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September 2011
Mozart K488
突然想說這個,是因為最近AIR FRANCE的廣告:
然後我才想起,我已經很久沒有聽這首了,CD竟然有點封塵。
我也不敢介紹甚麼,音樂這回事,各有所好。但看這種廣告,雖然有點不知所云,但總比心繫家國和替補方案這種當市民弱智的廣告好百倍。
總說音樂能洗滌心靈,古人誠不欺我。
還有,各位男士,不妨學學這一招Air French Kiss,一流。
21 September 2011
天主扶乩
他們大可不必這麼激動。
因為耶穌基督私底下跟這位容永祺先生說過甚麼,大家都不知道。
上帝欽點領導,根本前科累累:掃羅王,大衛王,所羅門王,
雖然閣下很不喜歡唐唐,不過上帝卻喜歡得緊,可不可以﹖聖經說「
當年所羅門王後,以色列人就流亡了幾千年。可見一子下錯,
08 September 2011
奇妙的邏輯
http://www.eric-wong.hk/main/PunBB/viewtopic.php?id=8745
昨天提過可以鍛鍊閣下邏輯的幾點,大家發現了幾樣﹖以下幾點推論可供大家參考。
首先是刊憲會暴露李克強行踪,從而令恐怖份子有機可乘。如果閣下那幾天有到中環一帶,應該會知道,這姓李的行踪,從來都不是甚麼秘密。警察當日的命令,是李克強到達前數小時要站崗,排場十足。加上準備功夫,恐怖份子依然有足夠時間就位。況且,有幾個地方李克強應該是必到的。事實上,我可從來沒有聽說過天底下有恐怖份子要靠別人刊憲才能策劃刺殺的。
而如果我是恐怖份子,應該不會穿著「平反六四」的T恤去刺殺。穿「我愛李克強」外加大紅心CUSHION一個也許會比較好。
另外,如果是懷疑穿六四T恤的男人身上有炸彈,那麼當時那四個黑衣人明顯處理失當:夾手夾腳抬走他,萬一他引爆炸彈,自然五個人一齊一鑊熟,違背執行任務同時要先確保自身安全的守則。按作者的邏輯,當時警察應該二話不說向這男人的腦袋開槍,然後召軍火專家將其屍首拆解,內臟抖出,頭蓋鑽開,以防他將炸彈藏於身體內。到最後確定安全,才向大家宣佈如果當時「只當對方是『民主勇士』一般,任由他繼續呼喊、作出衝擊,甚或是啟動預先安排好的爆炸系統,讓他與一眾政要、官員及市民同歸於盡?如何去衡量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在千鈞一髮之間,除了將疑犯挫骨揚灰之外,你認為警方還有甚麼可以做呢?
至於說市民要維護警察的尊嚴,則更加有趣。俗語有云:「面係人地俾,架係自己丟。」問一問自己,以前的警察是如何處理同等程度的示威,今日的警察又是如何做法﹖按照作者的邏輯,根本就是警權要(留意,不是可以,是必要)凌駕人權,警隊尊嚴如此重要,那麼下次示威,警隊人人一支M16開槍震壓,殺敵三千,還化身蓋世太保,上門找人,尤如東廠,將異己於皇后大道逐一斬首示眾,笑談喝飲暴民血,然後將首級收集做人頭架立於金紫荊廣場七七四十九日以儆效尤。為了天大的「警隊尊嚴」,大家又是否要繼續做順民啞忍﹖如果不是,那市民甚麼時候才可以示威靜坐﹖
所以我早就說,其實我是不太明白為甚麼這個作者會有這麼多讀者的。
07 September 2011
外國論
http://www.eric-wong.hk/main/PunBB/viewtopic.php?id=8745
首先值得討論的,是一般香港人很常用的辯論法,我稱之為「外國論」。總之在香港發生了任何事,先來引個外國先例,那就心安理得,理正而後詞嚴了。對嘛,美國人來香港封路封酒店,大家視而不見;李克強來香港只是封路,也沒有封酒店,大家就「嘈」了兩個星期,這不是欺負人嗎﹖
這是一種懶惰,但在一個怠於思考的社會卻能大行其道的辯證方法。簡單,快捷,但其實他們不會仔細研究兩者有何異同之處。引例不是不可以,但至少為甚麼引這個例也可以說明一下吧﹖
而且,其實也不用仔細研究,只讀一遍,就能想出幾個關鍵的不同之處。
一、李克強現職中國副總理,接待規格為甚麼可以和美國總統的相題並論﹖這種論點如果傳出去,是會笑死人的。
二、法律觀點我也不在行,至少沒有大律師公會在行。但我常說,有很多事,不需要專業的知識,只需要常識,就可以判斷。常識就是:退一萬步來說,就假設當時美國總統封路有問題,以前沒有意見,現在就不可以有意見﹖在這種人的世界裏,是永遠沒有「進步」這個詞語的。而且當年我們的警務處長應該沒有這麼豬頭,說「核心保安區」這個字眼與人口實的。
三、至於甚麼「非民主」的演繹。題外話,其實是應該用「專制」,而不是「非民主」這種半英半中的語文,當然其他地方的語病亦不少,恕不詳述。重點是,美國總統和中國副總理,誰比較民主,那是用屁股也能想通的事情。至少我相信,如果今日美國總統在香港要趕人,應該不會是因為那個男人穿了一件反對QE3的T恤。
另外還有幾點,仔細推敲,有助鍛鍊閣下的思考能力。
明天再續。
06 September 2011
壽宴的比喻
http://www.metrohk.com.hk/pda/pda_detail.php?id=169819&selectedDate=2011-09-05&categoryID=all
文章中有一點,是我看到後馬上諤然的,是他以以下比喻去形容我們的公安委員長被擲T恤的情況:「若你擺壽宴時,有人用毛巾等物品「兜頭」擲向你的臉,你又有何感想與反應呢?」
我不知道曾偉雄處長當時是否也這樣想。如果是的話,大家就能理解他為甚麼全程黑面,平時一面囂張的他答問題還要讀貓紙。他去立法會,是帶著「擺壽宴」的心情去的。他原本預著黃毓民走上去,是會手拿著一支XO,笑笑口跟他賀壽,總之體面話說盡,有甚麼不滿,無論如何押後幾日再說。然後黃議員先自罰三杯,跟在席官員個個敬酒巡禮,一面誇獎警員們李克強到港當日表現英勇,一面體恤他們日曬雨淋,辛勤工作。豈料這姓黃的不識抬舉,祝賀之詞故然欠奉,還要向處長掟衫,當眾奚落,敬酒不飲飲罰酒。
其實向處長掟衫,已經很溫和。認真想清楚:一件六四T恤,包含著香港市民要向中共政權表達平反六四的意願,包含香港市民在自己居住的地方自由走動的權利,包含著一個手無寸鐵的市民無故被四個不知是警員,公安還是恐怖分子在鬧市中綁架(對,在那些「警員」沒有表示身份,連軍裝都不穿的時候做這種事,不是綁架是甚麼﹖)的恐懼。在警察剝削市民權利和損害市民的性命財產的同時,身為處長至今仍然沒有一句道歉,而於廟堂之中砌詞狡辯。當示威無效還被打壓,當親往警處請願被拒之於門外,掟衫成為唯一能令這個姓曾的切身感受市民的憤怒的行動,算是辱警﹖如果是隨便一個警察走在街上被掟衫,那倒還算是。但對這姓曾的,I am sorry, he deserves it.
還是公關的責任﹖我做了二十幾年人,比處長做少了起碼一半,也明白一個道理:一封EMAIL,無論內容由誰定,字由誰打,總之最後由我的EMAIL ADDRESS SEND出街,下款寫了在下的名字,那麼內容有甚麼錯誤,除非是有人盜用,否則理所當然要由在下負責。內部之後如何處理是後話。這就是所謂「責任」。我不知這個作者以前是怎樣做警察,現在是怎樣做生意的。大概這就是他教人的所謂職場上位術。
如果閣下受過正常的邏輯訓練,當可察覺文章中漏洞處處,應該引為中學通識科經典反面教材。
明天再續。
22 August 2011
愚人的國度
港大戒嚴,我平生最景仰的香港公安處長這樣解釋:「(警方)首要目標是確保訪問政要安全,即使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亦不能凌駕安全考慮」
這一句很明顯是狡辯。不過,翌日報紙的頭條就變成了:「曾偉雄:政要安全凌駕市民自由」
簡單的邏輯問題:Not(A > B),不等於一定是B > A的,可以是兩者並重。當然,我們的公安處長是否這樣想,就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處事得公道,邏輯abc還沒有學好,最好別當記者。
警隊的責任首要是保護政要,很正確。做法可以有很多,全香港戒嚴也可以「確保政要安全」,但很明顯沒有必要。想李克強死的香港人相信不多,就那幾個激進份子,要用三千血肉長城保護,全港十份一的警力(還未扣減放假的警員數目),數學上等於犧牲另外至少十份一的香港市民,七十萬人的安全來保護一個政要,也很明顯沒有必要。嚴格來說,這樣一個危險人物,入境處完全應該拒絕其入境要求。而如果他不是一個危險人物,則是浪費警力。在香港,「浪費警力」不大不小也是條罪。
曾處長說,每一次政要來港,警隊都要評估風險。則很明顯這一次,以及以往幾次的評估完全錯誤。所以,表示警隊高層是低能,甚至無能。自由不能凌駕安全,但安全更不能凌駕自由,有自由沒有安全的社會是一個地獄,但有安全沒有自由的社會,等於一個監獄,市民不是監犯,不需要懲教署的督導。曾偉雄這麼喜歡強權,下任特首不妨考慮考慮,讓我們的曾處長轉職,任懲教署長。
至於有沒有政治考慮,根本不是重點,因為一個人的考慮和行為可以完全無關,簡稱思覺失調。雖然我個人很有興趣想知道,曾處長有沒有仕途考慮。
08 August 2011
領袖的條件
都甚麼時候了,是參選還是棄選,都要給一個答案出來。還是這樣噯曖曖昧昧,要蹈光養晦也不是這樣的。況且選舉又不是甚麼醜事,文明社會,沒有普選已經夠可恥了,連參選都這麼遮遮掩掩,還成何體統﹖
阿爺還未拿定主意,這誰都知道。但就是這種時候,更應該及早表明態度,積極籌備。
唐太宗言:「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說得一點不錯。唐太宗自己是怎樣登基的﹖唐高祖李淵是個優柔寡斷的人,立誰為嗣,心中十五十六。李氏立國,二子秦王世民出力最大,然廢長立幼自古取亡之道,隋朝前車可鑒。長子建成心知肚明,拉攏四弟元吉以保太子之位。當時李世民是怎麼做的﹖他沒有在大臣前說「我還在考慮當中」,也沒有說「現在言之尚早」,而是暗中點兵,將二人並其家人擒殺。數日後李淵就將大位退讓。
選特首是同一個道理,心有大慾,就應該馬上籌組內閣,兵糧將相,一應俱備,橫空而出,然後告訴阿爺:「我已經準備好,由我做特首,包掂!」,由得另外兩個還在顧前盼後裝良家婦女「哎呀,媽咪話唔好呀。」。你係阿爺,你選哪個﹖
港澳辦的同志王光亞最近說香港人不懂得做boss,我們的曾特首回應說領袖應有八個特質。他說漏了兩點,當然其實他自己也沒有:一個領袖,最應該有的,其實是魅力和魄力。華麗的演說令人心歸附,行動的魄力吸引真正的人才效力。此韓信之所謂「不能將兵,而善將將」的道理。
繼續猶抱琵琶半遮面,小心阿爺把心一橫,將閣下嫁到匈奴邊疆,到時就後悔莫及。
04 August 2011
難讀的書
同屬國務院,王光亞顯然道行未夠。首先文化程度就差了幾皮。同一句說話如果由我們親愛的溫總來說,肯定就會先搖頭晃腦,吟詩兩首,然後眉頭深鎖,語重心長地告訴大家「家~家...有~本......,難~~~諗,的經。」至於到底是哪一個家的經難諗,不必明言,由閣下自己領會好了。總之拖得大家心中吶喊「總理,我知錯喇,我會番去反省架喇,你快D講完啦。」為止。
其次,意思其實就是指王光亞根本不了解香港民情。難讀,不是未讀,而是讀了然後覺得很難,那大家還可以期望他為香港做甚麼﹖令子女覺得英文書很難讀,難道還會期望他有朝一日告訴你考了個一百分﹖及格就不錯了。
前朝總督來港,就從沒有一個人會說這種示弱的說話。難讀,就去問過明白,問不明白,那就慢慢鑽研。有問題就著手處理,解決貪污就成立廉政公署,解決住屋問題就建公屋。而不是告訴閣下「香港是一本難讀的書」。那即是怎樣﹖很難做,那大家就不會期望閣下會做得好了。做不好,就麻煩閣下退位讓賢,別阻頭阻勢,然後又放一句「成也英國,敗也英國」,真是好笑,英國人走前,香港風生水起,英國人一走,香港就一沉不起,任京官魚肉,淪為邊緣城市。事實顯然是「成乃英國,敗乃中國」。
拜託,既然知道難讀,唔識,唔出聲,係冇人會叫你做王光啞嘅。
02 August 2011
還是被洗腦好
碰巧友人想我談談我對外傭司法覆核事件的看法,正好,兩者其實是有關連的。
這場司法覆核,明眼人已看出政府勝算甚低,此法律漏洞其實於董建華時代已經浮現,當時我們的董伯伯首次尋求人大釋法這種走後門的方法解決。現在根本是上次的翻版,於是我們的建制派議員,案件還未審決,就又再次提出要求人大釋法。
甚麼是洗腦﹖第三帝國納粹黨當年的洗腦招數,不可謂不絕,其宣傳部長對洗腦下的定義,時至今日仍然被各政權奉為聖經:「一個謊話說一百篇,就會變成真話。」你不聽,就偏逼你聽,繼續的不停壓逼,總之終有一日,閣下習以為常,就算成功。
對兒童的教育,要求則更高一點,因為年幼,未知如何分辨謊話,廢話和真話(其實成年人也不見得很懂),不教會他們分辨的方法,只提倡一種思想方向,就算沒有壓逼手段,都算洗腦。所以,它有一個很好聽的別名,叫做「潛移默化」,而默化的不是多元的思考方法,卻是僵硬的意識形態。所以當一個人以為自己從來沒有洗過別人腦時,恭喜閣下,你已經被徹底洗腦了。
回到外傭的問題。想靠釋法解決的自然大有人在,建制派日日不停宣傳其後果之嚴重,以及除人大釋法外別無他法。其實案件還沒有審結,大家都知道依中共慣例,終審後的裁決還是可以被人大推翻的,這樣做的原因,就是要令大家產生「只有阿爺才能解決這個問題」的思想,深深植入腦海,久而久之,就會對「阿爺」言聽計從,跟大陸人一樣「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共產黨是很不知所謂,但沒有共產黨,中國只有更糟。大家聽過有幾多個大陸人說過這種話﹖多得我都數不清了。
算是比「心繫家國」高一點點吧。但這仍然只是下乘的洗腦術。
至於中等的洗腦術是這樣的。話說在下昨天乘小巴上班聽到收音機(不知為何總是找不回那一段,唯有靠記億)談論這個問題。主持人是如何說的﹖大約的幾句有「又聽到大家說蝗蟲從四方八面湧來,這些由東面來的蝗蟲」「大家可不可以多點包容,多點接納」等等。大意就是不應該歧視外傭,像歧視新移民一樣。
所以我常說,就算香港商業社會大部分時間用英語,但大家生活在一個以中文為日常溝通語言的社會裏,依然很有必要學好中文。
甚麼叫「包容」﹖如果今日英女皇到閣下府中作客,你會不會回去跟家人說「我也沒辦法,她老人家興之所致,正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大家包容一下,只吃一餐飯,不會打搞很久的。」﹖不會的,你張燈結彩,高興都來不及。吃完飯還要一家大細,上有高堂,下有妻房,一張圓桌在前,大家排排坐連剛足月的臊孲都抱出來,讓女皇陛下坐正居中,自己陪客在側,拍一張全家福張貼大堂,再加一張夾在自己的錢包裏,然後逢人就說「你看你看!我跟女皇她老人家還吃過飯呢!」
只有當閣下的倒霉親戚,落難兄弟前來投靠,你才要回家跟老婆交代「沒辦法啊,咱們幾十年的交情,老婆你包容一下,過幾天就走的了。」
所謂包容,就是說出來堂皇華麗,其實潛意識中已將人分三六九等。沒錯,閣下是高人一等,不過這個世界優劣並存,「水至清則無魚」,沒有他們你其實也生存不了,所以就免為其難接受了吧。還記得之前討論大陸新移民的問題,有不少人說「其實他們來對經濟是有好處的,低下的工作香港人不願做,但他們願意。」,其實還不是這個意思。
於是要接受移民的原因,就由道理問題變成道德問題。用任何理由不接受新移民,就是自私,是不道德的,是歧視。又久而久之,對所有活得不如你的人,就得以這個「包容」的標準對待,對大陸人如是,對外傭亦如是。
我之前說過,香港道德掛帥,就是這個意思。先灌輸「道德至上」的思考方法,然後利用道德限制大家的思維,被他們定性為「不道德」的事,連提都不可以提,否則就受圍攻,是為中等的洗腦術。
至於這個外傭問題,正確的解法是甚麼﹖很簡單,輸了官司,可以上訴,到終審還是輸,那就應該「認輸」,遵守遊戲規則。只有幾歲大的小孩,才會輸打贏要。世上有哪一個法治國家可以這樣「釋法」的﹖香港人最有趣的地方,就在於既知道法治制度是香港最後的繁榮支柱,但又不明白,所謂法治,不是喜歡就法治,不喜歡就馬上轉為人治。他們搞不清楚,這其實就叫做「人治」,而不是「法治」。
移民條例是可以修改,可以要求入息下限,可以加長居住年期,但不是在人家提出司法覆核之後,不是人家參加了遊戲,你才修改規則。所以這次如果真要找人負責,應該找香港律政司,兩次釋法之間差了十幾年(特首任期和零八普選不算),覺得有法例漏洞還不懂得補回,補選機制修例卻大幹快上,司長還親自護航。
當然,現在大家又可以說,在下也是用「外國的價值觀定為普世價值觀」和「法治比人治好」的思想在洗大家的腦。這是共產黨,尤其是外交部,最常說的。
所以,甚麼是高段的洗腦術﹖就是大家在知道自己被洗腦的同時,會感到,還是被洗腦好。
30 July 2011
內在的意義
對,這是一篇好文。任何人要明白政治,首先就得讀通這種政治語言。
小說《鹿鼎記》第四回有這麼一段:話說權臣鰲拜要求康熙處死另一顧命大臣蘇克薩哈,康熙不允,鰲拜再三追逼,康熙如此回答:「蘇克薩哈雖然不對,不過他是輔政大臣,跟你一樣,都是先帝很看重的。倘若朕親政之初,就……就殺了先帝眷顧的重臣,先帝在天之靈,只怕不喜。」
劉天賜先生在其著作中點評這一段,認為康熙真正的意思其實就只有八隻字:「蘇克薩哈......跟你一樣」,他是向鰲拜暗示既然今天可以賜死蘇克薩哈,明天也一樣可以處死你。此為在上位者向下屬傳達意思的一種方法,卻不明示,拜托閣下自己心領神會。
表面看來,這篇文章將全港教師都貶為洗腦分子,細看之下則不然。因為他說「國民教育跟數學教育不一樣,它的重點不是知識的傳授和思維的訓練」,意思很明顯:教數學的,不在此限。連帶其他傳授知識和思維訓練的科目,中英文理等等,當然亦不在洗腦之列。因此,教師們實在不必對號入座,一翻此文就老羞成怒,二話不說將劉迺強當仇人辦。
如果閣下有閱畢全文,就會明白他針對的,其實只有一科。此外他再沒有舉其他科目為「洗腦」之例子,而且足足寫了五大段,那意思就很明顯了。
由出生開始「領洗」,兩歲開始愛美神教育(愛美神者,有大愛而完美之神也),到得豆寇年華,又再代代相傳,生生不息,繼續將聖經洗滌過濾,然後耳濡目染新一代,簡單而言,劉先生的意思就是:沒錯,愛國教育是洗腦,但其身不正,何以正人,教聖經的,哪有資格反對﹖連帶讀聖經,上教堂,做禮拜的,每星期不是已經被別人洗腦,就是不停重覆洗別人腦,於是通通都得閉嘴。
不過,基督教可沒有規定初一十五要吃素,聖經科老師當然沒有這麼好相與,反正香港的教師們又不歸劉迺強管,所謂你有你洗腦,我又有我洗腦,大家河水不犯井水,對不﹖所以這段說話,其實也不是針對這些老師的。只有那些會讀報,平日會看劉迺強的文章,而且幾乎肯定讀得懂政治語言的教聖經人士,才是他針對的重點。
那麼「目標」到底是甚麼人,就呼之欲出了。當然是那些在談聖經時又不必只談聖經,還可以將政治經濟一概囊括的人物。那些宗教辦學團體第一個就不敢輕舉妄動,萬一大家說既然反對愛國洗腦教育,那麼宗教洗腦教育也應一併取消,到時就欲哭無淚了。
再來就是那些愛國愛港的牧師和教會或意見團體主腦們,劉先生是在提醒他們,是時候向黨表明忠誠了,不然的話,「外邊有很多各種宗教的資訊,而我們各自也有選擇的喜好和能力。」,你不聽話,看不清黨的路線,不服從黨的領導,不支持社會主義在香港和諧發展,那麼外邊的宗教也多的是,阿爺也有選擇奴才的喜好和能力。
所以,今個星期的聚會崇拜,馬上對閣下的教友們耳提面命一番,上次教完會眾「基督徒應服從上位者」,今次就來教教大家「基督徒應該支持愛國教育」,三位一體高鐵駁通三個代表論,四福音書動車接連四個現代化,說不定還可以引經據典,說明基督耶穌,使徒保羅,先知約翰等等,全都身體力行支持愛國教育。總之打通教會內的任督二脈,讓阿爺的真氣滲透融合其中。不然若阿爺將「宗教洗腦」這種思想開枝散葉,年輕一輩不肯再拿腦袋來「領洗」,到時金主去盡,就算天主音容宛在,基督的革命事業亦將無以為繼。那麼閣下的傳教偉業,馬灣方舟,連帶在國內的甚麼和諧公園,就會像唐司長所說的一樣,車毀人亡。
據某位肚滿腸肥又自稱「每個月月入都剛剛好」同時跟權貴政要極為友好的牧師稱,香港大約「只」有三十多萬的「少數」基督徒。當年蘇聯跟納粹黨開戰,最後蘇共雖然勝利,但兩敗俱傷,人口劇減百分之二十。而劉迺強遼遼千字,就擺平了這三十萬人的主腦,佔香港人口約百分之五。
成本低廉,效果益彰,有人說劉先生這篇文章邏輯低等,不屑一辯,我說不然,所謂善戰者不戰而屈人之兵,觀其兵不血刃,只談笑間,那挪亞方舟之檣櫓,就灰飛煙滅了。
一毫子也不花,還有稿費可收,高。
29 July 2011
教師比妓女
劉迺強先生這篇文章,劍走偏鋒,引來教育界人士的激烈圍攻。
在說論點之前,首先得改正一下大家的觀念。平日會聽到別人罵人,說「呢條友狗都不如」。我的第一個反應必然是慢著,別抵毀了狗,怎麼說牠們也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妓女也一樣,將教師和妓女相提並論,那是侮辱了妓女們。對,不是侮辱了老師們,因為一個妓女作為有限,騙你她是第一次下海,或者她是在賣處等等,其實無傷大雅,你閣下今次受騙,下次別幫襯就是。老師不同,孌童的算極端例子不提也罷,不學無術而誤人子弟者比比皆是,而且閣下身為學生,不得上訴,轉校也無補於事,還要對其言聽計從,任其魚肉,不幸者被這些無能之輩教上幾年,肯定前途盡毀。更不說妓女的工作根本不容取巧,想用衣服包裝一下都沒有;教書不同,幾十個書包拋過來,現在還好一點,以前沒有互聯網的時代,像風水佬一樣呃你十年八年又有可難﹖
一班生活於社會底層的人,一班要靠自己最原始的技能來謀生的人,每遇大事小事,總之跟她們扯上關係的,必然是她們的錯。最經典的莫過於經常有人投訴她們引來三山五岳人士導致住所品流複雜,他媽的,樓下魚蛋檔都有好多黑社會幫襯,大家都係做生意,你做乜唔叫佢地收皮﹖
先始聲明其實我也有女性朋友是教書的。我也不是說所有教書的都不如妓女,這比詹培忠「十個女人十個係雞」的指控更加嚴重。所以嘛,也就是因人而異。稱職的教師其實是有不少的,可盡責的妓女也有很多就是了。
做人只要敬業樂業就是了,梁啟超教的。老師們,對不﹖
文章內容明天再述。
25 July 2011
記住,那是一輪動車
身為快能在本地享受高鐵服務的香港市民,身為在祖國母親的庇蔭下滋長的人民,我們在為死難同胞感到無比的悲傷的同時,當然要為出事的只是動車而不是高鐵而感到高興和安慰。要感謝黨的偉大貢獻,感謝中央政府的英明決策,感謝領導們的辛勞指揮。
大家要明白,我可不是在說反話。查我國史書,古時候有一位權傾朝野的官員,名叫趙高。有一天,他指著一隻鹿,告訴大家「那是一隻馬」,群臣或和議,或反對,結果如何,恕不詳述,總括而言就如志雲大師所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中國人的政治哲學,有時,真的很禪。
所以,記住,無論如何,那是一輛動車。香港都回歸祖國十四年了,中國歷史還不好好給我讀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阿爺已經很給面子了,他沒有說那是外星人用飛船打下來的。所謂動車,會動的車,有輪,會動,沒有錯呀!白馬也是馬,難道閣下還要糾纏於幾千年前「白馬非馬」的無聊辯論﹖
還有,我們還得感謝我們的唐司長。還記得幾個月前唐司長跟我們一班年輕人說了甚麼嗎:
「我一直好相信,人類重要的美德,就係謙恭,就係HUMILITY,同埋自我反省,SELF- REFLECTION。剛愎自用,加上勇往直前,最後,好容易,係車毀人亡。」
當時輿論一致評擊,都說唐司長在恐嚇市民。現在大家都明白了,司長實在是用心良苦,很明顯那時候他已經知道內情,但這種關乎國家面子的大事,他又不好直說,於是就用這種婉轉的方式告戒我們八九十後的年輕人。想到這裏,我就回想起趙紫陽八九民運時告訴學生們「你們還年輕,要珍惜生命」,唐司長情操高尚實可與之比肩,這幾個月內也不和大家爭辯,真是忍辱負眾,難為了司長啊!
當然還有當日在FACEBOOK說支持香港建高鐵的市民和議員們,我也感謝他們,真真的有先見之明,大陸,其實是沒有高鐵的嘛,這種好東西是阿爺特意留給香港,只此一家,全國第一,身為香港市民哪有反對的理由﹖我認為香港政府應該都為這些市民追頒紫荊銜章,不然如果當時建高鐵的議案被否決,香港就此白白失去了一個享譽國際的大好機會了。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古人誠不欺我也。
21 July 2011
萬般皆不是
先看看是怎麼回事吧: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721&sec_id=4104&subsec_id=11866&art_id=15450584
此事警方震怒,警察們群情洶湧,看勢頭似要號召公務員集體大遊行直逼七一,網上留言的激烈情度直追新界快被「理順」的原居民。所謂「今日吾軀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不知我們這批整天憂國憂民的警察先生女士們當日制服菜園村居民時,可有想過自己也會有需要抗爭的一日。曹子健七步成詩,告訴大家「相煎何太急」,又不知他們現在可有一點體悟。
不過大家別誤會,以為我又會像往日一樣批評警察。相反,我是來為他們說話的。
有市民不明所以,認為他們「反應過敏」,小題大造,以前劉德華也演過雷洛傳,亞視也重播過徐步高呀,怎麼不見有警察投訴「影射」﹖
在下認為不然。此等見識,證明回歸祖國十四年,香港人仍是閉門造車,孤芳自賞,毫不了解國情。留意了:穿警服演強姦犯的那位演員,複姓加藤,單名一個鷹字。
這樣就出了問題。
翻我國史書,自始皇帝起,皇權至上,其中一個習俗,名為避諱。與皇之名同音者改,同字更要改。也不想想,我們新任的警務署長,外號叫作甚麼﹖就叫做禿鷹。其行事者,雷厲風行,英明果斷,上台時揚言不會做SORRY SIR,「鷹」派領導,於今時今日,警方控制示威場面已一洗以往之頹風,震壓亂民行有餘力,胡椒噴霧揮灑自如,一派皇者典範,據稱深得一眾上中下層警務人員之愛戴。這個不識好歹的小小導演,東瀛倭國的區區男優,膽敢犯諱,豈不罪大惡極﹖特別是署長那班無時無刻不為了侍候大人那雙閃拎拎亮晶晶的皮靴的直屬手下,更是趁此良機,乘虛發難,建功立業,就在今天。
況且影射身份還是小事,更重要的還在後頭。想此加藤鷹何許人也﹖雖獲冠以金手指之名,但誰都知道,他就「死淨隻手」,下半身早就廉頗老矣,豈不暗示,甚或明示署長無能﹖女優更是不行,觀此女一副妖唇媚目,神色放蕩,豈及我神州佳麗之情深款款,妾意綿綿,暗示署長飢不擇食,品味低下﹖如果前罪要發配充軍,此罪就當誅連九族。
在我天朝大國,無論大事小事,通通都是政治事件。香港回歸十四年,自然要「向祖國靠攏」,單此犯諱一事,就得考慮警察內部的派系鬥爭,利益瓜葛,當初審批此電影的有關人等會否被責失職,丟了署長的臉面因而下台,其派系元老勢力會否因此而由盛轉衰,與此事有關或無關人士會否被連坐等等。當閣下認為那些小卒「反應過敏」,只要閣下念及此處,想想人家烏紗可能不保,甚至失去以後幾十年長俸。那就能明白,個個紅衛兵上身,鼓足幹勁,奮勇爭先,他們其實一點也不「過敏」。
因此,明光社等道德團體以後可以安枕耳。大家忘了嗎﹖前幾天我們的曾警務署長偉雄閣下才對記者說「冇人有特權」,拍AV的當然更沒有特權,以後但凡有任何AV情節與閣下身份有關,例如學生(97年夕樹舞子就被人投訴過),教師,警察,護士,消防員,裝修工,小販,家庭主婦,甚至路上行人,反正投訴也不是警察的特權,所有已被,或將被用作拍AV的角色,有關人等一律投訴,警方為表公正,自然亦會「主動調查是否有人違法」。衛道之士最近最深惡痛絕的3D肉蒲團可以即時落畫兼賠到蕭若元破產了,用古裝戲服,整套戲還不是影射我國人民個個都荒淫無道﹖我們也不要多,每人要蕭公子賠個十元八元就可以了,我國十三億人口嘛,也不可以要人家太難過。
那以後AV可以拍的題材,就剩下外星人了。
啊,對不起,那你會影射《阿凡達》。
15 July 2011
梁議員與牠的保鑣們
首先,聽說有人認為淋油事件是一招苦肉計。我說慢著,別事無大小都引經據典。三國演義中的苦肉計,命令打人的是周瑜,被打的是黃蓋。梁美芬何得何能與此二人相比﹖正如時常聽到有人慨嘆「既生瑜,何生亮」。拜託,閣下才能既不及瑜,更遑論亮﹖就別將古人的金糠往自己身上拼命貼了。
十三日凌晨出事,十四日的晨報就可以出聲明。除了令人驚嘆這群「路見不平」的人如何可以在一天的時間內集齊各路人馬齊齊夾錢,其籌款手法之高比各教會領袖更青出於藍;再看看梁議員在記者會上一副笑不攏嘴,滿面春風的模樣,彷佛如在下前幾天所預示的一樣,與特首已經友好了起來。
所謂花多眼亂,卻令大家忽略了這份聲明的其他有趣之處。
現在請容小弟在這裏閱讀理解一下:
「7月13日凌晨,梁議員在紅磡、石硤尾的兩個議員辦事處相繼遭人淋紅油。這種暴力行為與香港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令我們作為普通市民的睇唔過眼,不得不發聲;對這種暴力行為表示強烈譴責!」
第一句依例先警告一下未成年的讀者們:這種中文,實在是不學也罷。「睇唔過眼」尤自可,請問甚麼叫「發聲」﹖還有那句「對這種暴力行為表示強烈譴責」,這是甚麼樣的中文﹖整句說話,改為「不得不譴責此等暴行」就可以。譴字從言部,本身就有用口的意思,「發聲」二字實為多舊魚,「表示」亦然。
大概他們「發聲」是不用口的。不過,人體能夠「發聲」的器官也就那麼幾個,不知他們平日是用哪一處發聲的﹖
不過,這些都還是枝節,重點是內容。請問,「淋紅油」和「法治精神」有何相關之處﹖有人犯法,警察執法,這是正常法治社會的現象,在下實在不知有人犯法為甚麼就會與這個地方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哦!還是閣下覺得犯人仍未被拘捕覺得警察有虧職守﹖
將那種簡直侮辱香港人的補選制度方案拿到廟堂之上,才真正是「與香港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再講,就當「淋紅油」真是很暴力好了,他媽的,何俊仁被打崩面時怎麼不見這群路見不平的市民走出來﹖
「梁議員兩個辦事處同時出事,很難令人相信事件是沒有組織的搗亂行為。誰都會對”是誰幹的”有所猜測。我們希望警方作出迅速及有效的追查偵緝。」
其實原本在下也是「有所猜測」的,不過讀完這一句後,我就釋然,也肯定這不是一件「沒有組織的搗亂行為」。所以我常常苦口婆心教導大家:人生在世,偶然做點壞事,在所難免,可做的時候千萬小心,別要別人還未開始問,自己就先招了出來。
此話怎說﹖大家留意關於梁議員的這篇新聞,報章是如何報導的﹖以下節錄自蘋果日報:
「梁美芬石硤尾邨辦事處在 21座地下。昨凌晨 3時 28分,保安員巡經辦事處時,見門外梯級被淋上啡色漆油,牆身亦沾有漆油,保安員於是報警。凌晨 6時 40分,梁美芬在紅磡邨紅昇樓地下辦事處亦由保安員揭發被淋油。由於該辦事處的大門及佈告板,與石硤尾邨辦事處同樣被淋上啡色漆油,警方不排除同一人所為。」
(話說回來,現在的記者就這個水平﹖發現就發現,甚麼「揭發被淋油」﹖揭發不是這樣用的。)
留意到嗎﹖石硤尾辦事處是三時二十八分被發現出事,而紅磡則是六時四十分,中間差了三小時以上,請問,閣下是從哪裏知道這兩件事是「同時」發生的呢﹖
另外,還留意到嗎﹖報章上寫的,照片也登了出來清清楚楚,是「啡色」漆油,閣下就算再怎樣火遮眼,亦斷無可能看錯是「紅油」。這有兩個可能:
一、所謂深宵之際,睡意正濃,閣下原本是要買紅油,豈知陰差陽錯,油販錯賣啡油給閣下,然閣下矒然未覺。
二、閣下實是買了紅油,此為警方下令各報章報導偏差的消息,以待犯人自己招供,走出來說這其實不是啡油,而是紅油,簡單點說,就是閣下踩陷阱了。
別告訴我是一時看錯了,閣下會不會認錯蕃茄和薯仔﹖所以呢,獲香港市民愛戴的警察們,受香港市民敬畏的曾警務署長偉雄閣下,請別再兩頭望告訴香港市民閣下正在「深入調查」,快快到各報館找找到底是哪一群路見不平的刁民在賊喊捉賊。
「我們認為,假若真有人以暴力對付不同政見,那將是香港民主政治的末日。」
拜託,用暴力對付的不是不同的政見,是有不同政見的人,整篇聲明無論文法和內容皆錯漏百出,所謂獻醜不如藏拙,不懂就少說一兩句吧。
再講,香港民主政治早就過了它的末日。一國兩制從來未真正實行過,功能組別穩坐議會,加上分組點票,重重枷鎖,我們現在只能祈求香港的民主政治能像偉大的江主席一樣復活過來。
「況且,堵塞法例漏洞、防止任意辭職浪費公帑是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
還敢說是「主流民意」﹖你都算毒,將「堵塞法例漏洞」和「防止辭職」綑綁,然後依照政府原來的,梁美芬一直支持的提案,和閣下所說的一樣,就是只要是辭職,就一定被假定為「任意辭職浪費公帑」,膽敢說這是主流民意,閣下真當全香港人都是白痴的。
「梁議員是法律學者,她順從民意,贊成政府立法規管,堵塞漏洞,但對政府提出的”替補機制”持保留態度並無大錯。」
先談談語意上的問題。陶傑先生曾在其專欄中引例:「當華裔的工貿大臣蓮舫說:尖閣列島主權爭議,即受到外務省的嚴正糾偏:不,沒有爭議。」
好一句「並無大錯」,那就是說她是有「小錯」,或者不大不小算「中錯」,總之就是有錯了。就算不必抄家問斬,提堂審訊,至少要擇日負荊,叩頭請罪,躹躬下台以息民憤。
先不論這種「堵塞漏洞」的方法是否順從民意;梁美芬是否法律學者,與她是否順從民意,並無關係。法律學者可以不依民意,依民意者亦不一定是法律學者,這是小學程度的邏輯問題。
而二千年前孟子「自反而縮」的道理,對今天的人來說還是這麼艱澀。
「而我們也留意到之前多家媒體刊登對政府替補機制法安未表態的議員中就有梁議員的名字。我們亦有睇到梁議員7月4日派發的單張,單張內容並無”成功爭取”、”邀功”的說法,睇唔到係”抽水”。」
我是不知閣下到底是看哪「多家媒體」,我可是留意到絕大部分媒體,都有刊登過梁美芬對有關補選方案的取態。轉軚前後,任君選擇。
單張內容就不作詳細討論了,反正大家都是有眼的,是否抽水,三歲小孩也懂得分辨,閣下「睇唔到」,唯一解釋就是閣下是盲的,但這也不關大家的事。重點是,大家留意這份聲明,寫著寫著,由譴責暴力,變成為梁美芬解畫。那麼執筆者為誰就呼之欲出了。甚麼路見不平在裝大俠﹖根本就是梁美芬的私人保鑣。
「政見不同可以求同存異,但訴諸暴力欺凌就萬萬不能。我們呼籲和提倡理性討論,反對更聲討蠻不講理的暴力政治!」
又是語意的問題。「反對更聲討蠻不講理的暴力政治」,那麼講理的暴力政治呢﹖閣下是否就舉腳支持﹖暴力欺凌萬萬不能,那麼非暴力的欺凌是否又可以﹖怪不得你們不聲討功能組別。
拜託,現在梁美芬不用暴力,也沒有欺凌,她是在「欺騙」選民,暴力也可以很講理,此所謂「打你係應該,唔打你係悲哀」,知冇﹖
算了,我們也學學童子軍,日行一善,同情地理解,這群保鑣「收了人家錢,不能回頭」,「事敗了,我會很麻煩」,「我不做會死的,我沒有選擇」。
Reference:06 July 2011
原是永恆
要了解梁議員,先要了解梁議員所屬的政黨,即民建聯是也。這是一個日日俾人鬧「最無恥」,而居然可以來個默認的政黨。大家有沒有留意﹖民建聯由始至終,從來沒有否認過自己是「最無恥」。
那我們就很容易理解加入民建聯的,都是甚麼人了。以一般人而言,日日俾人鬧無恥,無論是否屬實,至少自己亦會感到羞恥,抵受不住的自會退黨,就算抵得住,亦自當每日三省其身,痛思己過,以求改進。有志之士要參與政治,可改入大狀如雲的公民黨,密室談判的民主黨,港大同學會新民黨,商界群英自由黨,激進點的可選社民連或選民力量。林林種種,任君選擇,實在沒必要戀棧不去。然此政黨中人,日復一日,為求人二分四,竟然繼續厚著面皮過日子,實非常人也。孟曰:「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此政黨中人毫無羞恥之心,以此可證。稱此政黨為蛇蟲一窩,亦不為過。
然梁美芬從政以來,最大的政績是甚麼﹖沒錯!就是滅鼠。叫得「鼠王芬」,當然是蛇鼠鬼見愁。都是中國人嘛,對圖騰之事,最為迷信。那麼你就可以想像,梁議員和她的「黨友」們見面時的情景,自然是仇人見面,份外眼紅,簡直是國仇家恨,一併湧上心頭,哪還會留給她好果子吃﹖
做人後底乸爭上位,自然要處處出風頭,所謂機不可失,一於實行有殺錯冇放過,假若一朝得志,那就呼風喚雨,光宗耀祖了。孫子曰:「兵者,詭道也。」。正所謂政壇如戰場,「吹牛不打草稿,說謊不會面紅」乃從政之根本。眼看黨友蘇錦樑卡片一SHOW,不只入息審查過關了,更加官進爵,坐正成為局長,同是法律界的梁美芬,又豈有不眼紅之理﹖自是大演變臉的功夫,翻臉快過翻書,如有幸得我們今屆的曾特首,或下屆的唔知邊個特首垂青,尤如學習我們當年偉大的毛主席臨幸江青,就算首府未有出缺,梁議員近水樓台,先沾點雨露,大陸同胞之所謂「勝在起跑點上」,他日可以魚躍龍門,衣錦還鄉,甚或垂廉聽政,大吹枕邊風之機會,又豈是他人可以企及﹖
這也不是問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要同情地理解,亦屬人之常情。然當日為其站台助選之人士,就不知情何以堪了。白紙黑字,天日可表,丹青可照,當日支持其助選的人士如下:
想我等區區凡人,偶有錯失為之常情,實在不必將他人之過加諸己身。然特別之處,是那些所謂宗教人士。
此為今篇「抽水」之重點。查耶經有曰:「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初入聖教者,或入世未深者尚情有可原。那些資深教徒,教授博士,日日頌禱幾遍,歷數十載,上帝的智慧耳濡目染,在獲聖靈感動而投下的神聖一票,竟然是投給一個變臉大師。耶經曰:「以祂的信實為糧。」。只不知是否當日主的殿堂剛好缺貨,引進貓糧狗糧將就一兩日,搞得信徒們投隻貓投隻狗也不投一個信實之人。還是主的兒女雖然仰望上主洞悉一切,但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一不留神,就被變臉大師瞞了過去。
其實梁議員的變臉神功,於其競選時早見端倪,且看當日主的兒女之一的梁燕城教授為其宣傳助選,拍下短片時就如此形容梁議員:
「作為知識分子佢係完全嘅知識分子,作為草根階層佢係完全嘅草根階層,作為中產階級佢係一個完全嘅中產階級,作為中國人佢係一個完全嘅中國人,作為一個香港人佢係一個完全嘅香港,土生土長,奮鬥成功嘅人。」
(由1:06起)
有云「勢不可去盡,話不可說盡」,所謂支持,求其簽名拍照,蒙混過去就算了。就算有起事來,就推說盛情難卻,勉為其難;或人心難測,焉知虛實等等。
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只希望一向標榜友愛一家的教會組織,平日姊妹弟兄,有份簽名的宗教領袖,不要像對黃毓民講粗口一樣要掃地出門,畢竟婦道人家,受如此對待實在有點淒涼。
至於梁教授,做人做到底,莫說我見死不救,拿拿臨快D係YOUTUBE親自又唱番首羅文塔救。
知否世事常變,變幻原是永恆。
03 May 2011
道德掛帥
多謝明光社等道德及宗教組織,讓香港人漸漸養成一種凡事以道德掛帥的思想,即凡事只論是否道德,而不論是否合理,久而久之,連最基本的邏輯思維也欠奉。所以訂最低工資,是好事呀,幫助低下階層嘛。道德正確,那就舉腳支持。就算再知識貧乏,也應該讀過薩波達王割肉餵鷹的故事。你要做好人,釋隨尊便,但不要at the expense of others。不只,還要將每個商人都描寫成專門剝削員工的惡魔一樣。現在大家可看清楚了,這種議員所作所為,絕對不是為了民生福祉,而只是為了寶貴的一張選票。OH,閣下因此失業﹖我是職工盟,是幫助在職人士的,失業人士不在我的服務範圍之內。
各位這麼仇視商人的議員,我再講一次,閣下其實是應該移民去北韓的。
新移民是另一個道德議題,哎呀,新移民好慘呀,我們要同情他們呀,不要歧視呀,不要說他們的不是呀,他們都是受共產黨涂毒所以才會這樣呀,「你活在香港是好幸福的事呀。」。這是否算是「歧視」,其實很值得商榷。
話說,陳雲先生幾天前撰文認為大陸以移民方式派間諜滲透香港,林忌和應,並以簡單數學方法解釋。
然後引來一大班人圍攻。
稍後再談間諜論,我們先討論一下為甚麼香港人這麼討厭大陸的同胞們。事實勝於雄辯,我們先看看片段:
這是我們每天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時候會遇到的情況,不要說我一竹篙打一船人,這絕對不是個別例子,也不是小部分大陸人的行為。事實是這些來港大陸人正式「失禮死人」,破壞社會安寧。如陳雲所說,如果大陸人來港定居是基於認同香港價值觀,我們歡迎,貧窮不是問題,有謂人窮志不窮,過了有志之年也不是問題,你可以將你的志氣傳給下一代。但你看看這種人,你期望她會怎樣教育自己的下一代﹖正所謂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你正在靠香港的庇蔭,還要大聲夾惡十足土豪地主追債的樣子,然後再說香港人歧視新移民。
我不會「歧視」新移民,但對這種八婆,還有經常在九龍塘地鐵站遇到拿著紅白藍膠袋為趕火車自己先做火車頭橫衝直撞的難民,不分港珠澳,在下敬謝不敏。
拜托,香港人可不是欠了你大陸的,嚴格來說,大陸幾十年前欠落香港不少。最近英國皇室大婚表明,香港人其實依然很懷念前朝的,大陸的官員們既然這麼痛恨香港人,上海幫一日到黑想整死香港令上海重新成為中國第一大城市,大可以將香港「還」給英國政府,反正英國鬼都就快破產。我相信,到時到皇后大道慶祝的人,會多過今天因為拉登斃命而去白宮慶祝的人。
但他們沒有這樣做,那原因就很明顯了。因為他們有著數未拎夠。林忌提出的數字受多人質疑。其實質疑別人的數字錯誤,不等於證明了他的論點也錯誤,這是最基本的邏輯。我又不論這點,反過來這樣想:就當現在的共產黨員個個在大陸好食好住不必辛辛苦苦來港坐七年移民監(雖然這明顯不是,大家看大陸有這麼多人願意投資移民來港就知一二)。在大陸裏,想成為共產黨員的人,肯定比已經成為共產黨員的多,在小朋友六歲已經學會將來志願要做貪官的國度裏,威逼利誘之下,要找人來香港做幾件滲透工作,以示對黨忠貞不二,如果在報紙公開招聘,你猜猜大陸的同胞們有多少會自動「投誠」﹖當然,做滲透工作不能求其找牛頭角順嫂了事,萬一來者辦事不力,又或疏忽露出馬腳那就大事不妙。我又當人數少之又少好了,全國共產黨員有八千萬人,年老力衰退黨,死亡或無力執行黨務者每年換血約百分之三(即三十三年一代,這個計算其實已經很低估),即共產黨每年「只」招聘二百四十萬人入黨(這還不算共產黨其實還在膨脹當中),以一個職位應徵者過百獲面試者約十人計算,願意做試驗黨員者每年約二千四百萬人,大家都是懂數學的,就算他們只派十萬分之一的試驗黨員來港(又是低估了的數字),也是二百四十人,即大約每三日就有兩個「間諜」,現在每日以單程證來港人士最多一百五十人,三日就是最多四百五十人,那就是新移民當中有大約0.4%是間諜。
這算多還是算少﹖打個比喻,人體每日攝取水份大約2400cc。大家都知道的,和愛滋病人共膳不會傳染愛滋病,但如果每日要你飲2400cc的0.4%,即9.6cc的愛滋病人的口水,你是否還會欣然接受(又不計其實不足量的愛滋病毒會被消滅,但間諜是像輻射元素一樣,是會累積的,而且半衰期很長)﹖一粒老鼠屎搞禍一鍋粥的道理,會看拙文的應該都是成年人了,就不要我再解釋了。要整死香港,是不用派七百萬間諜來港的。
更加不說現在各大政府部門主管全部為親中人士,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三屍十一命」,前警務署長鄧竟成還嫌對黨不夠忠誠要提早退休,換來「天方夜譚」曾偉雄...
這可不是危言聳聽,如果閣下稍讀一點共產黨黨史的話,就應該明白,間諜是中共最常用的手段,當年國民黨和共產黨幾仗打下來,發現手下將軍要變節的都變節,紛紛向共產黨投誠,不然你以為當年的國民黨佔盡優勢,是怎樣輸掉整個中國的﹖
香港人,醒少少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