表達意見。」。

真的﹖

首先,明光社到底是代表「香港的」基督徒,還是只代表了香港「部分的」基督徒(注意,所謂基督徒,一般泛指天主教,新教和東正教,別被人誤導了),我很有疑問。天主教徒有主教有教庭,還要靠你明光社﹖

至於新教徒,就算全部人都支持你明光社好了,據某位經常搞棟篤笑的牧師說,香港新教徒「只」有三十多萬人(他還有膽說「基督徒」在香港比較弱勢)。請問,有三十幾萬人給你撐腰,需要甚麼「勇氣」呢﹖要一隻鵪鶉站到台前恐怕牠也是理直氣壯吧﹖三十萬人,就算李嘉誠旗下長和系滿打滿算也找不齊人,你有不只一個長和系的人馬支持,叫有「勇氣」﹖

這種組織,像韋小寶一樣,打架時自己人多勢大時走去幫拖,人少勢色不對時則腳底抹油。

所以,花錢不是問題,用得其所才是重點。是否要捐錢,大家自己想。

28 January 2010

民建聯一點也不無恥

拜社民連所賜,現在每逢民建聯做出反民主或親北京的行為,都會有人大叫:

「民建聯最無恥!」。

所謂勢不可去盡,話不可說盡;夠了。

回顧歷史,自民建聯成立以來,其黨之言行每況愈下,過犯不斷,兼之面目可憎,但在香港開明之地,依然有為數不少的選民,向這個政黨投下鐵志的一票(即鐵票),回歸以來,聲勢有增無減,媳婦熬成婆,港英時代忍辱負重,今天終於熬出頭來。

這就說明一個事實:香港,有部分的選民,根本是越無恥的政黨,他/她越喜歡。看似荒謬,其實不然,做愛也有人不能滿足於正正常常的傳教士體位而鍾情於被蠟燭皮鞭招呼,此乃人之常也。告訴他們「民建聯最無恥」,就像告訴一個被虐狂今天要被輪姦一樣,他不會感到「震驚」,只會越想越HIGH,不能自拔。

所以,如果想反民建聯,不妨又採取所謂相反理論,說一些例如:香港良心民建聯,建設香港民建聯,為民請命民建聯,公正廉潔民建聯,誠實可靠民建聯,支持民主民建聯,關心政制民建聯,作育英才民建聯,不畏強權民建聯,推動民運民建聯,又或者民建聯是香港最好的政黨之類......等等,總之盡可能將此黨描寫得雪一樣白。

當發現民建聯不再無恥,像臭豆腐不再臭,那些選民自然會另投別家,這也許才是反民建聯的最佳策略。當然了,到時最應該擔心的,不是香港人,不是民主派,也不是土共,而是共產黨,手下分支竟然開始有由猴子進化成人猿的跡象,像七年前的自由黨一樣,它是會馬上斬攬止蝕的。

妓女接嫖客卻裝貞婦淑女,我國廣大的十三億社會主義人民,叫這種行為做「裝X」,是會勃然大怒,一巴掌狠狠地挖上去的。就算要裝,一邊死抱著雙峰,另一邊也要蓬門為君開,小指頭輕輕的挖在男人毛茸茸的胸膛上,然後含羞塔塔地從牙罅中吐出幾不可聞的一句:「我這樣是不是太淫蕩了呀﹖」

「怎麼會呢﹖我就是愛你騷。」

27 January 2010

兜巴星差佬



呢個差人哥哥梗係踢開波架啦,同亨利一樣,見球證好似冇乜反應就死叫爛叫博同情。

駛唔駛呀,驚死後面d記者唔知咁。

20 January 2010

最低限度武力

香港警察雖然回歸以來不求長進,不過他們的其中一項發明(又或者是炒來的,不過用得也不錯),實在又不得不讚。

那叫做「最低限度武力」。一時不察,還真被他蒙了。

先想想,警察甚麼時候需要用「最低限度武力」﹖就是當他們如果不用武力就鎮不住場,或者被保皇黨喝罵「你十五分鐘後搞唔掂,你聽日執包袱啦」而急需於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的時候,亦即一般膠著情況,或者形勢不利時,就會使用的武力。

問題是,警察用了「最低限度武力」,實力加強了,示威的群眾不可能就這樣任他們向自己噴胡椒粉吧﹖下次哪一個再說「警方動用武力時群眾不應反抗」的,應該把他綁起來推上前線,讓他慢慢享受胡椒粉的味道。

正常人都會反抗的。那麼示威者又會動用武力。這時候警察原先的所謂「最低限度武力」又不夠用,審時度勢,就要「調整」最低限度武力。

於是大家就可以預計到武力無止境的升級。但你又要知道,示威者的設備是有限的,而警察,大不了就開槍,或者次一級的橡膠子彈,催淚彈,水炮等等。所以最後結果,一定以警方壓制告終。

所以,所謂「最低限度武力」,實際上只是警察用武力清場的藉口。香港警察就是這樣,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你直接承認武力清場不就可以了,殺人也不過頭點地,至少你言行一致,我還有一點點尊重你的理由。敢做不敢認,一般扭扭抳抳的,所謂「最低限度」,就是「哎呀,我已經好惕住你架喇衰鬼」的意思。

明明係自己想開片,而家係邊個挑逗邊個呢﹖

又世代問題﹖

這個世界,有種很沒有出息的人,是每次談及香港的世代問題,就搬個呂大樂出來。

因為他寫過一本《四代香港人》。

而更沒有出息的人,就是無論何事,都將之歸納為香港的世代問題,然後再搬個呂大樂出來。

就像討論龜兔賽跑的勝負時,將關鍵歸納為「腳比較多的動物跑得比較快」一樣,總之一眼望過去覺得像就好了。原因﹖

「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這才是中國人的傳統核心價值,和香港政府的核心價值,大家別被曾蔭權蒙了(話又說回來,香港的「核心價值」是甚麼﹖曾蔭權又沒有指明,曖曖昧昧的,特首你幹嗎挑逗我﹖)。

高鐵興建與否,關所謂世代問題,春事﹖

18 January 2010

Thinking out of the box

中環精英,喜歡說thinking out of the box。

當和自身利益無關的時候。而當涉及自身利益,所謂關心則亂,就阿媽姓乜都唔記得。

高鐵建成後,就好似七萬蚊一呎樓一樣,白痴都知香港人唔會用,目標係大陸客。好,我就當你計條數冇錯,一條高鐵帶來的經濟利益,足以彌補建造成本。但大家留意,不止政府,連大眾不停討論的計劃,都不外乎是將總站建在西九或錦上路,共用通道或者專用通道。總之高鐵一定要建,問題是如何建,或者在哪建。

好像除了建高鐵,就沒有其他改善經濟的辦法了。thinking out of box,其實政府可以有很多方法改善經濟。

其實我一直覺得,大陸的工資成本遲早會跟香港看齊,加上內地法制不全,政治黑暗,其實不用兩地工資真的看齊,只要及得上香港七至八成,扣除運輸成本,一大班港商會回流。再講,政府如果有點遠見,就會想辦法先在運輸方面做好基建,降低廠商回流成本,重新吸引投資者。事實證明,單以金融業為香港經濟支柱,只會令經濟如股市一樣浮動,除了船大不怕浪高的大有錢佬外,一般中產百姓的日常生活不可能不受波及。

你吸引大陸佬來港,他們如何刺激香港經濟﹖還不是買田買地,你還嫌香港樓價不夠高嗎﹖還要用六百幾億方便他們來港「睇樓」﹖作為決策者,不努力分散地區的經濟風險,反而不斷加重投資「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所謂的高鐵計劃,就是在這種思想下成型的。

thinking out of the box,如果政府用起高鐵的堅持和投入,鼓勵創意工業,鼓勵高科技行業,鼓勵大學研究,而不讓香港大學淪為大陸大學分校,到處充斥著大陸教授及其手下研究生,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幾個行業,大陸才發展了不到廿年,香港又怎會過了幾十年還搞不起﹖

至於那班保皇黨,第一,肯定都是路易十四「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的教條的信徒。第二,面對龐大民眾壓力而依然故我,只有受威迫,或者受利誘兩個理由。但就算是受要脅,你人在香港,共產黨不可能派殺手殺了你(胡錦濤才不會這麼笨),也不會明目張膽充公你國內的財產,最多就是收了你回鄉咭你以後上不了大陸投資。無論哪一種,都清楚表示出他們唯利是圖的心理,作為議員,有這種道德操守,還口口聲聲說服務市民,簡直無恥。

thinking out of the box,財委會通過撥款又如何﹖撥了款,不代表一定建得成,咱們學毛主席打遊擊,敵進我退,敵疲我擾,香港政府總不成全天候二十四小時派警員守住每個地盤。

還有,計我話,不如年初三大家一齊去禮賓府,同曾蔭權開年。thinking out of the box,抬棺材太重,警察又易攔截,我地到時每人帶封帛金去。

17 January 2010

海地與高鐵

「當大家關心和談論高鐵撥款的同時,請花點時間了解和關注海地地震情況。衡量這刻最重要和最應該做的是什麼~~~~」

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在facebook的留言,我推測,她會這樣想應該是因為她教會的牧師傳道,或者某些資深教友教她的,而且很大可能是原話轉述。而會將她這句話跟教會拉上關係的原因,是因為她同時又加入了一個名為「為海地7級地震災情禱告」的群組。

事實上,這是一句詭辯。因為閣下在捐錢給海地災民的同時,是可以繼續談論高鐵的,兩者並不抵觸。反正你不會身體力行,走到海地去賑災。而且,「賑災」二字,賑,從貝部,是錢的意思,說到底嘛,要救人,不是靠一張嘴就可以解決的。

再說,你「了解和關注海地地震情況」不是花點時間,而是浪費時間,等你慢慢了解完畢,人都已經死了,救災嘛,說到底還是要錢,而且要快,你閣下還是先捐了錢再慢慢了解吧。

至於禱告,我說,還是免了吧。天災這回事,如果是上帝搞出來的,不是你祈禱一兩句就可以令祂回心轉意。如果不是祂搞出來的,那麼你求祂也是白求,反正神愛世人,也有愛莫能助的時候。

「這刻最重要和最應該做的是什麼」﹖我想閣下應該先按下捐款的按鈕,然後追究鄭汝華和一班保皇黨議員塔霸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