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January 2010

Thinking out of the box

中環精英,喜歡說thinking out of the box。

當和自身利益無關的時候。而當涉及自身利益,所謂關心則亂,就阿媽姓乜都唔記得。

高鐵建成後,就好似七萬蚊一呎樓一樣,白痴都知香港人唔會用,目標係大陸客。好,我就當你計條數冇錯,一條高鐵帶來的經濟利益,足以彌補建造成本。但大家留意,不止政府,連大眾不停討論的計劃,都不外乎是將總站建在西九或錦上路,共用通道或者專用通道。總之高鐵一定要建,問題是如何建,或者在哪建。

好像除了建高鐵,就沒有其他改善經濟的辦法了。thinking out of box,其實政府可以有很多方法改善經濟。

其實我一直覺得,大陸的工資成本遲早會跟香港看齊,加上內地法制不全,政治黑暗,其實不用兩地工資真的看齊,只要及得上香港七至八成,扣除運輸成本,一大班港商會回流。再講,政府如果有點遠見,就會想辦法先在運輸方面做好基建,降低廠商回流成本,重新吸引投資者。事實證明,單以金融業為香港經濟支柱,只會令經濟如股市一樣浮動,除了船大不怕浪高的大有錢佬外,一般中產百姓的日常生活不可能不受波及。

你吸引大陸佬來港,他們如何刺激香港經濟﹖還不是買田買地,你還嫌香港樓價不夠高嗎﹖還要用六百幾億方便他們來港「睇樓」﹖作為決策者,不努力分散地區的經濟風險,反而不斷加重投資「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所謂的高鐵計劃,就是在這種思想下成型的。

thinking out of the box,如果政府用起高鐵的堅持和投入,鼓勵創意工業,鼓勵高科技行業,鼓勵大學研究,而不讓香港大學淪為大陸大學分校,到處充斥著大陸教授及其手下研究生,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這幾個行業,大陸才發展了不到廿年,香港又怎會過了幾十年還搞不起﹖

至於那班保皇黨,第一,肯定都是路易十四「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的教條的信徒。第二,面對龐大民眾壓力而依然故我,只有受威迫,或者受利誘兩個理由。但就算是受要脅,你人在香港,共產黨不可能派殺手殺了你(胡錦濤才不會這麼笨),也不會明目張膽充公你國內的財產,最多就是收了你回鄉咭你以後上不了大陸投資。無論哪一種,都清楚表示出他們唯利是圖的心理,作為議員,有這種道德操守,還口口聲聲說服務市民,簡直無恥。

thinking out of the box,財委會通過撥款又如何﹖撥了款,不代表一定建得成,咱們學毛主席打遊擊,敵進我退,敵疲我擾,香港政府總不成全天候二十四小時派警員守住每個地盤。

還有,計我話,不如年初三大家一齊去禮賓府,同曾蔭權開年。thinking out of the box,抬棺材太重,警察又易攔截,我地到時每人帶封帛金去。

17 January 2010

海地與高鐵

「當大家關心和談論高鐵撥款的同時,請花點時間了解和關注海地地震情況。衡量這刻最重要和最應該做的是什麼~~~~」

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在facebook的留言,我推測,她會這樣想應該是因為她教會的牧師傳道,或者某些資深教友教她的,而且很大可能是原話轉述。而會將她這句話跟教會拉上關係的原因,是因為她同時又加入了一個名為「為海地7級地震災情禱告」的群組。

事實上,這是一句詭辯。因為閣下在捐錢給海地災民的同時,是可以繼續談論高鐵的,兩者並不抵觸。反正你不會身體力行,走到海地去賑災。而且,「賑災」二字,賑,從貝部,是錢的意思,說到底嘛,要救人,不是靠一張嘴就可以解決的。

再說,你「了解和關注海地地震情況」不是花點時間,而是浪費時間,等你慢慢了解完畢,人都已經死了,救災嘛,說到底還是要錢,而且要快,你閣下還是先捐了錢再慢慢了解吧。

至於禱告,我說,還是免了吧。天災這回事,如果是上帝搞出來的,不是你祈禱一兩句就可以令祂回心轉意。如果不是祂搞出來的,那麼你求祂也是白求,反正神愛世人,也有愛莫能助的時候。

「這刻最重要和最應該做的是什麼」﹖我想閣下應該先按下捐款的按鈕,然後追究鄭汝華和一班保皇黨議員塔霸王車。

12 January 2010

最差的選擇

陳巧文被警方拘捕,因為「襲警」。

除非是中聯辦嚴令抓陳巧文,否則整件事,就只能證明香港警察都是一班政治白痴(其實就算是中聯辦指使的,香港警察依然是一班白痴,因為白白替人做了替死鬼做輿論炮灰)。

為甚麼﹖因為陳小姐的形象是纖細,幼嫩,弱不襟風,除了第一次她揚雪山獅子旗被起底之外,傳媒刊登她的照片,無一另外都是被警察強行帶走的。亦即代表,在公眾的心目中,陳巧文一直都是被警察欺負的。

猶其兩者身形對比強烈,一般群眾又有傾向鋤強扶弱的心理,兩者就算甚麼都不做就這樣放在一起,在輿論上,警察就得先輸一仗。

更何況,你警察還不是「甚麼都不做」。哪一個壞鬼師爺想出這條所謂「殺一儆百」的鬼主意的,應該拖出去斬。

一個體重不足九十磅的女子,手無寸鐵,你告佢襲警,阿差人哥哥你一百六十磅,足足係佢兩倍,就算佢真係襲警,你好意思告佢﹖佢打甩左你條毛呀﹖

ok,整甩條毛都算係襲警,反正就算冇身體接觸,用大聲公對住差人叫口號都可以係「普通傷人罪」(香港警察是越活越回去了,擅自解釋法例,你最多只能說警方會以這條罪檢控他吧,怎麼可以說「你咁樣做就係普通傷人罪」,真係人蠢冇藥醫......)。要分清楚,白痴都知這次拘捕分明是政治行動,那就麻煩閣下用一點政治智商,想清楚才做。政治行動,第一必須先贏輿論。你要選人拉,起阻嚇作用,起碼不能選一個會令大眾同情的,例如選一個樣醜一點的,而且要選男人,大大隻比差佬還壯像頭牛的,就最適合。

選個女人﹖你不知香港地有很多男性,很大男人主義的﹖好喇,而家個個都話香港警察「杮子挑軟的吃」,拉大隊齊齊投案,你點落台呢﹖

係咪自己攞唻衰丫﹖

11 January 2010

高鐵嘉年華

一月八號圍立法會,很多人很高興,因為阻延了撥款。

我覺得很失敗。

大家去立法會是想阻止撥款,最後是阻延了撥款,戰略目的沒有達到,到留到下次再戰,這就先輸一仗。

還是你想無限期拖延下去﹖這根本不可能,第一,再這樣拖兩三次,劉慧卿也幫不了忙,更重要的問題是,這種聲勢,可以有幾多次﹖這一次,傳媒已經將問題煽得都差不多了,除非政府再有任何愚蠢行為刺激大眾,否則,下次動員肯定不及這次。

這叫役不再籍,糧不三載。

至於政府會再刺激市民,雖然有可能,但問題是,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做不做,主動權在政府,而不在閣下手上。

最大問題是,好了,下一次會議在十五號。如果還是不表決,那怎麼樣﹖下下次會議又集會抗議在會外「搞嘉年華會」﹖看見報紙寫著「嘉年華會」然後還好像很自豪因為香港人「和平表達意見」,我就火滾。

如果嘉年華會可以嚇到保皇黨和共產黨,那不妨多搞,如果不能,搞來有甚麼意義﹖表示「八十後」好「團結」﹖那很好,但你「團結」的目的是甚麼﹖你要兇政府。但你團結得來河河蟹蟹,在門外開演唱會,保皇黨自然當你唱歌,簡直是一點威脅都沒有,譚耀宗還一面的不耐煩想早點走人。你如果想阻撥款,應該是要令保皇黨想繼續開會,泛民想早點走人,而做法,自然是要保皇黨感到如果開完會走出會外,會比留在會議廳,或者日後走在街上,會多了那麼一點點的生命危險。

再講,這叫團結﹖無組織,無紀律,就只是大家想反高鐵,眾在一起,這不叫群眾運動,只是聚眾鬧事,鬧完之後若無其事。如果我是政府,現在真是淡淡定,這只是時間的問題,而不是成敗的問題,反正高鐵項目不差這十幾二十天,鐵票我是拿定了,還怕甚麼﹖

這個世界有種人,不見棺材不流眼淚,下次,應該係最後一次機會。所以,可不可以,不要嘉年華會﹖

07 January 2010

我們的財政司

「第一代港人覺得有三餐一宿、生活安穩已經很滿足……嬰兒潮一代可能認為能夠早日「上樓」(獲分配公共房屋)已符合了對住屋的期望;第三代港人覺得「上車」(置業)可以說是必要達到的目標;對一些第四代港人來說,他們最關注的可能是物業會所有甚麼設施、泳池有多大、私隱度是否足夠等等。」

所以我說,下屆特首,讓梁振英來當,會像毛澤東;讓唐英年來當,會像曾蔭權;至於讓曾俊華來當,最多就是董建華的程度。這種會引起公憤的說話,實在是一個政治白痴才會說。

第四代香港人最關注物業會所設施﹖

1. 七十年代的樓價,比現在平起碼六成(in real term)。
2. 我而家去睇一層建築面積係六百呎嘅樓,有二百幾呎係「建築面積」,我買一層三百幾呎樓啦,實用面積得番百幾,但呢種樓賣百幾萬,閣下計番三十年前實用面積同樓價比率,你自己講,升左幾多倍﹖
3. 全香港今時今日實用率最高嘅樓,一係就二十幾年前起嘅,一係就居屋,新私人住宅連豆膶咁大間都有會所,我十年唔入去一次但管理費又全部包埋根本係焗你用。問題係,以前起嘅樓供應量冇得再增加,居屋,特首又話唔再起喇。我想要層冇會所設施冇公園冇xyz實用率超過九成嘅樓,有冇﹖有。村屋囉,你自己買丁權,又係幾百萬。

關注有冇會所丫嘛,好簡單啫,政府直接賣地俾我,我要乜我自己俾錢起,唔要乜野我一蚊都唔駛俾。咁夠腳踏實地啦!你會唔會咁做丫﹖

咁多人死唔見你死﹖

04 January 2010

新一年的計劃

雖然人人年頭定計年尾十分一都完成不了,不過正如全香港個個老豆都鍾意叫自己個仔學做李嘉誠一樣(又唔會自己做李嘉誠然後咁自己個仔咪可以做李澤楷囉﹖),有些事,想想也是好的:

1. 我科master,希望可以拎到頭五名攞獎學金(有希望架。同埋,更重要嘅原因係,公司冇sponsor好重皮呀......)
2. 溝女呀,頂!
3. 年中至年尾轉去做equity research
4. 開始重新寫小說,不過,寫左個頭,覺得好長氣咁......
5. 一朝得志,我又身痕想讀math同econometric囉

就咁。

03 January 2010

意外的一月

話說小弟的MSc Finance課程,一月是winter semester,讀economics,二號開學,三十一號就考試。然後,今日睇張schedule,發現下星期九號,再下星期十六號quiz,三十一號final,功課三,九號,十六號同廿三號交......

於是無啦啦我個一月就full哂。

真係short short地。

26 December 2009

難得好節日

卻是滿肚火。

平安夜,基督徒自然有報佳音的權利(不這樣說,又會有些無恥教徒說在下侵犯他人宗教自由了),但,可不可以,他媽的,不要我家住二十八樓也聽得到你們在街上拼了命「耶穌愛你」呢﹖據說,耶穌降生時,在馬糟裏,很安靜的,而不是一出世就通街大叫「我愛你呀!」

好了,聖誕節,普天同慶,劉曉波被判了十一年監(我不明白為甚麼還有人可以在今日大大聲唱普世歡騰的,或者他們都沒有讀新聞﹖),那些回歸十二年跟共產黨打得火熱美其名要將教義傳給我國廣大的十三億人民的教會領袖,崇拜領禱的時候,自己晚禱的時候,有否也求求耶穌基督關顧一下我們的劉同志﹖還是他們認為神愛世人,也愛中國人,但應該不太愛這位劉先生。

無論如何,我肯定他們今天午膳的時候,一定依然有這句禱告的:「感謝主賜給我今日的飲食。」

21 December 2009

及第

為著剛過去的週末的兩科考試,週五去了吃及第粥(證明無論多麼迷信科學的人都有求神問卜的時候呀...)

及第粥,一大堆豬內臟和豬肉丸,實在是很難吃,尤其是豬腰和豬肚之類,第一次食,那味道,我幾乎是沒有咬過就吞。

我而家明白點解有人真係會飲符水囉。

至於「飲符水」的結果:

Derivatives: 佢有教嘅我都識,佢冇教嘅我唔識,就係咁,professor是一個MIT PHD,所以現在我有點明白為甚麼course evaluation會有這種comments:

http://cmgm.stanford.edu/~lkozar/course_evaluation.html

Investment Analysis: 真係小喇叭,三個鐘嘅卷,我冇慢慢拖之下竟然得十分鐘check卷,而我做數已經係一睇題目諗都唔駛諗嗰隻,聽聞其他人起碼做唔切一條long question(大約18分)。考完之後,大家都話,個professor,梗係博炒唔想撈。

呢兩科,保住兩個A-就算。

15 December 2009

光的疑惑

高錕教授新領諾貝耳奬,於是最近就一街都係光纖專家。大家日日用寬頻上網當然很快樂,但行外人不知道猶自可,讀相關科目的人心中卻清清楚楚,電子工程,實在是一個悶得要命的科目。想像一下高教授以前日日就是在實驗室研究如何將玻璃的純度推高至百分之百......

不過也不及以下這句說話頂癮,這是我最近於茶餐廳午膳時從鄰座一個正向幾位女性宣揚物理學的偉大的男人口中聽到的:

「光纖梗係勁啦,用光速傳送喎。」

......

阿哥,請問,你知唔知普通銅製電線嘅傳送速度係幾多呢﹖

答案,係都係光速囉!關乜事呢請問﹖點解劉翔可以跑得咁快呢﹖因為佢用兩隻腳跑架囉!

關於光,其實還有更爆的,一個月前聽到:

「一光年即係幾耐呀﹖」

你真係唔識,唔好開口問嘛,wiki啦...

27 November 2009

唐政務司司長

雖然最近大家都很不滿唐政務司司長英年先生,但想深一層,政改方案不是他拍板的,這舊明擺著的豬頭骨很明顯也不是他主動要求食的,政改方案,罪魁禍首乃共產黨,第二是曾蔭權,第三才輪到唐英年,當然還有一大班保皇黨,但實情是他被人罵得最兇。

這就叫民粹,大部分民眾只留意最明顯的事情,做最簡單的事情,罵最容易罵的事情。

最明顯的事情是唐英年開會mute咀mute舌加亂答問題。

最簡單的事情是將政改問題繼續糾纏於口舌。五區總辭﹖Oh I am sorry.

最容易罵的事情,當然是指唐司長在立法會的答題方法,實是前無古人(今時今日的香港,我不敢單保後無來者),所以我認為,唐媽媽應該是一個快樂的人,因為她完全應了蘇東坡的一句話,叫:「但願生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人蠢不是罪,正如你不會歧視弱智人士一樣。而且智商比較低的人,香港政府也沒有明文規定不准擔任高職,不要忘記,香港是有平等機會委員會的。

但風頭火勢,還要去中大領榮譽法學博士,就不能簡單地用一個「蠢」字解釋。

你罵劉遵義﹖他頒學位,表面上花的是中大的credit,偏偏誰也知道中大學生不會如此容易就範,示威是一定,遊行也說不準,總不會讓你唐英年好來好去。你係唐英年,你能夠快快樂樂去領學位﹖劉遵義這老狐狸,很明顯是自己身為校長不好開口罵,就一招借刀殺人,遲唔頒早唔頒,你唐英年到時被人罵娘還得笑容滿面「很感謝中大頒這個學位給我。」。所以,劉遵義是很聰明的。

而你看唐媽媽一面福相,就知他兒子一定會快快樂樂上學去的。

「鵝滿是快烙滴好耳痛,鵝悶天天一戲個窗~~~」

23 November 2009

努力!前進!解放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為顯民族和諧,駐港部隊親民守法,回歸以來維持香港穩定繁榮不遺餘力,堅持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特意參加每年一度的毅行者。

豈知卻又有人投訴偉大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支援隊伍太盛,又阻人前進云云。

所以說,香港人真是不識抬舉。這就是正所謂,阿爺紆尊降貴跟你同枱食飯,你奶奶的不識時務,不趁機大獻殷勤,努力夾餸,拼命擦鞋,為港人謀求福祉,還要嫌三嫌四,要麼說他不用公筷,要麼說他飛象過河,或者海底撈月。引得阿爺心裏不高興,2012雙普選自然沒有旨望,CEPA自由行經濟優惠取消等等不在話下,萬一阿爺心血來潮,斷東江水,你們香港人呀,大家就多親近親近,相濡以沫,那才算是好戲嘛。

大家都有支援隊伍,大有大做,小有小做,事實是現在中國人民站起來了,解放軍支援部隊強大起來了,人數多了一點,讓為人民服務的解放軍們不用捱飢抵餓,才能精神飽滿地參加活動嘛。人多犯法嗎﹖咱們偉大祖國有十三億人,美國佬還不敢說我們礙著他們呀!再說,萬一解放軍到得終點,個個垂頭喪氣,豈不是有損大國堀起的形象﹖

「兵者,詭道也。」那是我國的兵法大家孫子的說話。人家壁壘分明你,我們當然是仿效偉大的毛主席的智慧跟他們打遊擊,正面突破是白痴才會幹的事情。解放軍畢竟是打仗的,廉潔可辱,愛民可煩,行軍打仗嘛,不管爭的是甚麼,總是取迂為直,無所不用其極。外國的名將,由亞歷山大算起,到漢尼拔,成吉思汗,拿破崙,,蒙哥馬利和麥克阿瑟,個個奇謀鬼計,沒有一個打仗打得光明正大的,你怎麼不也罵罵他們﹖

咱們偉大的毛主席說過甚麼﹖「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團結求團結則團結亡。」不鬥個你死我活,大家你有你行,我有我走,豈不是大家越走越遠﹖那些口口聲聲體育精神的人,簡直是在離間香港市民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感情,是有目的的,有組織的分裂國家行為。哼,沒有我們解放軍,香港人現在還是在殖民地做二等公民,還吵甚麼﹖」

而家大陸人咪就係咁諗囉。

12 November 2009

一個男人,上堂見到個樣唔錯嘅女人,就唔理三七廿一走埋去塔訕,呢樣嗰樣,放學仲唔捨得走要等埋人。

成三十幾歲人,個女人睇落仲未三十。

駛唔駛咁狼狗呀。

28 October 2009

Die Zauberflote

難得香港也有魔笛公演,可惜買不到適合的票,唯有在家狂煲cd,平衡一下心理。而且我也相信,現場雖然有真人表演(話說回來,要不是認識朋友知道詳情,單看catalogue,連只有人演唱還是真正的opera,小弟也是打個問號。搞藝術,也要懂一點marketing的),但應該不會比Karajan的版本好多少。

所以,小朋友,這就叫做:

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

26 October 2009

重陽

每年清明重陽,見到電視影住將軍澳墳場,大家就會明白香港政府係幾咁聰明。

將軍澳墳場,山路崎嶇,步行半小時至四十五分鐘不等。偏偏每年清明重陽,總之一人多,政府就不准任何車輛駛入。這點合理,因為私家車太多肯定交通混亂。

但你連巴士都唔俾人塔,只准步行,係咪玩野﹖

我地d十八廿二就話行幾十分鐘山當運動啫,但你都知架啦,今時今日乜野人拜山最多﹖咪都係d老人家之嘛。你要d幾十歲阿公阿婆下下咁行上山,你係咪想人地下年輪到自己俾人拜一勞永逸﹖

再講,你用巴士運人,點都快過人地自己行啦,流量係咪會快d呀﹖

係咪唔想人地正日走去拜呀﹖係,前前後後幾個星期都可以拜,但呢個唔係藉口囉,呢d拜山嘅野跟節日架嘛,你不如叫人大年初一去拜山丫﹖

成座山得你一個人添呀,幾自由呀。

20 October 2009

倒米基督徒

朋友在facebook轉貼以下片段:



唔睇尤自可,睇見把幾火,真係咁樣偷換概念都夠膽死,點可以將嚴緊嘅數學邏輯同精神宗教思想混為一談﹖簡直係侮辱普天下讀數學嘅人。

咁就唔怪得香港d基督徒咁想係生物堂度教神創論喇。

一個牧師,仲要係出名嘅,你話死唔死﹖

19 October 2009

隨口噏

今日回校考試,臨陣衝刺之際,呆坐一角,忽發奇想:

班大陸佬雖然暴發,但都唔係傻嘅,有大把錢,係大陸大把地方可以駛,樓,大陸又唔係冇,而且咁有錢,真係冇樓都可以自己起,駛乜係香港買七萬大洋一呎嘅所謂「豪宅」﹖成過千呎,即係分分鐘講緊成億一間,係大陸碧桂園都買左幾座喇喎,而且,你買大陸樓,幾年後或者有得升,七萬蚊一呎香港樓,幾年後你真係蝕到仆街就有份,想賺﹖或者等四十年後通貨膨脹你先有可能回本。

我一向相信,一個有錢人,佢真係自己努力賺番唻又好,巧取豪奪都好,總唔會係一個蠢人,呢個世界係冇白痴嘅有錢佬嘅。咁好喇,如果呢個假設成立,咁點解一大班大陸佬南下香港博命買樓呢﹖

都,幾明顯架啵。

05 October 2009

搶仔

連續兩日,跟不同的女性朋友,說同一句說話:

「個男仔有女朋友你唔識搶番唻架﹖」

我不知是我比較卑鄙,還是她們都很單純(都是基督徒,我發現香港的基督徒要麼純得像天使,要麼黑得像魔鬼,沒有中間的),不明白好的貨品不會永遠放在貨架上等你慢慢揀慢慢試慢慢買,手快有手慢冇的道理。更不論「好男人」這東西,供給彈性(Elasticity of Supply)比石油還要低,美國沒有石油怎麼辦﹖就都是打仗打回來的,打不到就談判談回來,重點是,總之就是要回到我美國的手上。美國戰後主宰世界,靠的就是這種手段。

你要禮讓不是問題,別年近三十才怨天尤人,然後跟我說哎呀你地d男人呀一味係鍾意靚女呀都唔識得欣賞下人地d內在美嘅。先不說天下間的男人都是比較膚淺,總是比較著重女性外在美多於內在美這個「阿媽係女人」的問題;重點是,女人總是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沒有外在美,就一定有非常多的內在美;而當見到別人有很多外在美時,就一定以為那隻狐狸精沒有內在美,然後跟你說:「上帝很公平的」。

我嘗試跟朋友解說,上帝說不可殺人,不可偷竊,可沒有說不可以明搶呀。而且,上帝也許是很公平的,in long term,expected value會一樣,但中間的standard deviation有幾大,對不起,聖經沒有給大家太多的啟示。

最後,朋友還是不明白,繼續在電車上兜兜轉轉,而我又再遑作小人。

02 October 2009

大驚小怪

所謂乘時堀起,如倪匡先生所言,當年共產黨建國,皆因全國人民擁戴。當今香港道德塔利班橫行,亦因民心所向,保守成風所致。

好,文縐縐完。

我想話:

Diu,又同廣管局投訴﹖陳法拉係電視劇露bra有乜咁大不了﹖影乜撚野響細路仔﹖你去海灘唔係成棚女都著bikini﹖不如政府立例十八歲以下青少年唔撚准去海灘泳池丫笨!

黐膠花!

27 September 2009

和記斷線寛頻(2)

睇左兩次我鬧和記有d悶﹖今日寫d對話俾大家:

事源由九月初開始敝家中寬頻不停斷線修理四次不果,結果他們說要拉多條線入屋,但要等到十月九號,我覺得忍無可忍,於是要求解約:

和:「睇番其他嘅網絡服務公司都會有斷線嘅情況架...」
我:「其他網絡公司會斷線斷個半月﹖你試下講多次﹖」

和:「先生,我地而家可以即刻安排番師傅聽日上門幫你再維修,睇下係咪可以係十月九號之前就可以為你解決問題」
我:「咁即係你到而家呢個時候,維修左四次都仲未知個問題所在啦﹖」
和:「咁我地都需要師傅上唻睇番個情況...」
我:「如果你係個醫生,同個病人開四次刀都未知佢係乜野病,你估下你有乜野後果丫拿﹖」


和:「先生,根據合約,如果你要解約係需要賠償餘下的月費。」
我:「你浪費我嘅時間,唻解決你嘅系統問題,你地話冇辦法兩星期內解決,我唔為難你,我要求解約,好簡單,你地又唔肯。喂,先生,你到底係客戶關係組丫,定係破壞客戶關係組呢﹖」

我:「好,咁你話我知如果十月九號都搞唔掂嘅,你地有乜野plan﹖」
和:「咁我地當然要睇番師傅嘅維修情況...」
我:「即係我要繼續做你地嘅白老鼠啦!你俾呢個理由,係可以拖我成年架你知唔知﹖次次整唔好就我搵個師傅同你了解番啦!一路拖落去,我要求解約唔再拖,你就話哎呀唔好意思如果解約你要貼月費」

和:「先生,上次同事都解釋過係因為我地要租線入屋所以要等到十月九號(網絡由九月一號開始不停斷線,維修四次不果後的結論)先可以為你上門維修...」
我:「我訂一百萬貨,你俾得八十五萬我,然後你話我知你架貨輪沉左呀,關我乜事呀﹖你咪叫保險賠俾你囉!你搵我唻較非﹖你好困難唔係問題呀,你做唔到丫嘛,我唔為難你架,我而家要求解約,咁你咪解脫囉」

和:「先生,我地可以計番,係有問題嘅呢段時間內,我地係唔會收取閣下嘅月費嘅。」
我:「阿生,我買一個橙,半個係爛嘅,你話唔好意思呀我計番唔你嗰半個橙錢丫,大佬,你而家爛左嗰半個食疴左我丫嘛!」

25 September 2009

寫衰你和記

係,而家我要寫臭和記

不停斷線,拖我個半月依然未解決,要求中止合約佢竟然話番我毀約轉頭

咁多人死唔見你死﹖

21 September 2009

和記斷線寛頻

今舖真係唔寫唔得。

月頭試過一次博命斷線,整左唔夠兩個星期,而家又係咁。

頻率係最少五分鐘斷一次。最多﹖一分鐘斷七次。

有冇人可以話我知點樣可以terminate左張contract佢

09 September 2009

女人的結婚相

今年好年,朋友都趕著今年結婚,花了大價錢影相,當然四處宣揚公諸同好。每次輪到我看,都會沉默一會,然後講:

「d化粧品真係厲害喎...」

後果可想而知

我發覺,女人影結婚相,你唔認得佢,百分百唔係你嘅問題。第日我結婚,叫老婆唔好鬼化粧去影。

不過唔知會唔會俾人斬

12 August 2009

反網絡暴力宣言

我一向不喜歡轉貼,宣言也一樣。所以不如自己寫一篇吧。

有這篇宣言的原因,出於黃世澤事無大小都喜歡用「起底」招數恐嚇別人,一眾不想公開身份的人,自然迴避,或封blog或洗blog。不想公開身份原因可以很多,但黃世澤只歸納成一個原因,就係佢地自己知衰。

你唔俾人地仔細老婆嫩廢事你起完人底再號召群眾上門滋擾所以封blog架﹖

由以這種白痴思維思考的人跟你討論法律條文,例如《公務員事務規則》,然後又跟你談歷史,例如納粹黨。那就像當你發現街市賣菜的六姑都開始跟你談論股票一樣,聰明的閣下應該好自為之。

事實上,幾個blogger和納粹黨有何共通點,我還真是想不透。至於是否所有反對他的人都是中年博客,又是否個個都是保障朋友而無視其他人的言論自由,還有是否只要case a和b同類,只要我贊成a,則連b我亦要表示支持,於世界上事無大小只要同類,所有反對/贊成的人都要有所涉獵缺一不可否則就要被批評為雙重標準

唉!做人真難。

15 July 2009

書展與o靚模

其實想早兩日寫這篇的,但為了力陳《殺人犯》的罪狀,唯有押後。

「o靚模」這個名稱本身已經很有問題。因為年輕,就要被形容為「o靚」:所以年輕人會被叫做o靚仔o靚妹,年輕的model,就要叫做o靚模。一個「o靚」字,帶出的是一種輕挑和不尊重,而他們不被尊重的原因,是因為年輕。

這是多麼荒謬的邏輯。

所以,叫model就是了。

回正題。

香港的書展,首先被武打漫畫霸佔,逼不得已另起爐灶,開漫畫展,以為解決了問題,豈知前門驅虎,後門進狼,又有新的model問題。我是很有信心,就算今次可以加辦一個model展,肯定又會有新的問題。重點是,香港人對真正的閱讀,從來沒有興趣,也難以培養起興趣。數字懂得說話,看看書店的銷售情況就知道了。放在最當眼位置的永遠是炒股書(感謝J.K. Rowling,這幾年曾經有過Harry Potter),然後「自我增值」型的工具書,還有烹飪書,model寫真集,三流作家的散文集和小說等等。

我曾經想買莎士比亞四大悲劇的英文版導讀,找了十幾間書店而無所獲。於是大家就會明白,走了model,下次可能會是一大班財經演員跟大家開壇暢談股匯債市況,又或者會有人來演講教導大家如果防止別人拿走我的乳酪。基於市場原則,我是很有理由相信,那些真正的「書」,在香港的市場裏,根本不可能生存。

那麼大家現在拼命喊打喊殺要趕走「o靚模」,為了甚麼﹖書展的目的是甚麼﹖要搞清楚的是,暢銷書根本不用在書展展覽,大家平日到書店就可以買到。你去開羅博物館,見到展覽著閣下每日都用的飯碗,你會怎樣想﹖所以,如果要辦真正的書展,根本不可以是一個人多的書展。第一條件是要夠靜,這樣才能選書;其次是要一些平日很難找到的書,不會書展過後就肯定可以到書店買到的書,不然我為甚麼要花錢入場﹖

這樣的書展,你肯定你想要﹖更大的問題是,誰還願意參展﹖有很多參展出版社其實非常歡迎model的存在,因為帶旺人流,真是何樂而不為。

依我推斷,反對o靚模的人想到的第一件事應該是「書展人太多」,然後開始查找不足,就發現原來現在model吸引了很多人流(之前是漫畫),於是就要把他們趕走,減少人流,然後自己就可以舒舒服服在書展買平書了。

Too simple,sometimes naive. 那四萬個參加了facebook group支持「趕走o靚模」的人,都是沒有用過大腦的。頭痛醫頭,而不懂反過來想:不如試試把model留在書展,自己另起爐灶,開一個真正給這些「讀書人」的書展﹖

你睇下搵鬼啋你﹖

14 July 2009

本年第一爛片

殺人犯。

好多人話頭半部好,但我其實都係覺得一般。當然,如果對比起後半部,就算係好好,好到不得了。

其一,當然是那個很「奇情」的結局。玩surprise可以有好多種方法,但殺人犯那種,是最差的。surprise得令我想丟雞蛋。

這是編劇的責任。

其二,是那段「解說」。讀白,十幾分鐘,完全用陳述,而基本上沒有任何情節和畫面可言。

這是導演的責任。

其三,是戲中的幾個大陸演員。港產片用大陸演員不是問題。但一間警局,忽然空降一個操普通話的,感覺像曹二寶所言,共產黨直接干涉香港政府運作,則很明顯是為了將電影銷往內地。

這還是導演的責任。

郭富城的演技在下倒是沒有意見,但一套如此血腥暴力的電影(老實說我非常奇怪為甚麼這套電影沒有被列作三級),找一個小孩子做變態殺手,實在非常離譜。你會找同一個小孩子演西門慶小時候和三五知己討論他老爸的房中絕技的情節嗎﹖

這個時候,那些「關心香港前途,特別是下一代幸福的」和「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基督教團體」的人又不知死到了哪裏。

花一大筆錢,電影宣傳鋪天蓋地,結果是這麼的一齣爛戲,還要擺到明拍續集,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到底下集還有多少傻佬會落塔,在下實在非常有興趣。

這兩個編劇導演,照我看以後都不用混了。

16 June 2009

正生書院

幾年下來,咱們偉大的曾特首已徹底忘掉了「強政勵治」四字,古之昏君,常伴讒臣,今土共干政,鬼卒橫行,至使梅窩刁民,莫知紀極。回想農曆年初,連救一隻狗亦婆婆媽媽,政府屢屢屈服於原居民,處理危機軟弱無力,不見官儀,遑論官威。足令人火冒三丈。

正生書院易址,錯在政府無謂資詢。他媽的資詢甚麼﹖官爺要建學校就建學校,還在「資詢居民」﹖當年建昂坪纜車就沒有資詢,梅窩居民怎麼一聲不吭﹖南約殺校故然沒有抗議,連南約建校,大慨居民也沒有不滿。同樣建校,居民親疏有別,南約書院可以建,正生書院卻不可以,查正生書院並沒有明文規定不准梅窩居民報讀,只是基於市場經濟原則,居民不選擇而已,卻竟然投訴學生平日上課交通不便,難道要政府將皇仁拔萃全部搬到梅窩來﹖

查南約舊址屬於官地,官地用途,當從官議,任由居民插嘴,他日政府上至賣地建屋,下至加蓋公廁,居民又可以抗議示威﹖這豈不令社會大亂。況且今時今日學生吸毒問題嚴重,誰敢單保,建普通學校就不會有梅窩學生吸毒﹖正生書院針對毒害問題,理應對學生有嚴密監控,比普通校舍,更能保障梅窩治安,居民不明所以,本末倒置,卻理正辭嚴,擾亂會議秩序,侮辱莘莘學子,實有失國體。

況且,曾班子人人心繫家國,理應明白,這種示威明顯是「居心叵測的,是受外國勢力介入的一場反革命反社會主義,陰謀顛覆國家,違反一黨專政,破壞社會和諧,嚴重傷害中國人民感情的政治運動」。曾特首不知鎮壓,還竟然要求叛亂份子的包容諒解,低聲下氣,長他人之志,滅自己威風。令不行,禁不止,烹小鮮如治大國,北方胡總溫總看在眼裏,怎能放心將香港交閣下管理﹖

以史為鏡,可知興替。古有六月飛霜,今有北極企鵝,曾班子已介暮年,由此可證也。

可愛的北極企鵝

中國人民已經站起來了!
北極的企鵝已經長起來了...

http://www.people.com.cn/BIG5/kejiao/230/3926/5256/20010705/504470.html

10 June 2009

成功爭取

香港呢個地方,真係一百歲唔死都有新聞:

民建聯成功爭取北極企鵝多

明明北極是沒有企鵝的,他偏偏要讓企鵝在北極成為多數。將沒有,說成是多數,等於如果立法會普選,保皇黨肯定是會成為少數的,所以民建聯大力支持功能組別,令保皇黨成為多數。兩者的道理,其實是一樣的。還是他想曲線詮釋特首「代表大部分市民意見」的意見﹖

不過,講又講,d「點解北極熊唔食企鵝」呢類白痴iq題,小學生都嫌老土啦,呢個張國均,不如讀番幾年小學先再出唻獻醜﹖

09 June 2009

人肉錄音機



唉,做官做到林瑞麟咁,去訪問台灣俾新聞台咁樣窒法,我又開始同情佢。

雖則,如果香港嘅新聞咁有娛樂性,大家嘅怨氣,應該又會少好多。

05 June 2009

十五萬人

我現在心中想的,不是今天的集會有十五萬還是二十萬,老實說,遊行示威集會只著重數字是很無謂的,而且人多,走的時候實在要了我的命(仲要作感冒去,唉...)

那我在想甚麼﹖

1. 曾蔭權幾時腰痛落台,又或者腳趾痛,大脾痛,心絞痛等等。又或者可以學下馬時亨。

2. 前陣子有很多人說六四只是鎮壓不是屠城,我在想,如果死的是他們的子女,他們還能不能這麼冷靜地告訴你「哎呀,屠城唔係咁樣架,拿,應該呢係要......」。大家好像還是不明白,六四到底死了多少人,是屠城還是鎮壓大家還是爭論不休,原因只有一個,就是中共依然將六四列為「國家機密」,於是大家得個估字。在這個「國家機密」俯拾皆是的國土,真是要步步為營,一不小心,踏中了國家機密就大鑊。

3. 走佬學生會長陳一諤希望會有下一個六四二十年,不知他今日有沒有去參加晚會。

4. 當然還有認為應該「公開討論六四」的縮頭烏呂智偉。

5. 葉公國謙給十五萬人喝個倒采,大家下次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唔該識做。當然,「食窮民建聯」的大原則堅決不可動搖。

話時話,今日有邊位有去架﹖

25 May 2009

發表謬論的注意事項

六四將近,越來越多人大發膠論,結果被輿論圍攻,合情合理。

人有言論自由,但聽者亦有指發言者為福佳的自由,於是人人都以「有自由」自居,你有打人的自由,我又有報警的自由,然後你又由上訴的自由,周而復始,沒完沒了,難道要將六四提案至終審法院乎﹖

有些人讀了幾十年書,依然不明白,一加一等於二,你硬要說是等於三,標奇立異,並不一定有市場的。天下間的所有電影電視娛樂節目告訴大家,真正萬試萬靈的票房靈藥,不是「騎呢」,而是:

樣貌。

正如醜婦的臭狐叫做臭狐;美人的臭狐,叫做體香,就是這個分別。

親愛的呂志偉同志,下次狗up之前,先整整容。

19 May 2009

打打殺殺

「如果我是那雨滴的話
那麼,我能夠像把不曾交會的天空與大地連接起來那樣,
把某人的心串聯起來嗎﹖」

在這種失落的時候,我又回覆了吟詩作對的心情。

不過,這句不是我作的。

講你都唔信,係《死神》的對白。誰說看暴力漫畫就一定教壞細路﹖

15 May 2009

動機與結果

凡事只論動機,不論結果,這種習慣性以誅心論來理解整個世界的人,是註定吃虧的。

做人,實際一點。你看看香港的民主派,香港回歸十幾年了,仍然是「爭取xx年雙普選」,這個xx,到今日還未知道確切數字。爭取普選動機很好,但空有誠意,權術全無,又有何用﹖

六四亦一樣,自八九年起,年年紀念的人數遞減,但今年,先有陳一諤,後有曾蔭權,於是談論六四的氣氛又熱烈了起來。以動機論,兩人實不知所謂;以結果論,大家關心六四事件的朋友,都應該對這兩位仁兄致敬,而不是所謂二十年來鍥而不舍的支聯會。

話又說回來,曾蔭權能否代表香港人,又如何﹖閣下難道曾幾何時真的覺得這位特首可以代表你﹖既然不是,那麼他現在只是將你一向不認同的事再說上一遍。一個人,如果別人說每句自己都不認同的話就緊張不已,是很容易精神衰弱的。

又如果閣下是那種別人說任何事都當真的人,那就實在太天真太傻,長大後小心俾壞人氹上床。

我忽然又想起了香港的民主之父......啊,不是李柱銘,而是董建華。

11 May 2009

母親節

要我未找到另一份工作時就辭職不幹,別說是現在這種時勢,就算是兩年前一片歌舞昇平,這種行為,亦實在不合我的作風。但繼續忍受現在公司裏的運作方式,又實在有點吃不消。

要給評語的話,就是「混帳」二字。

於是母親節,我就送給了老佛爺這份大禮:

「媽,如果英國有學校收我,我唔做份工得唔得﹖」
「吓﹖梗係唔做啦,唔係你點讀書呀﹖」
「我意思係......即刻唔做喎。」
「吓﹖點解呀﹖」

仲要問點解﹖唔通之前嗰份我會無端端話唔做咩。

06 May 2009

一閘之不修

鐵閘壓死人,大家有甚麼想法﹖我想起中學時候讀過的這一句:

「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

我們的政府,真是可靠到極。

20 April 2009

無薪假假無薪

國泰宣佈全體員工放無薪假,每年由一星期至四星期不等。管理層對外處理潑婦刁民手法不堪,對內料理順民卻得心應手,報紙引述一位員工的意見,就是最好的明證:「之前傳聞話一個月要放四日無薪假,而家一年放七日,已經比預期好。」

典型的expectation management,全公司似乎沒有人想到,一個月平均上班二十二日,放假四日,等於整間公司減少20%生產力,客運量減少,對服務和內部支援需求減少屬正常(但這觀點是錯誤的,後述),但機件維修等等工序則肯定會有壓力,這種安全性工序壓力過大會影響質素,後果嚴重,管理層再笨,是殺頭都不敢減少這方面的開支的。全體員工每月四日無薪假,對航空公司來說,絕對是自殺的行為。當然,一般員工是一定不會考慮到這點的,他們連一開始放出風聲要「一個月放四日無薪假」的到底是誰,都沒有想過。

國泰於上年度油價高企時大量對沖,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要求mark to market,自然要大幅撥備。但一來,看形勢,mark to market的制度很可能會於短期內更改,二來國際油價比起國泰公佈業績時已略為回升,來年油價亦相信不會低於今年低位,則國泰極有可能於下一財政年度回撥,然後宣稱盈利上升(當然水份甚高)。上年金融海嘯,市道一片看淡,國泰有沒有趁市差作過量撥備誇大虧損﹖亦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所以「主要為地勤及空中服務員的A、B職級員工,分別要放一星期及兩星期;C級員工,例如經理及副機長要放三星期;D級或以上,如機長、董事及一眾管理層,需要放四星期。」是否公道﹖現在放四星期無薪假,下年度公司盈利回升,則第一班受惠的,亦理應是這班「在公司艱難時期犧牲最多」的一班高層,到時花紅自然大派特派,同時取消員工無薪假,工會可以點﹖有沒有人現在夠膽發聲明要求全體員工全年兩星期無薪假,不必差別待遇﹖

觀國泰工會所謂領導層,會接受無薪假的機會很高,而不懂得思考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國泰全年於金融海嘯下,整體業績,包括核心及周邊業務皆上升,所以引來八十多億虧損,原因全在於公司於油市高峰期對沖期油,很明顯此乃公司財務部的責任,引致的虧損卻要全體員工放無薪假承擔,而竟然無一人向公司財務部及主要決策人士問責,大部分人竟然以為是因為經濟環境轉差需求減少大家應該共渡時艱,國泰的管理技巧,真不可謂不高。

而這種工會,被人搵笨,亦在情理之中。

15 April 2009

美女廚房

身為一個自由經濟主義者,我認為,假如閣下不喜歡看美女廚房,大可以轉台,或者關掉電視機,以示抗議。只是一個普通電視節目,沒必要小提大做,又走去廣管局投訴的。

比如說我,自第一輯開始,就一集都沒有看過。但你唔鍾意睇,唔代表你就要去投訴然後唔俾其他人睇,很簡單的邏輯問題。

至於說女明星著低胸裝煮飯賣弄姿色:

第一,聽故不要駁故,不要一面看一面問「哎呀,著咁少怕唔怕滾油辣親呀﹖」,吳剛師父飲滾油幫東華三院籌款時不見閣下這麼緊張,你怎麼知道該位女藝人不是晚晚滴蠟訓練有素﹖人家的搵食本錢,她比你更加緊張,你像一大班八婆一樣在旁邊指手劃腳幹甚麼﹖

第二,煮飯很熱,錄影廠又咁多大光燈射住,煮起野上唻大大冷氣都唔夠,明星上鏡又要化粧,不穿少一點幫助散熱,陣間煮下煮下滿頭大汗要抹又會抹走個粧,唔抹又污糟兼周身痕,又唔係拍av要咁多汗唻做乜﹖這是很簡單的道理,這都不懂的人,肯定十年不入一次廚房。

又或者,未試過化粧再入廚房。人一世物一世,搵次試下啦,好好玩架,包你越著越少。

第三,係街d女人著到密密實實你話人地係港女扮矜貴,而家著少d益下街坊你又話教壞細路,不如你講埋佢啦。就係呢班咁嘅人,遲d可能香港d女人要好似塔利班咁要黑巾蒙頭架喇。

所以,係呀,我係贊成女仔唔好著咁多衫架,香港咁鬼熱,著咁多做乜﹖

第四,講過十萬次,教仔係做父母的責任,唔係教師/電視台/政府的共同責任,冇本事教唔好生,無謂生舊叉燒出唻獻世。

點解我唔睇,理由很簡單,一個女人走入廚房,單看表情,就可以知道她的入廚經驗。你試試問問你媽,入廚是一件快樂的事嗎﹖然後你看那些女明星一個個煮飯的時候笑語盈盈,你就可以大約猜到食物的質素。所以不用想都知道節目的宗旨就是給大家看明星們吃了屎的表情。人生苦短,值得花時間做的事情很多,例如溝女;這些無謂節目就無謂花時間看了。

美女廚房,除了廚房之外,就剩下美女,但很抱歉,小弟對tvb的女明星,除了一個陳法拉,就沒有第二個覺得特別好看。

所以睇乜鬼美女廚房丫,得閒努力d,洗脫港男的恥辱,溝番條女,然後同美女開房好過啦。

09 April 2009

理性討論陳一諤

港大學生會會長陳一諤對六四的一番見解,總括而言,就是呼籲大家「理性討論」六四事件,不要盲目反對。事實上,如果報紙沒有寫明他是港大學生會,我會以為他是明光社的社員,當年明光社,也呼籲過大家要「理性討論」廿三條立法。

這讓我這個喜歡理性討論的人感到有點慚愧。原因是,「理性討論」四字,除了用來分辨是非之外,原來還可以用來迷惑人心。彷彿凡事加上「理性討論」,不合理的話題亦會變得合理起來。

這位陳同學和明光社看來都不知道,這個世界,有些問題,例如阿媽係女人,是根本不必討論的。又或者,當一條問題本身都非常有問題的時候,理性討論只是浪費時間,應該馬上修正問題,而不是在有問題的問題上糾纏。那麼所謂「理性」,只是用來掩飾他們無理取鬧的行為的修辭。

六四屠城,人證物證俱在,還要繼續討論處理手法是否合適,「屠城」是否合適等,問題本身已經極不合理,正如你到今日還要爭辯「地球是否方形的」一樣,問這種問題不代表閣下凡事求真,只表示閣下智商有問題。

至於理性討論,古代鄒衍有此論說:

「夫辯者,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亂。抒意通指,明其所謂,使人與知焉,不務相迷也。故勝者不失其所守,不勝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辯可為也。及至煩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繳紉爭言而競後息,不能無害君子,衍不為也。」

這位陳一諤,觀其行文流暢,中文程度實在比特區很多寫英式中文的人好,但聖賢之書,似乎未能讀透。子曰「知恥近乎勇」,這陳一諤恬不知恥,還膽敢說這樣說只是要引起廣泛討論,沖擊思潮。

黃毓民去年競選時高呼「民建聯最無恥」,我認為現在必須更正,論香港最無恥者,馬力已故,當屬此人。

08 April 2009

偉大的陳一諤同志

原本寫了一篇很長的,但刪除了。

不過大學亂收內地生的惡果,大家是有目共睹了。

07 April 2009

妹的疑惑

題目好似av。

別誤會,其實我是真的想談我妹的。

話說此人收到幾個offer後,到底人還是一個,不可能分身工作,於是面對取捨的問題。小弟在房間,就聽到她跟老父的搞笑對話:

爸:「咁你想要D乜先﹖」
妹:「我想有好多假。」
爸:「你而家0個度都有3星期啦下話?!」
妹:「有7星期...不過我想搵份工係有3個月假....」
爸:「3個月?! HUI...咁你唔好做喇, 做少奶奶啦!」

DLS,我得十日annual,仲要係proportional嘅。

真係不該=.=

05 April 2009

Yehudi Menuhin.Brahms hungarian dance



此君的演繹實在美妙,但街冇得買,mp3都冇得download,甚是可惜。

03 April 2009

家教

在下有表妹三歲,剛入幼稚園的年紀。

話說上次週末,跟她一起到megabox飲茶,飯後我這做表哥的,遼表心意,說請她一起吃雪糕。在下嘴雕,比haagen dazs差的,從來不沾。再講,當長輩的,怎好意思待薄後輩﹖

但佢拒絕。

我奇怪地問為甚麼﹖小朋友這個年紀應該是聽見雪糕二字就雙眼發亮才對。

「我咳呀」她回答。
「唔係丫,我都冇聽見你咳,本死無大害,食啦」我這壞鬼表哥繼續威逼利誘。理論上,小朋友,應該是咳到快要死,都奉行先食後死的原則。

她繼續遙頭,小弟於是一邊奇怪她為甚麼這麼好自制力,然後吃了個大檸檬。

然後她爸在旁解說:
「唏,佢唔係架,佢都唔鍾意食雪糕嘅。」
「吓﹖」
「係呀,一話叫佢食雪糕就話咳,然後行行下突然咳左一聲就會同你講:你聽唔聽到呀,頭先我咳呀」

我心諗:肯定你兩個唔知講過d乜野小朋友食朱古力,糖或雪糕會死之類嘅大話啦。

29 March 2009

罹難者手冊 言談篇(1)

近日因替朋友撰文,久疏溝女之道,實在萬分抱歉。

男人溝女,外型是基本,得體大方已經足夠,當然,還是可以更上一層樓的,但那得講天賦,實非人力所能改變。

言談不同。這是絕對可以經地獄訓練,由啞吧變成了哥的。普遍男人的通病,就是對著滿口黃色笑話以為咁樣表示自己好風流,或讀壞書,誤信坊間傳言溝女第一步應該先否定她,結果敗兵收場,倒在情理之中。

更重要的是,只要嘴色說得,就算你長得比豬八戒更豬,女人依然可以對你死心塌地。很難明白﹖這就是所謂男女大不同。男人很難愛一個很醜的女人,就算她學識豐富而且對你一往情深,就算花再多的時間,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女人不同,很多女人早就明白「靚仔冇本心」的道理,所以懂得權衡,多方面觀察,而不只著重外表,而且,女人的愛,是可以用時間換來的,只要你有恆心。

這就給了那些外貌不外如是的男人機會。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男人的通病是口賤,女人的通病,則是公主情結。天下的父母在女兒年幼時,總是喜歡給她們講《白雪公主》,我總是不明白,為甚麼不可以講講《茶花女》和《蝴蝶夫人》﹖

十個女人,九個自認公主,口頭不認,心裏是一百個願意。了解到這點,溝女的時候你就識做,你應該迷暈她,催眠她,等佢覺得佢自己真係白雪公主。方法就係...

你要做一塊魔鏡。

你要令她相信,她是全世界最靚的女人。全世界沒有女人覺得自己唔靚,就算她連豬扒都算不上,她也可以在她豬扒都自愧不如的面上,找出可以給別人讚美的地方,細心留意一下,你就會發現,一個女人讚另一個女人靚,情形只有:

1. 佢肯定你唔靚過佢,咁樣俾下花你戴又有乜所謂。
2. 你靚過佢,佢呢句野其實係想討好你,即是另有目的。

女人讚另一個女人靚,是不會單純因為她真的認為她很靚的,相反,通常會在背後講壞話。所以,其實,一般女人,是很難由第二個女人口中,聽到單純對她美貌的讚美的。就算聽到,口頭答應,心中亦一定懷疑她是否有其他目的(不信﹖你訪問一下身邊的美女吧)。

所以,這種單純的讚美說話,就得由男人負責。偏偏很多男人以踐踏女人外貌為榮,以為先抑後揚好醒。老實說,我認為這是好事,所謂物以罕為貴嘛,對不﹖

至於如何讚美,下次再談。

24 March 2009

別再問白癡的問題

中學生應否裸體素描,和中學生應否談戀愛一樣,其實是一個已經很out的題目了。

雖然out,但「橋唔怕舊最緊要受」,這種老土的話題,畢竟還是有市場的。

中學生應否裸體素描這個問題,其實是很白癡的。如果我將這個真人model換成一個像真度99.99%的假人model,那是否還要擔心有學生會「不安」呢﹖應該不會吧。那問題就變成究竟找真人model,和用假人model有甚麼分別﹖分別是一個真人會眨眼,會呼吸,會自動轉換姿勢,會與閣下有眼神交流,僅此而已。一個專業的裸體model,是不會覺得「尷尬」的,正如一個有成熟的價值觀的人,在街上擁吻,是不會怕被街上的八婆師奶指指點點,然後責難他們「有傷風化」的;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只有一班毫無見識的文盲才會大驚小怪。

所以如果有學生覺得「不安」,那一定不會是model的問題,而是學生本身的問題。對那個學生來說,真人和假人的主要分別,並不是他看到了甚麼(反正結構是一樣的,只是texture不同),而是用真人的話,他認為model知道自己正在目不轉睛觀察她的裸體的時候,自己會感到尷尬,這種情況,用假人的話不會有。

所以這根本不是甚麼「中學生是否應該裸體素描」的白癡問題,而是學生是否習慣去面對一個裸體女人。這種事情,當然越早教越好,盡早習慣,盡早掃除「不安」,不以專注研究女性胴體為恥,如九方皋相馬,「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見其所見,不見其所不見;視其所視,而遺其所不視」,才能仔細觀察上帝造人的奇妙之處,通向研究藝術的極致的康莊大道。這種事,原本就越早做越好,不知道為甚麼還會有大人走出來支持這種不安學生,讓這種腦筋有問題的人誤導學生,才是真正的社會問題。

再實際一點說,就算現在修美術班的人將來沒有做藝術家的意願,也沒有欣賞藝術的雅興,習慣一下面對一個坦蕩蕩的女性,也可以避免將來長大了,跟女友上床時才緊張得「舉旗不定」,將原定的美好初夜變成鬧劇,敗興而回,才是人間最大的悲劇。

如果連裸體素描都要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參與,那就是變相將裸體素描和色情淫褻相提並論,違者初犯罰款一百萬,再犯罰款每次以幾何級數增加(有條膠友係咁講,你聽到係咪想死﹖),那就不要問為甚麼大衞像會被評為不雅了(呢個笑話真係可以笑足一百年)。

所以,我經常說,人生苦短,有很多東西值得花精神研究,但肯定不是和那些道德塔利班兜兜轉轉,糾纏不清,討論這種所謂的「道德議題」。

23 March 2009

新工作3

到底我係幾時得罪左我老細嘅呢﹖點解連朝早講早晨都唔理我仲要睥我呢﹖我番工第四個星期咋喎...

真是一個謎。

21 March 2009

罹難者手冊 容貌篇(2)

朋友投訴,上篇寫的東西太簡單了,哪個不會﹖

唉,這個世界,總會有種蠢人,以為污糟代表不羈,不修邊幅代表有型,結果有型不成,搞得自己像個大鄉里一樣。然後眼裏無神,垂頭喪氣,一眼望去,就知醒極有限。這種人,除非很有錢,否則終生無望。

所以阿媽係女人的事情,還是要不厭其煩多說幾次的。

所謂吸引力,其實是一種形象建設,亦即是marketing。marketing做得好,垃圾都可以變寶。而形象建設的第一步,就是要整潔。

花心思建立好的形象,給女孩子的印象,是肯花時間精神照顧自己的外型,女孩子本身就是很注重外型的動物,當然希望找一個同樣的男人(但別像女人一樣姿整),而且,整潔代表尊重,哪個女孩子不喜歡受尊重的﹖十個女仔九個潔癖,你外表上有一點污糟或者殘舊,她都會將閣下當帶菌者看待。

再進階的,還要研究衣服的cutting,顏色的配合,場合,品牌等等,這些,等做好基本再談吧。

所有與不整潔相似或相等的行為或打扮,千萬不要做,這是基本。至於指甲,身為男孩子,除非你有特別理由(例如彈結他),否則,有咁短剪咁短。

每天出門之前,先照照鏡子,看頭有沒有亂,牙有沒有黃,有沒有口氣,就算家窮,穿要穿得像個貴公子一樣(似就得,不一定要買貴貨的)。

不懂得打扮﹖出街多看看別人如何做,自己照做就是了。拜托,出街時,眼睛是用來看別人的,而不是望地下...別相信會考時讀梁啟超教你英國人走路望地下代表專心...那是一百年前的事了,而且你看,英國人的打扮,其實,是很落後的。

像法國人走路四圍望,係唔專心,但,溝到女嘛,你鍾唔鍾意French kiss?

識做啦。

19 March 2009

罹難者手冊 容貌篇(1)

所謂溝女,如果科學化一點說,是一種遺傳學,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其要旨,在於淘汰缺乏競爭力的物種,令能夠適應環境氣候的物種繁衍。

所以教會裏的愛情是特別畸型的,難怪裏面的人都不相信進化論。關於這點,日後有機會再詳細論述。

明白了這種愛情遺傳學概念,你就會知道,溝女,其實是一大堆為自己增值的過程,到一個程度,自自然就會有女人走到你的身邊。閣下替自己增了值,不告訴別人,鬼知道你的價值﹖所以要想辦法告訴別人,可以用言語,禮儀,打扮,動作等等,重點是,這些都靠「行為」。

而行為之一,能夠讓人一眼望上去就有好感的,當然是外表。外表絕對是行為的一種。因為相貌是天生的,但容貌卻可以靠後天努力,女士們就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拼命把錢往化粧和護膚品上丟。

先顧好儀容,是溝女的必要條件,由髮型,衣著到打扮,做好細節,是為第一步。最緊要的,還是整潔。

今日先講頭。頭亂的,梳頭;梳完沒有改善的,洗頭;洗完怕回覆原狀的,gel頭。髮型對於一個人的形象是很重要的,別頭髮馮鬆走出來然後問我為甚麼找不到女友,你是活該。gel頭另一個好處,是頭髮會較反光,給人明亮的感覺,自然女性對你的評分又會升上少許。

所以,別慳錢,找個好的髮型師吧。

面有暗瘡的,請解決掉。有很多暗瘡的,請就名醫。面泛油光的,請定時清理。有鬍鬚的,請修剪。牙黃的請勤刷牙,或請牙醫漂白。還有耳朵亦要定時清理,表面不要有油垢。女人,是很著重細節的。

還有鼻毛露出的,是大忌,快修剪,在女人的世界中,鼻孔是沒有毛的,被她看見有的話,對不起,她會認為跟閣下並不是活在同一個世界中的。眼睛就更不用說了,別告訴我你有眼垢。

戴眼鏡的,麻煩選一個時髦一點的,不懂選的話,改戴隱形眼鏡吧。

不會花閣下很多時間的,尤其如果和溝女所花的時間相比的話。

17 March 2009

罹難者手冊

觀港男節目之後有感而興起寫男女相處問題的系列的念頭,我是男人,著眼點亦當落在男人身上(其實是不想批評女人,會死得很慘的)。事實上,一個談論港男節目而訪問電車男,某程度上亦表示香港電車男問題嚴重,這些男人,每晚月明星稀夜,燈火欄柵處,念滿街之港女,獨蒼然而涕下者,應不在少數。

像節目中百無聊賴流連maid cafe沉醉於被侍應叫「主人」的,聽說亦不少。老實說,一個正常人被這樣稱呼,不會毛管動的嗎﹖而家拍av呀﹖

香港男士們個個想「溝女」,但從不花時間了解一下女人,不止,還要死一句「女人是被愛的,不是被了解的。」不緊要,但如何去愛一個女人,他們又不懂,以為觀音兵政策永遠是對的,而不知人類的慾望永無止境,結果分手收場,原因就是太過縱容。

為了正視這種社會歪風(啊!我幹麼學蘇穎智﹖)而寫的這個系列,就叫《罹難者手冊》,取自小說《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望各方英雄不吝賜教。

希望長寫長有。

16 March 2009

港男

上集《星期日檔案》講港女,今集講港男。

身為一個男人,討論「港女」是毫無意義的,正如閣下不會在中國大陸討論共產黨的功過,一樣。反而港男值得一提。

雖然整個節目,與其說是討論港男,不如說是討論電車男。而那個受訪的電車男,老實講,看閣下這種對答,交不到女友是必然,交到才是天冇眼。

港男有甚麼問題﹖收入低﹖世界上很多男人收入都低,所以收入低不是問題,收入低而自卑,才是問題。沒辦法,香港一向是一個以薪金論英雄的地方,閣下如果薪金微薄,則無論職業如何高尚,始終難以抬起頭做人。這才是港男的問題。

所以港女拜金,港男挖金,男女的關係離不開一個錢字的時候,錢多的固然囂張,錢少的難免自殘形穢。

至於所謂幫女友拿手袋的問題,其實一個願打一個願捱,也沒有甚麼大不了,亦其實可以減輕一下「大男人」的形象,世界女權主義抬頭,女人做出這種「宣示主權」的行為,合情合理。男人不滿意可以反抗,夠薑一巴扯埋去鬧一聲八婆然後走人。但當然,這就不是「港男」的討論範圍了。

生日快樂

今日生日的那位美女,祝你生日快樂啦。

至於你那個生日願望我就不附和了......

10 March 2009

英雄背後的英雄

論古今中外,能稱「英雄」二字者,有幾許人﹖

英雄者,百世留芳;他背後的英雄,用得「背後」二字,自是藉藉無名。所以當我看到《生命創奇者》提這七個大字的時候,我以為他們發掘到甚麼新史料,証明幾千年前橫掃歐亞的不是亞歷山大大帝而是另有其人;又或者是成吉思汗四傑四狗外的第九將軍,拿破崙的幕後軍師,邱吉爾的幕僚等等。

但原來在說黃成智。

黃議員獲「英雄」的頭銜的原因,自然是因為他在《家庭暴力條例》中「力排眾議」,反對上一個立法年度已經約定的修訂。我不知道這位立法會議員在接受採訪時,心中有沒有一絲的慚愧。但觀其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應該是沒有了。

這是當然的,一個人,無論做任何事,如果有七千幾人公開支持,還有無數媒體爭相訪問,當然會「義」無反顧,繼續做下去,而且越來越多人支持,自信心就越來越強,於是越做越覺得自己正確。

黃成智這人有甚麼問題﹖如果閣下是一個實事求是的基督徒,仔細翻閱聖應該就會一清二楚,但不知為甚麼,有部分基督徒總認為非基督徒不了解聖經,每次當非基督徒引用聖經,以基督徒之矛,攻基督徒之盾的時候,就認定此乃歪曲聖經的含意的行為,所以我今日不跟大家談聖經了。

我跟你論四端。孟曰:「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家庭暴力條例》旨在保障同性同居者的人身安全,彌補刑事法之不足,以免同性同居者受不平等對待,亦已經有多個團體提交可靠數據,證明同性同居者的暴力問題非常嚴重,事實擺在眼前,家庭暴力條例必須盡快修例,逼在眉捷,你黃成智則因為宗教理由,反對修訂,是無視同性同居者的暴力問題,置他們於水深火熱之中,根本毫無惻隱之心。

孟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上年立法會選舉之時,民主黨簽下選舉承諾,會於現立法年度支持修訂《家庭暴力修例》。黃成智當日以民主黨員的名義選,助選用的是民主黨的資源,投票是用民主黨的票源,你得到一個月薪數萬的議席之後違背選舉承諾,反對修訂,反 口覆舌,過河拆橋,毫無誠信可言,還理正辭嚴,以不可以盲目跟從上屆立法會的決定為由,而無視自己許下的諾言,不知廉恥,乃無羞惡之心。

孟曰:「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這件事後,這位黃議員被人冠以「護教英雄」,「英雄背後的英雄」等等的稱謂。自古以來「英雄」二字,皆贈與曾立不世功業之偉人,或才能出眾而為國家人民建樹良多之士。如此稱謂,試問你黃成智何德何能,可以當得﹖但你欣然接受,這種如娛樂圈吹捧偶像明星般鼓動輿論為閣下做勢,將閣下塑造成香港保守道德派的政治明星的電視節目雜誌訪問,閣下來者不拒而毫無愧色,更不要求節目易名,「英雄」二字袋袋平安,不知謙讓,是無辭讓之心。

孟曰:「無辭讓之心,非人也。」

條例訂明將「同性同居暴力」包括在「家庭暴力」的保障範圍之內,你將之歪曲成「同性同居等於家庭」,然後誣指同性同居者打算用此條條例為同性婚姻開路,是將 「家庭」和「家庭暴力」的概念混淆,將問題糾纏在法例名稱的問題上,就算有同志團體願意讓步改名,只要求盡快立法,亦不可得。而其無視法律研究人員指婚姻法和家庭暴力法互不影響的論據,繼續煽動公眾情緒,以毫無法律基礎的言論為佐證反對修訂,以反同性婚姻為名,行宗教亂政而害同性同居者之性命為實,巧言令色,直如荀子云「用名以亂實」,黑白不分,實無是非之心。

孟曰:「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而現在竟然有多達七千人公然支持這種行為,那些聲稱自己信奉基督,而在網絡聲援此等不仁不義,無禮無智之徒的人,試問閣下是否知道自己在做甚麼﹖這種行徑對基督教的影響,直如次按債券之於匯豐銀行,長此下去,只會令世人對基督教信心盡失。閣下的行為到底能夠令更多人信奉基督教,還是令更多人討厭基督教,實在值得各位,特別是基督徒,和那些口口聲聲強調自己持守中國傳統文化的人三思。

08 March 2009

新工作2

番新工一星期,感覺其實不太好,但好友說,再看看吧,反正只上了一星期的班。我知道,反正就算不喜歡,三個月內是一定不會走的(因為有penalty),而且以我性格,沒找到另一份工之前也是不會辭職的。我覺得問題在於實在有太多contract staff,實在很難令我相信一年後可以轉perm。contract同perm分開坐,老實說,很有被歧視的感覺。還有就是實在太多人,三十幾四十人一齊食飯,好麻煩。

唯有催眠下自己,未適應啫...

當日見這份工時,被問到我到底喜歡techical(指programming)定係ba(business analyst)方面的東西多一點,我猶疑了一下,然後答比較喜歡ba,二選一的話這是我的心底話,但如果沒有既定選擇的話,我會答我喜歡研究corporate strategy,例如crisis management,就是一個很有趣的題目。

國泰鬧事的女乘客找管理層投訴,結果國泰紀律處分該位員工,另外送贈商務客位給該位女乘客,正如特首親疏有別一樣,乘客身份有別,亦應有不同處理方法:

1. 如果該位女士位高權重,或背後靠山大,那麼賠償機位息事寧人是正確的做法。但我想,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張商務客位機票想了事,似乎又天真了一點。(係呀,做人係咁架喇,欺善怕惡嘛)

但,最起碼,賠償過後,要求雙方不要公開事件吧﹖到底是誰把事情揚出來的﹖

2. 所以我想,這位女士應該只是普通市民,咁我唔明,做乜賠機票俾佢﹖佢係公眾地方鬧事,關「權利」同「私隱」甚麼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小時候媽沒教你嗎﹖這種先例一開,以後各大航空公司的地勤組是有得煩了。

如果係我,公開將這個女人列入黑名單,殺一儆百,才是最正確的做法吧。

所以,大家多謝國泰吧。

而且,無論如何,你罰個員工做乜鬼﹖你員工守則又冇寫番工時間唔准錄影。父親一向對我說太古集團的management如何了不起,唉......

另一單係衞詩吸毒(甚麼藏毒﹖你唔吸毒藏唻博拉呀﹖定係想販毒﹖)

事發後,衞詩所屬唱片公司急忙開記者會,說如果證實衞詩吸毒,將會跟她即時解約。

又係很差勁的management。

大家只要想想,如果你吸毒被補,你最想要誰的支持﹖係家人。而這間公司開記者會不止,還要這位女星的父親在記者會上淒然落淚說自己教女無方,而為的,當然是維持公司的正面形象。

設身處地諗諗,公司唔到你,從此你冇哂前途,你以前嘅同事公然數落你,你老豆仲要為左你係公開場合認錯,你班契弟真係唔怕個女仔自殺﹖

藝人是一間唱片公司最重要的資產,要主動跟藝人解約,當然是因為公司認為這位藝人已經是公司的「負資產」,失去為公司賺錢的能力,繼續擁有她只會令公司資金不斷流失,所以write off。

謹此而已,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只是單純的利益關係,正如上年鍾欣桐拍淫照,楊受成就沒有捨得跟她解約。

香港人是很奇怪的,大家都律人以嚴,彷彿這樣做,就是律己以嚴的證明,鬧完你係仆街,我就唔係仆街喇。

那個二十六歲的總經理,我望住佢,我忽然覺得,自己怕且都夠本事做微軟ceo。

25 February 2009

家庭暴力條例(6)

原本是打算就此擱筆的了,但之後才發現原來鼎鼎大名的蔡志森還沒有登場,像讀《三國》而欠劉關張一樣,實在過意不去,唯有繼續寫下去。

蔡志森代表的明光社,跟性文化學會聯署一份意見書,共五頁,大家可自行下載參考。蔡先生兩分鐘講話內容如下:

「我地希望維護婚姻同埋家庭制度,亦都希望用適合嘅,名正言順嘅方法保護所有受到暴力對待嘅人士。我地希望改革家庭暴力條例聯盟呢唔好以捆綁式嘅方法強行要其他關心家庭暴力嘅團體一併要接受將同性同居者納入開宗明義,保障婚姻,或者尤如婚姻關係嘅家庭暴力條例。另一方面,我地重申,只要有關條例改名為家庭及居所暴力條例,以及係內文入面清楚講明保障埋婚姻以外嘅同居或者親密關係,唔會令市民認為政府間接承認同性婚姻,或者係另立一條嘅條例,保障所有同居一室,有親密關係嘅人士呢,我地都唔反對嘅。我地並冇反對任何受到暴力對待嘅人士,包括同性同居者,希望大家呢唔好再抹黑我地。如果一d團體聲稱唔係要暗渡陳倉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埋下司法覆核嘅伏線,只係要保護受到暴力對待嘅同性同居者,但又堅持唔肯將條例改名或者另立條例,你地係欠市民大眾一個解釋。亦都要為有關條例修訂可能被拖延負上責任。最後我地希望政府同埋各位立法會議員,係討論一d極具爭議嘅社會問題,又突然作出修改,例如好似今次突然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呢個家暴修例之前呢,應該先廣泛資詢社會各界嘅意見,包括一d呢可能同你地唔同意見嘅人,希望大家都能夠重視呢個社會上面唔同嘅聲音。」

不得不說蔡志森為人雖然無恥,畢竟演說技巧還是比一般人高的,至少不會像蘇穎智和蔡永求一樣錯漏百出。

>>我地希望維護婚姻同埋家庭制度,亦都希望用適合嘅,名正言順嘅方法保護所有受到暴力對待嘅人士。

好一個「名正言順」。老實說,這個蔡志森有一點是值得誇獎的,就是他誤導群眾的技巧,是比一般人高的,例如「維護婚姻及家庭制度」這一點,沒有人會不認同的,「用名正言順的方法保護受暴力對待的人」亦一樣,一開始開宗明義說一些「阿媽係女人」大家都會點頭的事情,非常聰明,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問題所在:

立法保護受暴力對待的同性同居者,很不名正言順嗎﹖很不適合嗎﹖就算閣下認為所引用條例並不適用,也不至於要牽扯到「名正言順」這麼嚴重吧﹖

而且必須留意的是,這個公聽會是原意是聽取各團體對修訂的建議,但這個蔡志森的整篇發言,是明光社「對支持修訂的團體的意見」。要留意的是這句「名正言順」,語意其實是在指摘其他支持修訂的人士都是名不正言不順,喂,總不會全部支持修訂的理由都是「名不正言不順」吧﹖

而明光社所理解的「名正言順」四字可以由他們提供的書面意見中清楚看到:「所謂名正才能言順,如果香港市民普遍不贊成同性婚姻,政府實在不應在現在的處境下倉猝將《家庭暴力條例》的涵蓋範圍擴闊至同性同居者」。原來所謂名正言順,說到底,還是因為大部分市民支持,說到底,還是用民意要脅政府。聖經我讀得不熟,我只略懂孔孟之道:「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我國古代聖賢雖然亦尊重民意,但絕不會盲從民意的,而是凡事以理為先,這是孟子的思想。當然,這位蔡先生應該是不屑一顧的了,他們說他們凡事都以聖經為依據。

嚴格來說,他比甚麼蘇穎智蔡永求更文不對題,但他技巧好,而且著名,保守基督徒的柱躉式中鋒,尤其碧咸之於英格蘭,施丹之於法國,不提他實在難以向各位球迷交代。

>>我地希望改革家庭暴力條例聯盟呢唔好以捆綁式嘅方法強行要其他關心家庭暴力嘅團體一併要接受將同性同居者納入開宗明義,保障婚姻,或者尤如婚姻關係嘅家庭暴力條例。

說得真好。到底是誰在書面意見書中建議「擴大家暴條例的保障範圍至其他居於同一屋簷下的人士」,還要將這句bold兼underline的﹖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是捆綁,加入其他同一屋簷下的人士就不算是捆綁了,請問道理何在﹖

而又是誰建議「政府亦可考盧將《家庭暴力條例》的名稱改為家庭及同居暴力條例」的﹖為甚麼這樣就不是「強行要其他關心家庭暴力嘅團體一併要接受將」其他沒有婚姻關係的人士納入原本是開宗明義,保障婚姻,或者尤如婚姻關係的家庭暴力條例﹖甚至將《家庭暴力條例》改頭換面,變成所謂的《居所暴力條例》﹖

古有五十步笑百步,今有百步笑五十步,說蔡志森這個人厚顏無恥,是沒有冤枉他的。

>>另一方面,我地重申,只要有關條例改名為家庭及居所暴力條例,以及係內文入面清楚講明保障埋婚姻以外嘅同居或者親密關係,唔會令市民認為政府間接承認同性婚姻,或者係另立一條嘅條例,保障所有同居一室,有親密關係嘅人士呢,我地都唔反對嘅。

這又是另一個詭辯。這位蔡先生指出要明光社接受用家庭暴力條例保障同性同居者,需付合以下兩項中的至少其中一項:

1 將條例改名,並在條例中清楚列明此條例包括婚姻以外的關係
2 另立條例

在下敢問一句:這跟反對原本的條訂,有甚麼分別呢﹖於不反對之中反對,蔡先生的說話真有禪意。

>>我地並冇反對任何受到暴力對待嘅人士,包括同性同居者,希望大家呢唔好再抹黑我地。

明光社一個基督教團體不反對同性同居者﹖基督徒不是一直說「聖經說明同性戀是不被允許的」嗎﹖蔡志森你一定是在說笑話。你蔡志森不反對同性同居者,但你反對同性同居者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反對同性同居者的抗爭(下有詳述),如果這樣還不算是反對同性同居者,我是不知道「反對」這個詞語的正確用法了。

>>如果一d團體聲稱唔係要暗渡陳倉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埋下司法覆核嘅伏線,只係要保護受到暴力對待嘅同性同居者,但又堅持唔肯將條例改名或者另立條例,你地係欠市民大眾一個解釋。亦都要為有關條例修訂可能被拖延負上責任。

其實如果某些團體聲稱不是歧視同性戀,而又堅持要將條例改名或者另立條例的話,其實他們亦欠市民大眾一個解釋(不是解釋為甚麼要改名,而是解釋他們這樣建議為甚麼不是歧視同性戀),亦要為有關條例修訂可能被拖延而負上責任。

張建宗局長在公聽會開始時已經清楚解釋了修訂原意和相關的法律問題,你又要他們「再解釋」。然後別人應允你的要求「再解釋」了,你又指他們「拖延修訂」,然則整件事中最正確的,就是蔡志森本人了。

再講,又是同一個問題,現在到底是誰在拖延修訂呢﹖別再含血噴人好不好﹖

>>最後我地希望政府同埋各位立法會議員,係討論一d極具爭議嘅社會問題,又突然作出修改,例如好似今次突然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呢個家暴修例之前呢,應該先廣泛資詢社會各眾嘅意見,包括一d呢可能同你地唔同意見嘅人

又到教中文的時候,修改就修改,不要「作出修改」好不好﹖你蔡志森還是傳媒出身的,唉……

而且所謂「突然修改」又是另一個含血噴人的例子。事實是議員和團體用了近兩年的時間去討論修訂的細節,並於08年6月18日通過07修訂案和通過會於新一個立法年度將同性同居納入保障範圍。你話人「突然」﹖好像是人家討論了兩年,將近結尾的時候,你們才「突然」發難。然則這兩年以來,貴寶號到底是在做甚麼的呢﹖

還有那句「應該先廣泛資詢社會各界嘅意見,包括一d呢可能同你地唔同意見嘅人」,重點不是政府有沒有資詢各界的意見,閣下認為政府沒有資詢貴明光社的意見才是實話。

問題來了,修訂家庭暴力條例,干你明光社鳥事﹖你又不是相關團體。

>>希望大家都能夠重視呢個社會上面唔同嘅聲音。

這句說話請閣下留著自用吧。

另外要說的是,其實明光社的那份書面意見也非常值得討論,但恐怕歷洋洋萬字而不足,就不浪費各位寶貴的時間了。倒是想談談這個蔡志森,在其所屬的明光社的一個時事討論節目中(二月十日的時事木人巷)提及他對最近的反基督右派霸權遊行的意見,非常值得大家一讀,全文如下:

「有團體呢發起反宗教霸權嘅遊行,向一d呢就呢個家庭暴力條例啦,同埋呢個淫穢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呢,積極表達過意見嘅教會同埋團體,包括明光社呢,表達不滿。拿一個自由社會呢,我諗遊行係一種公民權利,只要佢係和平理性嘅,唔會專登去滋擾其他人呢,係無可厚非嘅。不過最近我係網上面睇有關所謂咩野宗教霸權呢,呢個論述嘅時候呢,我自己有一d嘅擔心,因為入面呢有好多呢道聽途說啦,或者係有雙重標準架。拿比如話呢即係有d人認為即係d宗教人士呢就企圖透過法例呢唻到強逼人地啦接受佢嗰套嘅道德標準,其實教會又唔係政府又唔係立法會,係無論呢個立法同埋執法嘅事上面呢,都冇辦法逼其他人呢遵守佢地嗰個嘅諗法嘅。其實教會只不過好似其他團體一樣呢,表達意見嘅啫。拿,我諗反對同性婚姻呢,唔單單係基督徒架,好多民意調查都話呢,其實香港呢,係大部分人呢,都唔贊成呢,呢個同性婚姻架,係多過支持嘅人架。咁另外呢政府呢亦都係好清楚咁講呢,香港係唔承認任何同性嘅關係。大家係咪覺得好奇怪呢,以前呢即係我地成日話d人呢香港人政府冷感呀,包括d基督徒,淨係掛住搵食,就唔肯就一d嘅社會事務呢表達意見。拿到而家有人肯積極表達意見呢,大家又話佢地搞咩野霸權,咁係咪有d乜野矛盾呢﹖政治自由主義嘅團體或者d同志團體,佢地就住自己嘅素求,表達意見就係行駛公民權,有d教會團體有信仰嘅人呢,佢地就自己嘅信念表達意見,就等如霸權咩﹖咁係咪有d雙重標準呢﹖拿係香港呢我諗大家呢即係見過d同志團體呢去衝擊一d唔贊成同性婚姻嘅教堂啦,去一d呢即係唔肯擺一d呢宣揚同性戀小冊子嘅書店抗議啦,或者滋擾一d有關團體嘅賣旗活動,你幾時見過呢一d團體反過唻嘅去滋擾呢一d嘅團體呢﹖」

這個蔡志森,顛倒是非不止,還要錄制短片來歪曲別人的說話,真是豈有此理。

>>拿一個自由社會呢,我諗遊行係一種公民權利,只要佢係和平理性嘅,唔會專登去滋擾其他人呢,係無可厚非嘅。

第一句就不知所謂,遊行抗議是否有理,跟是否和平,是沒有必然關係的。難道一個激烈的遊行就一定沒有道理嗎﹖而且你第一句開宗明義就說「只要佢係和平理性嘅,唔會專登去滋擾其他人呢,係無可厚非嘅」,然後繼續說下去就將所有反對貴社的遊行和討論包括在內,語意就是說下面繼續談及的所有遊行抗議,都是「滋擾別人」而且不「和平理性」的。

再講,恩福堂呼籲信眾到立法會「表達意見」,在立法會門外大叫大嚷,原來亦很「和平理性」,原來這樣做是不會「滋擾其他人」,到底是閣下蔡先生自己有雙重標準呢﹖還是其他人﹖

>>不過最近我係網上面睇有關所謂咩野宗教霸權呢,呢個論述嘅時候呢,我自己有一d嘅擔心,因為入面呢有好多呢道聽途說啦,或者係有雙重標準架。

又加一句「道聽途說」,但在他下面的內容中,是完全沒有任何別人「道聽途說」的論據的,這跟「莫須有」有甚麼分別﹖

>>拿比如話呢即係有d人認為即係d宗教人士呢就企圖透過法例呢唻到強逼人地啦接受佢嗰套嘅道德標準,其實教會又唔係政府又唔係立法會,係無論呢個立法同埋執法嘅事上面呢,都冇辦法逼其他人呢遵守佢地嗰個嘅諗法嘅。

又是一個歪理。教會的確不是立法會亦不是政府,但原來只要不是立法會亦不是政府,就沒有辦法在立法及執法事上強逼其他人遵守他的想法。這個蔡志森好像忘記了自己是淫審處審裁員之一。

他又好像忘記了有某些教會跟某些議員關係密切(例如蘇穎智跟梁美芬),於立法會競選期間公然助選,換取政治上的合作,互相利益輸送的關係明顯(留意,所謂利益輸送並不一定是金錢上的,你幫議員助選,為她/他爭取議席,議員則因此在相關議題上跟閣下立場一致,並用有利閣下的言論發言,亦可算是利益輸送的一種)。

他更加忘記了聚眾表達意見是可以向政府施壓的。

你明光社迫令其他人遵守閣下想法的辦法,多的是。

>>其實教會只不過好似其他團體一樣呢,表達意見嘅啫。

人地表達意見,一個團體用一個人,你明光社表達意見,一個團體用三十個人。原來這樣是「好似其他團體一樣」,我是連「一樣」這個詞語的意思都越來越混淆了。

再講,你表達意見,沒有問題,但你用有問題的論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正確,而且有某教會人士公然在立法會上抵毀同性戀者,就很有問題。

>>拿,我諗反對同性婚姻呢,唔單單係基督徒架,好多民意調查都話呢,其實香港呢,係大部分人呢,都唔贊成呢,呢個同性婚姻架,係多過支持嘅人架。

人地一路討論的都是家庭暴力,你就話人地係支持同性婚姻。喂,反對同性同居暴力等於支持同性婚姻的嗎﹖你蔡志森別含血噴人。你這句話就等於說「拿,其實香港大部分人嘅都支持阿媽係女人架,所以呢,唔好話我地反對家暴條例修訂係少數人嘅意見呀」,是一樣的,因為兩件事根本在邏輯上毫無關係。

>>咁另外呢政府呢亦都係好清楚咁講呢,香港係唔承認任何同性嘅關係。

政府原來一直不承認「任何同性關係」﹖兄弟姊妹的關係香港政府原來不承認的嗎﹖簡直廢話連篇。

>>大家係咪覺得好奇怪呢,以前呢即係我地成日話d人呢香港人政府冷感呀,包括d基督徒,淨係掛住搵食,就唔肯就一d嘅社會事務呢表達意見。拿到而家有人肯積極表達意見呢,大家又話佢地搞咩野霸權,咁係咪有d乜野矛盾呢﹖

又顛倒是非。不是說你表達意見有問題,而是你表達「的」意見有問題,還有那種「公民權以外」的表達意見手法有問題,你們那種「人多就是對的」的意見理據有問題,問題是你的意見是在宣揚基督教霸權。你就將別人描寫成不准你表達意見,將別人的意見歪曲,還要說別人矛盾﹖

你蔡志森不止枉為基督徒,正所謂人無信不立,你簡直枉稱為人。

>>政治自由主義嘅團體或者d同志團體,佢地就住自己嘅素求,表達意見就係行駛公民權,有d教會團體有信仰嘅人呢,佢地就自己嘅信念表達意見,就等如霸權咩﹖咁係咪有d雙重標準呢﹖

又來,現在針對的是如明光社這種團體表達的意見,並不是針對所有基督教徒的意見。你別將所有反對你的人都描寫成反對基督教。貴寶號並不代表整個香港基督教徒的吧!

而且,其他團體表達意見是行駛公民權,你蔡志森就用自己的宗教信念加入執行淫審修例之中,很明顯不止是「公民權」吧﹖

還雙重標準﹖現在到底是誰在雙重標準﹖

>>拿係香港呢我諗大家呢即係見過d同志團體呢去衝擊一d唔贊成同性婚姻嘅教堂啦,去一d呢即係唔肯擺一d呢宣揚同性戀小冊子嘅書店抗議啦,或者滋擾一d有關團體嘅賣旗活動,你幾時見過呢一d團體反過唻嘅去滋擾呢一d嘅團體呢﹖

你當然不必用行動「衝擊」其他團體,因為你有足夠的動員力,可以向政府拖壓,逼政府就範,但同志團體非常弱勢,網上群組動員力有限,大家可不像蘇穎智那樣有本事可以用短短兩分鐘的短片就號召幾百人到立法會,也不能每日叫幾千人電郵轟炸。不用這種方法,根本不能令公眾注意到他們的素求。

再講,同志團體衝擊的不是「唔贊成同性婚姻嘅教堂」,而是衝擊歧視同性戀者的教堂,歧視同性戀者的書店(事情的始末相信你蔡志森是清楚的,卻斷章取義,誣衊同志團體,簡直無恥)。

而你明光社當然不會「滋擾」其他團體,但你會用執法來「干擾」其他團體甚至社會大眾,哪一個更加應該譴責,大家應該心知肚明了。

蔡志森這人,卑鄙無恥賤格,就只差下流沒用得上。

21 February 2009

家庭暴力條例(5)

上次研討完那個性文化學會的意見(在它還沒有改名之前,姑且繼續這樣稱呼吧),大家應該留意一個現象,就是大部分團體反對修訂的同時,都會以「修訂未能顧及所有人士」為藉口,然後要求改名等等。

當然,聰明的你會問「為甚麼要保障更多人士,不是先討論法律條文,而是先討論法律名稱﹖」。這種簡單的問題我就不回答了,以免侮辱了大家的智慧。

今天選研的是教師關注組的尹永勤的說話,其實如果大家有留意當日的社團出席名單,就會發現原來香港是有很多無聊組織的,例如會有家長關注組,然後是教師關注組,屯門一個,葵涌一個,油尖旺又一個,山頭林立,然後又逐一上來立法會公聽會講意見。明明是一個組織,硬要分成三十個然後分三十次宣讀同樣的意見。

全文如下:

「有關家庭暴力條例提出進一步修訂,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嘅涵蓋範圍之內,我地基於以下幾點提出反對。現時,香港嘅法例係並唔承認同性婚姻,若果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只係會令到市民大眾誤以為政府已經承認同性同居者尤如家庭關係,間接承認同性婚姻。作為老師嘅我地,必須將正確嘅家庭觀念教導學生。同時,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嘅婚姻制度係香港嘅核心價值,具有社會同識嘅。若果受到破壞,日後對學生進行價值教育嘅時候,就會有好大嘅影響。家庭嘅功能係對社會非常重要嘅,例如促進個人成長,實現男女愛情,為孩子提供呢個社會化嘅最佳地方,確保社會同埋文化嘅承傳。容許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涵蓋範圍之內,係會做成學生係性別角色上面產生混亂,對佢地嘅成長發展係具有呢個嘅關鍵性嘅影響。同時,老師亦都會係呢個教學上面遇到好多難以解決嘅問題,包括,家庭作為繁衍後代呢個功能,係會面對極大嘅衝擊。咁樣,無疑就係間接鼓勵下一代成為一班唔負責任嘅人。最後我地係反對任何暴力行為,我地更加反對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書面意見與以上講辭幾乎相同。

坦白說,我不知道這個姓尹的到底是不是教師,如果是的話,我大概就能明白為甚麼現在香港的教育水平是如此高了。

我希望這位姓尹的不是教中文科的。還有,我希望這篇講辭能夠在他任教的學校貼堂。

>>有關家庭暴力條例提出進一步修訂,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嘅涵蓋範圍之內,我地基於以下幾點提出反對。現時,香港嘅法例係並唔承認同性婚姻,若果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只係會令到市民大眾誤以為政府已經承認同性同居者尤如家庭關係,間接承認同性婚姻。

在下之前利用set theory解釋過為甚麼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不等於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庭的定義,好像太深,很多人不明白。做一個思考實驗好了。

其實所謂「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意思,本人理解為在處理民事暴力案件時「會以對待家庭的方式對待同性同居人士」。簡單而言,就好像閣下請客,對待客人尤如家人一樣,跟客人說「當自己屋企得架喇」,但這應該不會令人誤以為這位客人真是閣下的家人吧,亦應該不會引致「間接承認他是家人」,然後當閣下死後分家產,他亦理應不會因為一句「當自己屋企」就說要分一杯羮的。

道理就是這麼簡單,很難明嗎﹖

>>作為老師嘅我地,必須將正確嘅家庭觀念教導學生。

身為一個教師,原來當閣下教導學生何謂家庭的時候是會引用法律條文的。我是否應該稱讚貴校的法律意識良好,成為城中一時佳話呢﹖而且值得留意的是,很多所謂家長教師的團體,都是以「教導正確家庭觀念」為由反對修訂的,我是不知道香港甚麼時候多了這麼多法律學者和專家啦。

反對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是否會影響學生的所謂「家庭觀念」,我是不知道。我反而擔心這樣是否會影響學生何謂道德,何謂關心弱勢社群,還有何謂社會公義。

到底我們是應該因為擔心日後的法律爭拗而擱置能夠保障現在正在受暴力對待的同性同居者的法例,還是應該先修例保障同性同居者的法例而將日後可能發生的法律爭拗放後面﹖

孟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同時,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嘅婚姻制度係香港嘅核心價值,具有社會同識嘅。若果受到破壞,日後對學生進行價值教育嘅時候,就會有好大嘅影響。

「進行價值教育」,這尹永勤如果是教中文的,應該拉去殺頭。坦白說,本人實在很擔憂在這位老師手中的學生的前途。而且,原來現在學校教授價值觀,是會跟「通識教育」一樣開壇作法,特意開一個講題或科目來講,而不是潛移默化的,小弟真是孤陋寡聞。

我只是聽說老師又要教授本科又要做得多學校的行政工作,怎麼原來還有所謂價值教育嗎﹖閣下應該向傳媒反映,向教統局投訴,這樣我們大眾市民才知道閣下的辛酸嘛。

>>家庭嘅功能係對社會非常重要嘅,例如促進個人成長,實現男女愛情,為孩子提供呢個社會化嘅最佳地方,確保社會同埋文化嘅承傳。

「為孩子提供呢個社會化嘅最佳地方」,「社會化」是中文的人話嗎﹖而且一個人「社會化」,即是甚麼﹖抱歉,小弟中文學得不好,未能理解。

而且,家庭或許可以促進個人成長(多麼官腔的中文),但我肯定學校是不會教導學生「家庭是用來實現男女愛情」的。到今時今日,香港的學生還要作那種「中學生應否談戀愛」的文章,而且標準答案永遠是「結論是中學生不應該談戀愛」,寫相反意見的肯定會被同學中的陰謀論者形容為「肯定拍緊拖啦」,「係咪暗戀緊阿邊個啫﹖」,你有膽告訴我你會教導學生家庭是用來實現愛情﹖

身為老師,應該誠信為本吧﹖

再講,若論「文化承傳」,君不知同志間的親密愛好向有「龍陽之癖」之說嗎﹖雖然不是中國主流價值,但幾乎每個末代帝王皆有此癖好,亦不失為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在我國四大名著的《紅樓夢》中亦佔一席位。如果閣下真的關心中國的傳統價值,理應教導學生有關我國古代同性戀的歷史吧。但,當然,我又可以肯定閣下在「價值教育」的環節中,是提都不會提的。

>>容許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涵蓋範圍之內,係會做成學生係性別角色上面產生混亂,對佢地嘅成長發展係具有呢個嘅關鍵性嘅影響

古有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今有教師挾學生以令政府。當老師的,能夠凡事以學生為本,處處以學生的利益著想,言必學生,這位尹永勤老師實在是師中模範。

「學生係性別角色上面產生混亂」﹖原來學生連認識自己性別還要參考法律條文呢,而且是從「家庭暴力條例」﹖到底老師你是當我是白痴呢,還是當閣下的學生是天才﹖

>>同時,老師亦都會係呢個教學上面遇到好多難以解決嘅問題,包括,家庭作為繁衍後代呢個功能,係會面對極大嘅衝擊。咁樣,無疑就係間接鼓勵下一代成為一班唔負責任嘅人。

理論上,現在社會中存在著計劃不生育的家庭,對學生認識「家庭作為繁衍後代呢個功能」,應該比法律條文帶來更大的衝擊吧﹖你怎麼不去立法會建議政府修例強制夫妻生育﹖以「係呢個教學上面遇到好多難以解決嘅問題」為由,拖延保障同性同居者,這是甚麼價值觀﹖這是甚麼理由﹖這是「理」由嗎﹖請問「理」在何處﹖如果有學生問閣下這個「難以解決的問題」,不知閣下要如何回答了。

為人師表,黑白不分,閣下的教育文憑是怎麼考來的﹖

而且,因為「家庭繁衍後代的功能受衝擊」,會導致「間接鼓勵下一代成為一班唔負責任嘅人」﹖又從另一個角度解釋:根據其書面建議,這個教師關注組所關注的是「承認同性婚姻」,然則,「承認同性婚姻」是會「鼓勵下一代成為一班唔負責任嘅人」了。

很亂是不是﹖帶大家遊了個大花園,其實他想說的是同性同居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當然,這種指責有何根據,這位負責任的老師是完全沒有提及的。我是很懷疑,如果他的學生讀了他這篇講辭,到底是會變得更負責任呢﹖還是會變得更不負責任。

>>最後我地係反對任何暴力行為,我地更加反對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證明教師有時還是不能免俗的,依然要反對一下任何暴力,而且還要放到最後,即是甚麼﹖作狀表態政治正確嗎﹖

而且呢,各位同學,留意一下句子中,連接詞「更加」的用法。正常的用法應該是「更加」之後所形容的東西,性質跟「更加」前形容的東西相同,而程度更加高的。然則既然前句是反對「任何暴力行為」,後句反對的應該是比「任何暴力行為」更加暴力的行為,而這位尹老師告訴大家,這種更加暴力的行為就是「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我是不知道這位老師如何從以上的邏輯替學生建立價值觀了。但在教授正確價值觀之前,我認為必須先教導學生良好的中文寫作和演講技巧吧。

19 February 2009

新工作x

小弟找到新工作了。原本是應該感謝神恩的,但為免有朋友指責在下先前批評牧師肆無忌憚現在有事鍾無艷才來認親認戚,還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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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告訴我,寫家庭暴力條例長篇大論,哪有人有心機全部讀完﹖

這個,我當然知道,但寫得不夠詳盡,容易予人口實,說我以偏概全,斷章取義,於是唯有花點心機,務求不令人誤會小弟有穿鑿附會之嫌。

近日又讀到一位叫余達心的人物的一篇叫「基督徒,請你封嘴」的文章,這位余君還是「中國神學研究院」的院長,在下以為有跟大家參詳一下的價值,這裏就不引述內容了,反正上網很容易找到。為免讀者煩悶,這次就不逐句解釋了,只說重點。

首先還是得批評那個叫吳志森的節目主持,根本不是在主持節目,語氣倒像在審犯一樣,也難怪有基督徒心中不滿。

這位余院長的這篇文章,很能夠顯示時下社會的一個大問題,就是有很多人,很有學識,但沒有常識。等如一個人識計微積分但到超市會找錯錢一樣,說這種人是廢柴是有點刻薄,但說他對社會很有貢獻,似乎就算多等八百年,機會還是很微。例如他認為「身為一個節目主持人,搭建平台讓人發聲,他為什麼要「起」人家信仰的「底」﹖是否要將人歸類、定性,以收隱然歧視之效?」然則余大院長自報神學研究院長之職,肯定就是鼓勵別人將人歸類,定性,以鼓勵別人歧視基督徒了。

而且堂堂院長,居然寫出「這篇文章所鋪陳的不是理性的討論,不是事實的陳述,而是上綱上線的基督徒罪名的羅織」這種英式中文(parallel sentence Structure...還要是錯的parallel sentence Structure,你會陳述事實,羅織罪名,但會討論理性的嗎﹖),這位院長到底是作育英才還是誤人子弟,閣下自行判斷。明報這份最多香港中學生訂閱的報紙竟然容許這種文章見報,香港的中小學生的中文水平為甚麼越來越差,自有其原因。

其餘就不轉述了,請讀者自行理解。

16 February 2009

遊行

週日的那個遊行,動機良好,時機卻太差。

週六才是情人節,大家才剛耗盡精力,百廢待興之際,週日當然是用來回復元氣的。能夠爬起身遊行的,應該情人節是孤家寡人。一個人不是問題,但如無必要,應該不會想讓滿街的人都知道自己沒有男/女朋友吧,尤其是上了年紀的。

而這種遊行又不適合一家大細參加。於是人數又再減少。

再講,部分自稱基督徒不斷將支持修訂者標籤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逼迫基督徒」等等,舉辦遊行的人士事前輿論戰準備不足,又是另一敗筆。蔡志森等人雖然卑鄙,畢竟一點點煽動技巧還是有的。

五百人,算多還是算少﹖真是個好問題。

14 February 2009

換十日愛

「咁快就走﹖」

還記得那夜月白風清,卻充斥了離愁別緒。怎麼時間就這麼少呢﹖我其實還有很多說話想對你說,還有很多事想跟你做。

「先生,多謝九百九十九蚊丫。」

花店的售貨員拿著一大束的玫瑰,一面笑容可掬,一面攤大手要錢。也實在難怪天下男人在情人節買花都是滿面的不忿,坐地起價不用說,趁火打劫也應該有點職業道德……可不可以找個年輕貌美一點的小姐當售貨員呢﹖臨時工總請得到吧!為甚麼站店面的總是四十幾五十歲都中年阿嬸﹖正所謂魔鬼在細節之中,一個男人買花,到底是一段浪漫的偶遇,還是貼錢買難受的拆磨,有時差的就是這小小的地方。女人喜歡浪漫,其實男人一樣喜歡。只是大部分男人從不會花心思經營浪漫,而只會寄望用守株待兔的方法得到。

正如大部分人以為買了匯豐便可以一世無憂等發達一樣。

我心中默默地諗著,同時手中掏出若干張百元鈔票,交換著艷紅的玫瑰。紅色的鈔票,紅色的花,一般的血紅,倒真是應了情人節的典故。耶穌基督死而復活,後世多了個復活節和千千萬萬的基督徒。一個神父死了,沒有復活,後世男兒無一幸免要在情人節慷慨解囊。誰比較有影響力,還真是說不準。但女人喜歡,又有甚麼法子﹖咱們祖宗不爭氣,自阿當跟隨夏娃吃禁果開始,男人就注定了要被女人牽著鼻走。

我仔細的數著。手中的花有十朵,你我的日子還有十日。我是多麼的捨不得你。

我能用這十支花,換你十天的愛嗎﹖

我怕你會嫌棄,嫌這愛實在太便宜了。我是否應該多買幾支﹖廿支,三十支,四十支,六十……數量是多了,本質還是一樣。

用十顆鑽石呢﹖可惜我沒這本事。

情人節手握一束花,除了表示自己服從羊群心理之外,基本上甚麼都不是。但女人好像很喜歡羊。特行獨立之士,畢竟並不是每一位女士都能夠承受的。

連想改送另一種更有意思的花也不可以。因為這個世界上,忠諫之士不多,李蓮英倒從不缺乏,永遠會有三姑六婆在你的愛人身邊這樣說的:

「哎呀,係咪貪平架!」

正所謂忠言逆耳,而讒言,女人永遠信個十足十。就算不信,也會忍起懷疑,種下日後爭執的遠因。亦由此可見,女人收禮物,重點不是禮物的類型,而是價錢。所以如果禮物夠貴,記緊下次送禮物一定要忘記丟掉價錢牌。

我小心翼翼地呵護著手中的鮮花,如同呵護著你一樣。每次我跟你上街總是提防著你被那些大肥佬撞到。而我與你之間,也許亦只剩下這十朵小花,我怎能不好好珍惜。

然後在這熙來攘往的街上,靜靜地等著你。

我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像賣火柴的女孩。

掉一塊花瓣,我看見我倆手牽手在街上走著;

再掉一塊,我看見我倆在夜闌人靜處擁抱著;

又再掉一塊……你幹嗎還不來﹖

還是就算你到了後,也不會像想像中一樣美好,也許你會嫌花不香,嫌餐廳不好,嫌我嘴不甜……做男人真難。女人的心像玫瑰的花蕊,被埋藏在層層的花瓣之中,到你翻開裏面看得仔細的時候,卻已面目全非。

這是情人節送玫瑰的原因嗎﹖我面帶苦笑,心想若是如此,那麼女人該送甚麼給男人呢﹖

也許該送一條狼狗。

也許我實在想太多。大家都做,自己跟著做就是了,反正做了不會錯,女人就算不渴望收花,收了花後總會給男人面子,不會吵吵鬧鬧的。沒有收花的反而有吵鬧的藉口。而口口聲聲說不想收花的,大家其實也明白是甚麼回事。

我一面想像著你的反應,一面輕輕地撫著你。

我還在靜靜的等著。

07 February 2009

家庭暴力條例(4)

今次是不會先歸納上一篇的護家聯盟的建議的,因為只是浪費時間。

今天我們來研習一下代表香港性文化學會的麥沛泉先生在一月十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的發言:

「第一,就係性文化學會要求將家暴條例呢改名為居所暴力條例,將保障範圍擴闊到包括同性同居者在內所有同係一屋簷下嘅人都應該得到呢同等嘅法律保障。第二,我地強烈反對呢政府而家嘅提議嘅方式,單單將同性同居者呢加入係家暴範圍嘅保障範圍裏面。我係度再講多次,我地係支持加入同性同居者,不過係唔可以淨係加同性同居者,係要將所有住係同一屋簷下嘅人呢都包括係一個嘅保障範圍嘅裏面。因為呢依個係一個性命攸關嘅問題,係一個人生安全嘅問題,係一個打擊暴力嘅問題。係呢個問題上面我睇唔到法例應該係去歧視某d嘅人,我地嘅法例應該保障所有人都係係一個法例同等嘅保障嘅裏面。頭先有團體講到同住嘅長者嘅問題,我覺得依個係非常之需要去正視嘅問題。我地亦都同意尋日張達明教授係明報嘅文章裏面,佢講到呢,其實政府依家提緊一d,即係一d嘅問題,其實都係一d支節嘅問題,我希望政府唔好再用一d支節嘅問題呢,去推唐一d原本就應該處理原則性嘅問題。如果我地對暴力係零容忍嘅,法例應該同等保障所有人嘅話,我睇唔到法例係可以認為有d嘅人嘅暴力係可以容忍多d,有d人嘅暴力係可以零容忍。所以,如果,我地嘅法例,如果我地今次嘅修訂只係將同性同居者擺入去嘅話,我覺得係一種嘅歧視。而且,大家唔好忘記有d籠屋嘅居民,金蘭嘅姊妹,佢地都係同性同居嘅,點解唔可以得到法例嘅保障呢。」

然後兩分鐘時間就到了。

必須指出這個性文化學會的書面建議是跟明光社聯署的,但在公聽會上卻分別發言,亦即是他比其他團體多了兩分鐘的時間(所以之後大家讀到蔡志森先生的言論就會發覺他根本不是在討論立法問題),這樣是否有違公平原則,實在值得大家討論。

而且大家或許留意到那些紅色字了,十二句中有十個「問題」,他發言之前沒有先對著鏡子練習十遍嗎﹖

最後要註明的是這個香港性文人學會亦是基督教團體,在此學會的網站中有清楚註明。

>>第一,就係性文化學會要求將家暴條例呢改名為居所暴力條例,將保障範圍擴闊到包括同性同居者在內所有同係一屋簷下嘅人都應該得到呢同等嘅法律保障。

十個反對團體九個提出建議,九個的建議都是「將家庭暴力條例改名為家居暴力條例,保障更多人士」。幾十個反對的團體好像在公聽會之前已經開過大會統一過建議一樣,他們之間的關係實在令人懷疑。

我認為,如果家庭暴力條例需要正名,那麼這個性文化學會同樣需要,原因是閣下連全人類的福祉都顧及了,名字上單單寫著「性文化」,太過狹窄,亦會令公眾誤以為閣下的組織只關注有關性的議題,建議改名為「香港人民福祉學會」。而在貴會改名以前,基於公平原則,我反對將「家庭」改為「居所」。

而且這位麥先生的說辭是很厲害的。跟明光社的意見書,五頁中的四頁是反對同性戀,一頁是所謂的意見,這兩分鐘裏卻對「反對同性戀」隻字不提,大家若只在電視機看這人辦發言而不細看他的意見書的話,是真的不會知道這個性文化學會其實是反同性戀的,以為這個性文化學會是真的為社會大眾著想的。然後再開宗明義第一句告訴大家,我們認為全人類都應該得同同樣的保障,大家留意,這種建議其實是跟「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一樣的。千萬不要受騙。

>>第二,我地強烈反對呢政府而家嘅提議嘅方式,單單將同性同居者呢加入係家暴範圍嘅保障範圍裏面。我係度再講多次,我地係支持加入同性同居者,不過係唔可以淨係加同性同居者,係要將所有住係同一屋簷下嘅人呢都包括係一個嘅保障範圍嘅裏面。

這位麥先生腦部應該是有點暗病的,不然他應該不會忘記他的五頁意見書中的其中一個段落(佔一頁),標題明明白白寫著「反對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既然閣下的提議是改名為《居所暴力條例》,那麼所謂「家暴條例」應該是指《家庭暴力條例》而不是閣下另作的《居所暴力條例》吧。閣下喜歡捉字蚤,在下是一定奉陪到底的)

所以我經常提醒大家,人生在世,說謊在所難免,但一個說謊者最起碼的操守,是要記得自己說過甚麼。

麥先生,身為教徒,平日除了研讀聖經,也多看看鹿鼎記,學習說謊的技巧吧。

>>因為呢依個係一個性命攸關嘅問題,係一個人生安全嘅問題,係一個打擊暴力嘅問題。係呢個問題上面我睇唔到法例應該係去歧視某d嘅人,我地嘅法例應該保障所有人都係係一個法例同等嘅保障嘅裏面。頭先有團體講到同住嘅長者嘅問題,我覺得依個係非常之需要去正視嘅問題。

其實我會建議這位麥先生下次再到立法會之前,應該先練習中文演講。「問題」多多,而且懶音嚴重,聽起來非常辛苦。

回正題。這個姓麥的又在誤導群眾。現在大家討論的是「應該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而不加入其他類別的人士,原來這種叫做歧視,然則若果本人報考某大學不獲取錄,亦理應可以同樣理由控告該校「歧視」我了。

他好像忘記了「資格」二字的意思。

而同時,如果依這姓麥的邏輯,原來家庭暴力只加入同性同居者而不加入其他人士是歧視,那麼將條例由家庭改為家居,依然歧視。因為閣下歧視那些無家可歸的露宿者,身為一個「本會以基督教價值觀為依歸」的組織,以基督的名號公然歧視露宿者,還要大搖大擺在立法會宣揚這種歪曲的思想,簡直侮辱了千千萬萬的基督徒,是抹黑基督徒,醜化基督徒,其心可誅。

大家明白甚麼叫莫須有了。而且還可以看出所謂「公平」和「關心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原意。

而我更想問的問題就是,如果有同性戀者申請加入麥先生所屬的性文化學會,不知貴會會否答應﹖

至於同住長者的家居問題,的確值得討論,但好像不應該因為要關心同住長者而拖慢保障同性同居者吧。請問這是甚麼道理﹖如果閣下真的關心同性同居者,就應該接納修訂,同時要求政府再提出修訂,保障更多同居人士。

但你沒有這樣做。所以,你直接承認反對同性戀就是了。

>>我地亦都同意尋日張達明教授係明報嘅文章裏面,佢講到呢,其實政府依家提緊一d,即係一d嘅問題,其實都係一d支節嘅問題,我希望政府唔好再用一d支節嘅問題呢,去推唐一d原本就應該處理原則性嘅問題。

這個世界有很多人是這樣的,自己不懂,說了一整天之後就加上一句「某某跟我的意見是一樣的」,然後就當自己的論據跟這個某某的論據是一樣的。而不管兩個人的說理方式,著眼點,提出的理據都是天壤之別。你怎麼不一開始就說「敝會和張達明助理教授的意見相同」然後收口﹖

當然,若你問我是否同意這個張達明的觀點,我是不同意的。但那篇二千餘字的文章就不在這裡討論了。

還有,張達明是助理教授,和教授是不同的,請不要混淆。

>>如果我地對暴力係零容忍嘅,法例應該同等保障所有人嘅話,我睇唔到法例係可以認為有d嘅人嘅暴力係可以容忍多d,有d人嘅暴力係可以零容忍。

又混淆視聽。誰說過「有d嘅人嘅暴力係可以容忍多d」﹖好像是閣下自己作的吧﹖

修訂條例的原因是因為看到對同性同居者而言,他們需要有別於刑事法的法律來保障他們。其他人是否有同樣需要,你可以話有,那可以再提出修訂,但現在這個修訂不考慮加入他們不等於容忍他們的暴力,亦並不等於對同性同居者有特別優厚的待遇。所以這句「有d嘅人嘅暴力係可以容忍多d」作用又是煽動群眾,愚弄市民。

用自己揑造的理據得出的結論而將之形容為別人的意見,這姓麥的簡直無恥。

>>所以,如果,我地嘅法例,如果我地今次嘅修訂只係將同性同居者擺入去嘅話,我覺得係一種嘅歧視。而且,大家唔好忘記有d籠屋嘅居民,金蘭嘅姊妹,佢地都係同性同居嘅,點解唔可以得到法例嘅保障呢。

將「將同性同居納入條例」形容為「只將同性同居納入條例」,等同否定修訂原意,然後再形容為「歧視」,可以說是揑造罪證,作假見證陷害別人。身為基督教團體絲毫不以身作則,公然犯下十誡,從神的角度看,與殺人同罪,這組織的成員到底還算不算是基督徒,值得大家思考。

04 February 2009

回tag

之前被tag了要寫16件事,趁現在心情算是回復了一點的時候就寫寫吧(我盡量啦)

1. 我很喜歡看書的,但很少將全本書看完,通常看到能夠猜到餘下的內容就會停止。當然也有因為實在沒有耐性看下去的,亦有反正一本書花不了三小時讀完而完成的。

2. 中學時候被家母懷疑是同性戀的。唉,母親大人閣下你是多慮了,令公子小二已經暗戀女生,要數疑似同性戀者小弟真是由佐敦排到倫敦還輪不上。

3. 雖然有幾位好友曾經建議小弟去報紙寫專欄,但,香港的報紙是不會接受無名無姓之人做專欄作家的,而且以我喜歡鬧人的筆鋒...我想我申請加入社民連比較有機會。

4. 謹此澄清,我其實並不是反對基督教的,但又的而且確,我是歧視某些基督徒的。唉,連我妹都這樣說...又其實呢,我並不是那麼抗拒所謂「神」的存在的,只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有神的話,而且是照聖經所謂是全知全能的話,那麼神就只能是這個世界所有矛盾的源頭。

5. 其實我自小的志願是做老闆,但當然,每次見工時問我的志願,我都會寫諸如「做好工作,貢獻公司」等標準答案的。又,其實如果我是在外國長大,或者我是在台灣或者中國長大,成為律師的機會會較大,至少我應該不會從事IT了。

6. 自小都很討厭被蠢人指指點點,性格還是其次,最緊要上司是個有才能的人,不然,老實說,有時很有點被豬教導閣下如何變得聰明一樣,那種心情,很憂鬱的。

7. 成日俾人問到底點樣嘅女仔最吸引到男仔,其實呢,一個女仔識得扭計就最得男人鍾意囉,即係又要扭,但又唔好過火令到個男人火滾嗰種。男人嘛,你得閒俾下位佢入等佢過下d大男人主義癮但又唔好令佢覺得煩,佢自然對你貼貼服服。其他靚唔靚身材正唔正其實其次啦,不過你天生豬扒面的話就請自求多福。

8. 其實呢,男人的世界只有錢和女人,而男人希望有錢的原因最主要還是希望有女人,所以女士們,找不到男朋友是不用心急的。男人過了三十歲單身比你鎮定的原因,是他知道你比他心急,謹此而已。女人十至二十歲靠青春活潑,二十至三十靠天生麗質,三十打後的單身女人如果還培養不到一點貴氣,這輩子就死了這條心吧。

9. 別看我談女人頭頭是道,其實我只拍過一次拖。又其實我對女人的了解很大部分得感謝家父眷養的一老一幼兩隻母老虎。

10. 還有,我是很專一的,但各位女士要明白的一點是,街上有美女走過男人不行注目禮,是會折福的。像走在街上有一千蚊你唔執一樣,你想發達都難。其實男人會望美女,表示他視力正常,女士們是感該感恩的,從另一個角度看,閣下走在街上有幾十個男人對你垂涎,雖然噁心,畢竟亦能夠滿足一下閣下的虛榮。

11. 最喜歡的電影是《教父》,我快要連對白都背熟了。第四集沒能拍成實在是太可惜了。

12. 如果要我聽一段古典音樂然後問我是誰作曲,和要我聽一首流行曲然後問我歌手是誰,對我來說,好明顯問題一是比較容易回答的。老實說,我連鄭融和江若琳的樣子也不太分得清。曾被問過最喜歡哪一首,答案是費加洛的婚禮。

但說我長得像莫札特,那就有點太過分了......

13. 我對游水,英文同埋女人嘅眼淚有天生恐懼症,要大我,其實好容易。

14. 對於敝母校校長計劃建造高爾夫球場,我猜他一步應該會建足球場,然後是壁球場,劍擊場......於是下次香港辦亞運就不用再另建場地了。嗯,校長為國建設,愛國之心可昭日月,真有遠見。

15. 係,我係有才女情意結的。

16. 其實會考後就一直覺得處理問題的能力下降,不知是因為問題越來越難,還是因為我越來越蠢。

01 February 2009

母校

What the hell, the world is fxxking small.

31 January 2009

家庭暴力條例(3)

同樣地,在討論下一位講者前,先回顧一下思路清晰無比的蔡傳道的說話重點:

1. 修訂案會破壞中國傳統及一夫一妻制
2. 支持修訂案者是放棄道德
3. 修訂案通過,會令社會誤以為「爸爸係女人,媽媽係男人」
4. 多數人反對修訂
5. 修訂案並未足夠資詢公眾
6. 修訂案激起社會矛盾

我選這位蔡傳道排在蘇牧師之後,除了因為他夠出位之外,亦因為他的觀點與蘇牧師幾乎沒有重疊,而且同是基督教團體,讀後大家應該能更重面了解基督教團體的想法。

蔡傳道的六個重點中,其中第一,第三和第四點都是很多團體的顧慮,因此他的說話亦能代表一定數量的列席團體的意見。當然,必須指出所謂「破壞中國傳統」完全是子虛烏有之說,但很多團體很喜歡用這點來令群眾產生危機感,其實,真要保護中國傳統,大家就不應該穿洋服,唱洋戲,學洋文,泡洋妞啦。

至於「爸爸係女人」這種擔憂,其實不只蔡傳道有這種想法,但只有蔡傳道才在立法會宣讀出來,我到底是不是應該稱讚他的勇氣呢﹖說出這種話還不是歧視,那麼McCain當初選總統又是不用那麼辛苦啦(偉大的Obama我讚美你):「我反對讓一個黑人做總統,因為咁樣,第日孫仔孫女會問我,爺爺,點解教科書改左Uncle Sam係黑人嘅﹖」。

好,今日要跟大家研習的是代表護家聯盟的關葵芳女士的言論。此聯盟在名稱上並沒有說明宗教傾向,也沒有網頁,雖然在下曾在一個基督教文庫的新聞組內見過這聯盟的「擴大招兵」廣告,但不能肯定它是否基督教團體。

全文約一分半鐘如下:

「尊敬的陳偉業議員,各位議員早晨,本人謹代表護家聯盟反對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首先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居暴力條例嘅保護範圍係同現行法律相違背。其次將同性同居都納入家庭嘅概念,咁即係家庭嘅性質改變左,如果係咁樣,數量上都可以改變,因此,我地聯盟係呢度問,咁樣三個人異性同居得唔得,四個人同性同居又得唔得,五個人異性同居得唔得呢﹖係咪都可以要求被納入家庭暴力條例之下呀﹖如果係咁樣,我地想問一句現家係咪性關係大過天呀﹖係咪行番納妾時代呀﹖究竟香港社會要行向進步同文明定倒退呢﹖而家係倒退緊囉。我地聯盟認為咁樣之下嘅家庭暴力事件只會更加嚴重。而家政府一方面用大量納稅人嘅錢係度宣傳愛家庭嘅信息,另外一方面又訂立破壞家庭嘅法例,簡直係自相矛盾,自掌嘴巴,最後呢個條例嘅涵蓋範圍已經由「經由法律效力綈結嘅婚姻擴大到同性同居嘅範圍,家庭已經蒙受衝擊喇,如果再擴大到同性同居,婚姻嘅法律效力形同虛設,試問,家庭嘅概念仲有乜野意義﹖請政府同埋各議員慎重考慮,做出真正代表民意嘅決定。多謝。」

此聯盟的書面報告大致與這段說話相同,只是多了以下這些:

「刑事罪行條例」中規定,任何威脅他人,或者以暴力對待他人,導致法律後果的即屬犯罪。任何人,包括同性同居者,都可以從法律條例中獲得應有的保護。
「家庭暴力條例」之設立乃為保護的是家庭成員不受到騷擾和侵害。此條例中之家庭是以婚姻關係為基礎,引申包括其他有血緣關繫的人。目前《婚姻條例》所指之婚姻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並不包括同性同居者。


必須註明此君懶音嚴重,筆錄起來特別辛苦。這個護家聯盟找她來立法會代表發言,真是廖化當先鋒。

而由此君在書面意見中認為同性同居者已由刑事法保障為其中一個反對理由,就知此聯盟是連文件都沒有讀過的。因為大家正在討論的是同性同居應該獲家庭暴力條例的民事保障,而不是同性同居者應否獲法律保障,連這點也搞不清居然有膽走上立法會大放厥詞,簡直是侮辱了整個會議。

而其提出刑事法的潛台詞,就是「閣下既然已經有刑事法保障,做乜仲諸多要求﹖」。否則,單單討論家庭暴力,或者甚至是討論家庭的定義,根本不必引用刑事條例。

如果只是這點,就不值得我們用一整篇來介紹她了,實際上此女之言論實在令人啞口無言,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首先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居暴力條例嘅保護範圍係同現行法律相違背。

又是這種「跳遠式推理法」,即除了起跳點和落點,中間粒沙不沾。講完早晨你好之後第一句就有如此驚人的結論,然後下一句就「其次」,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你沒有說明,中間的推理邏輯,實物或理論論証又全部跳過。即是等於你聽到以下這句說話「先生你好呀,你知唔知呢聽日就世界末日喇,其次呢,隔離街魚蛋檔賣三個半一串……」

大佬呀…

>>其次將同性同居都納入家庭嘅概念,咁即係家庭嘅性質改變左

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庭的概念會令現行的家庭定義改變,這點我是認同,但將同性同居暴力納入家庭暴力的保障範圍,令同性同居者受到家庭一樣的法律保障是否等於將同性同居納入家庭的概念,這個推論的邏輯問題前文已述,不贅。

>>如果係咁樣,數量上都可以改變,因此,我地聯盟係呢度問,咁樣三個人異性同居得唔得,四個人同性同居又得唔得,五個人異性同居得唔得呢﹖係咪都可以要求被納入家庭暴力條例之下呀﹖

這段說話是本篇的重點。重點顯示這個護家聯盟是多麼的過分。

大家在討論的是同性同居的問題,她又要牽扯到群交,如果以她的邏輯,修訂等如家庭性質改變,性質改變又等如數量改變,那麼數量改變還可以引申出無限種可能性,包括物種改變,所以我想她就只差這幾句沒問出口:「一個男人同兩隻狗乸同居得唔得﹖」,「三隻狗公同一隻狗乸同居得唔得﹖」,「四隻狗公同居又得唔得﹖」。

現在立法會討論的問題是「同性同居者應該受家庭暴力法保障」,你就將問題形容成「x男y女的同/異性同居應該受家庭暴力保障」,又是在誤導群眾。那我不如問「一班外星人來香港移民,外星人並不是分男女的,而是有五種性別的,那這五個外星人又是否要受家庭法保障﹖」

可以說,眾多發言人之中,以這個最為文不對題,浪費大家時間,實在應該公開譴責。

>>如果係咁樣,我地想問一句現家係咪性關係大過天呀﹖係咪行番納妾時代呀﹖究竟香港社會要行向進步同文明定倒退呢﹖而家係倒退緊囉。

原來這個修訂案的背後意義是「性關係大過天」,那麼有過一夜情的應該亦要納入保障嘛,你幹嗎不問﹖因為你知道多麼荒謬。而且你這句「性關係大過天」是由閣下那些三男五女的群交關係引申出來的,修訂案中完全沒有考慮由「性關係」來厘定保障範圍,簡直是誣衊。

還要「納妾時代」﹖這個又是閣下所謂「性關係大過天」引申出來的,是第二個誣衊,保障同性同居等同贊成一夫多妻﹖請問論據是甚麼﹖信口開河,製造恐慌,煽動群眾,不知所謂。

如果可以回到納妾時代的話,身為一個男人,我更加要支持修訂,然後提出司法覆核。而為同性同居者提供更完整的法律保障竟然是「文明倒退」,尊重同性同居者的人權竟然是文明倒退,我說容許你這種人在立法會上狗噏辯論,文明才是真正倒退。

我再次抗議,為甚麼這個關葵芳又會籍籍無名﹖

>>我地聯盟認為咁樣之下嘅家庭暴力事件只會更加嚴重。

我個人認為再繼續讓這個聯盟存在下去才會令香港社會的暴力問題更加嚴重,因為我越聽越想打人。讓同性同居人士獲家庭暴力條例保障會產生更多暴力……這個聯盟的成員都是白痴嗎﹖

>>而家政府一方面用大量納稅人嘅錢係度宣傳愛家庭嘅信息,另外一方面又訂立破壞家庭嘅法例,簡直係自相矛盾,自掌嘴巴

原來這位女士認為修訂會破壞現有的家庭,然則故事應該是這樣的:「自從有左呢個新嘅家庭暴力條例之後呢,我老公就晚晚都唔番屋企訓,後唻我先發覺,原來佢係出去同第二個麻甩佬上床呀……嗚……」

簡直…...唏!冇形容詞呀!

>>最後呢個條例嘅涵蓋範圍已經由「經由法律效力綈結嘅婚姻擴大到同性同居嘅範圍,家庭已經蒙受衝擊喇,如果再擴大到同性同居,婚姻嘅法律效力形同虛設,試問,家庭嘅概念仲有乜野意義﹖

這是跟蘇穎智相同的矛盾,如果閣下認為將異性同居納入家庭暴力條是破壞家庭,你早二十二年前就應該提出。閣下啞忍二十二年,現在乘機發難到底意欲何為,真是昭然若揭。

>>請政府同埋各議員慎重考慮,做出真正代表民意嘅決定。多謝。

又拿「真正民意」來護航。如果全港公投發現所謂「真正民意」是支持修訂,你們這些歧視同性戀的組織又是否會改為支持呢﹖在香港這個社會,民粹主義為甚麼會抬頭,就是因為人人都覺得,只要「站在人民的一邊」就永遠是對的,更勿論人民是否站在閣下的一邊還有待證實。

總括而言,這個粉人的意見是完全沒有參考價值的。會選她研究的原因,是因為其實又不只這一個團體有這種「五貓五狗得唔得」之類的疑慮,站在「要了解團體們的想法」的立場,有必要特意介紹。當然,這個團體提出的論點,大家當看笑話就可以了。

29 January 2009

家庭暴力條例(2)

在研究下一位講者的意見前,先歸納一下蘇牧師的說話重點吧(這裏先不猜度背後意思,只論字面):

1. 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
2. 反對修訂。原因是那樣會將同性同居跟家庭劃上等號。
3. 修訂條例反而會導致同性同居人數及同性同居暴力個案增加。
4. 修訂會令更多人成為養鴨一族和性奴。抱歉,小弟文字功夫尚淺,不知如何令這觀點看起來會正常一點。用誤入歧途﹖這個歧途也實在太奇了吧!
5. 修訂會導致愛滋病或HIV帶菌者人數增加。
6. 政府應考慮訂立條例,令所有人士都獲得民事暴力法案保障。同時不能鼓吹同性同居。

事實上大部分基督教團體代表都是認同,並有提出與蘇牧師相同或相似的觀點的,只紅了一個蘇穎智的原因大概是拜黃毓民所賜,當然亦因為這位牧師的用字實在是太出人意表了。其中第一點是反對的團體共同的開場白,只有一兩個例外。第二點是反對團體共同的反對原因。第六點則是反對團體共同的建議。記住了這三點,再看下去就會比較容易。

留意,這位蘇牧師跟其他大部分反對人士一樣,完全忽略同性同居人士的暴力問題和一般暴力問題的差異,直接說,是連文件都沒有讀清楚就走入場反對的,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們刻意轉移視線。

老實講,如果這樣閣下還堅持說自己沒有歧視同性戀,那麼當初McCain選美國總統時就容易得多啦:「我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但我反對讓一個黑人來當總統,來代表我們美國。因為會將黑人跟美國人劃上等號」McCain如果有種這樣說,你猜他會有甚麼下場﹖

今天選研的是基督教門諾會香港聯會的蔡永求傳道的意見,即現時youtube熱播與黃永在電台辯論的那位。平心而論,如果論娛樂性,這位蔡傳道絕對排蘇穎智牧師之上。可惜黃毓民的名氣比黃永高,紅了個蘇穎智,就看漏了蔡傳道了。其實我認為黃永實在沒有必要臨尾發老脾的,這不,現在人人都說閣下壓迫基督徒了,唉…

回正題,蔡永求傳道的意見如下:

「今日係代表係門諾會香港聯會發言。本宗派自1530年創立以來,一直重視個人道德的持守同埋實踐,如今,眼見中國華人傳統嘅婚姻關係,一男一女自願結合嘅制度被衝擊,我地尊貴嘅立法會議員,理應上下一心,保護華人傳統文化。可惜,有些議員竟贊成通過,竟放棄道德而求選票,豈不悲哀﹖所謂一生為善不足,一日為惡有餘。請各位三思而後行,莫作千古罪人。今日你係呢度通過呢個議案,聽日你要面對你嘅仔女,你嘅良心,你嘅仔女會問你,爸爸媽媽,點解我地本教科書改左爸爸係女人嘅﹖論選票,贊成通過者數百或數千而已,反對者數以十萬百萬計。上一屆立法會嘅議員係提出呢個議案,佢地嘅資詢係未能夠係充足,亦都談唔上全面,上個月係度開嘅會議,當日就有七千幾個反對嘅簽名提交俾立法會,難道呢七千幾人就唔係選民﹖所以,本會反對,立法會就此嘅資詢片面,擄掠民意,促請是屆立法會認清民意,順從民意。上屆會議中,議員唇槍舌劍,係上個月就發生左喇,我都係度,意見不一,今日會議廳內外贊成反對嘅聲音係度對峙,呢d唔係政府同市民願意見到嘅,亦都唔係和諧社會應該有嘅,但係,唔係佢地嘅錯,錯係寫議案寫得唔好,點解唔將同居者嘅良好意願,另寫法案呢﹖何必要挑起雙方嘅矛盾呢﹖政府同埋議員係要解決問題,唔係製造問題…」

然後兩分鐘發言時間就到了。

特別指出這是其中一個反對團體沒有一開場就說自己反對所有形式的暴力的。做人得公道,這個團體的這個做法倒是值得讚賞。當然,這無改如果當時我列席的話會爆笑的事實。

>>本宗派自1530年創立以來,一直重視個人道德的持守同埋實踐,如今,眼見中國華人傳統嘅婚姻關係,一男一女自願結合的制度被衝擊,我地尊貴嘅立法會議員,理應上下一心,保護華人傳統文化。

令人爆笑的地方是「中國華人傳統嘅婚姻關係,一男一女自願結合的制度」。原因是這「宗派」如果真是1530年創立的話,沒有理由不知道中國自古以來,到1911年辛亥革命為止,都是行一夫多妻制的。然則中國華人傳統婚姻關係為甚麼會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這點蔡傳道卻沒有多加解釋,實在令人遺憾。而且在中國古代的夫妻,是自願結合居多,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主,還真是一個謎。而修訂案如何衝擊自願結合,我就更不明白了。

我國自漢董仲舒獨尊儒術,自此中國人視儒學思想為國家文化傳統,而儒家向來倡議不必過於關注鬼神之事而應重視現實人生的價值和追求。然則如果要「保護華人傳統文化」,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們是否應該上下一心,動議禁絕鼓吹宗教是人生最重要的一部分的宗教在香港傳教呢﹖又是否應該立例禁絕外來宗教呢﹖

>>可惜,有些議員竟贊成通過,竟放棄道德而求選票,豈不悲哀﹖所謂一生為善不足,一日為惡有餘。請各位三思而後行,莫作千古罪人。

原來議員贊成通過是為了求選票而放棄道德。首先為甚麼贊成通過修訂就是放棄道德他沒有說明,修訂條例放棄了甚麼道德也完全沒有說明(注意,這個團體沒有遞交任何書面意見書,所以時間不足不是藉口),原來主張修例保護同性同居者原來是放棄道德,然則傳道眼中的道德到底為何物,在下實在很有興趣。

而在毫無實據支持後就將贊成修訂者定性為「放棄道德」、「為惡」和「千古罪人」,他的意見到底是理性還是感性,聰明的閣下請自行判斷。

>>今日你係呢度通過呢個議案,聽日你要面對你嘅仔女,你嘅良心,你嘅仔女會問你,爸爸媽媽,點解我地本教科書改左爸爸係女人嘅﹖

這句「爸爸係女人」是繼「養鴨一族」和「性奴」之後,整個公聽會第三出位的言論,同樣是令人一頭霧水。當然有這個改教科書的結論的理據為何又是完全被忽略過去。而且又跟「良心」拉上關係,人身攻擊,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搞清楚立法會公聽會和文革批鬥大會的分別(雖然某些立法會議員也沒有搞清)。

>>論選票,贊成通過者數百或數千而已,反對者數以十萬百萬計。

然則閣下先前提到「放棄道德而求選票」到底是甚麼意思﹖之前認為議員為選票而贊成是放棄道德,現在又說其實贊成者的選票較多,那閣下是要議員以選票多寡來決定意向還是如何﹖到底現在贊成的選民是佔多數還是少數﹖

還有,「數百」,「數千」和「數以十萬百萬計」的數字是如何得出的﹖數百和數千差距可以是幾十倍,十萬和百萬的差距又是幾十倍。利用統計技巧製造偏差的統計結果我見得多,亂作統計數字的我還是第一次見。

而且原來人多就贏,我不知道一向教會宣揚的所謂「關心弱勢社群」是甚麼意思,我只是明白了為甚麼現在的教會越來越囂張。

>>上個月係度開嘅會議,當日就有七千幾個反對嘅簽名提交俾立法會,難道呢七千幾人就唔係選民﹖

忽然又將這七千幾「選民」描寫成苦海孤鶵一樣「冇人理」。然則閣下代表的到底是多數還是少數呢﹖

還有,如果有一個人簽名提交立法會贊成修訂,那他又是否可以用同一理據說「難道呢一個人就唔係選民﹖」而通過修訂﹖然後逐個簽名交上來,個個都問這條問題,豈不是沒完沒了﹖跟這種人說話真是要命。還有,立法原來只是一個鬥簽名多的遊戲,而不是討論議題哪一個較合乎公義﹖那還開甚麼會議﹖不如學台灣一樣玩公投吧!

>>所以,本會反對,立法會就此嘅資詢片面,擄掠民意,促請是屆立法會認清民意,順從民意。

立法會制訂法例,或者應該說,立法會議員投票,是應該先依民意,還是應該先依公義﹖法例應該保障民意還是保障公義﹖而且這個蔡永求傳道民意前民意後,真正的民意到底是支持還是反對的多他又沒有正式統計過,信口開河,彷彿已經查正核實香港人的民意而自己正代表著多數的民意,簡直不知所謂。而且甚麼叫擄掠民意﹖民意好像不是一種可以搶走的東西吧!這是甚麼中文﹖

坦白講,這種傳道有沒有認真聽過社工和人權組織的「民意」,還有同志團體的「民意」(這些團體一律支持修訂),是用腳趾頭想都能夠想通的事情。

>>上屆會議中,議員唇槍舌劍,係上個月就發生左喇,我都係度,意見不一,今日會議廳內外贊成反對嘅聲音係度對峙,呢d唔係政府同市民願意見到嘅,亦都唔係和諧社會應該有嘅,但係,唔係佢地嘅錯,錯係寫議案寫得唔好

這個傳道,到底知不知道甚麼是議會﹖甚麼是示威自由﹖意見不一有甚麼希奇﹖立法會有甚麼時候是意見一致的﹖能夠意見一致,又沒有贊成和反對的聲音對峙,與會者個個默不作聲只做投票機器,那個不是香港立法會,是中國人民大會堂。還「和諧社會」﹖然則如果政府要維持和諧社會,則一切極具爭議的法案都不應交上立法會審議了。

我抗議,我抗議為甚麼這個蔡永求傳道竟然會被蘇穎智壓了下去﹖

>>點解唔將同居者嘅良好意願,另寫法案呢﹖何必要挑起雙方嘅矛盾呢﹖政府同埋議員係要解決問題,唔係製造問題

政府提交議案是要解決保障同性同居的暴力問題,議員開會是要通過會議程序保障受暴力對待的同性同居者。事實是蔡傳道閣下和一眾團體要求不用舊有條例保障,而要另立新例。另立新例的程序可不是一頭半月可以解決的。然則誰阻撓了保障同性同居者是很清楚了。而且明明上屆立法會已經贊成通過議案,今次只是做最後的程序,誰製造了問題,真是清清楚楚。當然,如果立新法屬必須,就算是阻撓也無可厚非,但請不要指鹿為馬,指摘政府和議員製造問題了。

唉,所以我說黃永這傢伙真不是料子,這個蔡永求的說話根本錯漏百出,黑白不分,又含血噴人,這姓黃的竟然還要在電台動真火,你不慍不忟指出他說話內容的問題就已經足夠啦。

個人認為,這個蔡永求比蘇穎智更有必要道歉。

27 January 2009

(1)

首先選研的,當然是當今大紅大紫的蘇穎智牧師的意見(全部兩分鐘內容如下):

「我地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不分男女老幼種族等等都要受保護;但我地反對將同性同居暴力列為家庭暴力,因為呢一個差唔多默認左同性同居就等於家庭,第二亦係將同性同居認為係好嘅,係值得保護好似保護家庭一樣。我地最關注嘅就係社會上呢個歪風,呢一個嘅歪風如果繼續咁樣落去嘅時候,只會帶唻更多嘅暴力,係我地過去一路係相處過程嘅當中幫助佢地過程當中我地睇到。第二係會帶唻更多養鴨一族,有好多嘅後生仔大學畢業,然後跟住就搵工作,結果係成為性奴。第三,會助長更多嘅歪風,讓更多嘅年輕人受害。第四,呢個係更多人都會睇得到呀,我過去都睇到,三年裏面嗰個患aids hiv走到我呢到求助嘅人係比我過去十七年經歷嘅當中係多四倍,係因為咁樣嘅原故,開放呢一條或者鼓吹呢一個嘅同性同居,係只會帶唻更多嘅aids同埋hiv,等等嘅受害者,係因為咁樣嘅原故,我地建議,政府一方面要考慮保護任何男女老幼不論佢係乜野人都要保護,但另一方面,唔能夠係呢個條例裏面助長歪風,引入同性同居,甚至唔應該用同居,係間接鼓吹左呢d嘅歪風係我地嘅社會裏面,否則我地嘅社會會負上沉重嘅代價唻到照顧呢d人。多謝。」

坦白說,先不論內容,他的中文還真是要命。「係因為咁樣嘅原故」﹖閣下讀小學時沒有學過「因為…所以…」的因果關係句式嗎﹖又或者其實可以簡單地用「因此」呀。我發現很多傳道說話都是這樣的:「係因為耶穌基督為著我地嘅罪而釘係十字架上面嘅原故…」,「係因為耶穌基督降生嘅原故」,「係因為耶穌基督愛我地嘅原故」等等。兩分鐘時間本已不多,還要用這種垃圾中文浪費時間,身為牧師,溝通技巧不是應該要很好嗎﹖

此所以我覺得陶傑雖然崇洋,但我非常認同他說要子女學好英語避免受毒質中文毒害,在香港,要學好中文其實比學好英文更難。閣下子女長大後跟你有這樣的對話,你會有何感想:

「阿仔,你做乜考試唔合格呀﹖」
「係因為份卷嘅程度係太過之深嘅原故…」

唉,世風日下。

回正題。分析前首先要提及的是,做人得公道,這位蘇牧師已經於提交立法會的書面意見中指出將資詢會中言論內容更改,刪除性奴和養鴨一族等等敏感字眼。當然,這是否算是道歉,還是像董前特首「八萬五,已經唔存在喇。」一樣,則請讀者自行判斷。

>>我地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不分男女老幼種族等等都要受保護,但我地反對將同性同居暴力列為家庭暴力。

值得留意的是,大部分反對修訂的團體都會加上「我地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但同性同居人仕受暴力對待是否應該獲得像被家庭暴力對待的人仕同等的民事法保護呢﹖啊!對不起,我們反對。而原因當然千奇百怪,我們再慢慢研究下去。

其實「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這句開場白,本身是非常誤導的,這關乎語意的問題。一個「但」字的作用,是將前半句的內容淡化,後面那句才是重點。舉個例子,我說:「小明你很聰明,但你懶丫」,句子的重點很明顯放在「懶」,而不是「聰明」,因為你懶,你聰明還是愚蠢,根本不是我要提的重點。但如果我說「小明你雖然懶,但你聰明呀」,句子的重點很明顯就放在「聰明」上了,你聰明,那麼你懶或者勤力也不緊要了。

再講,我管你到底是否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在這個議題中,我只關心你是否反對修訂及原因,說這種廢話浪費時間。

所以,大家繼續看下去的時候,直接將那些「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的句子忽略就可以了。

>>因為呢一個差唔多默認左同性同居就等於家庭,第二亦係將同性同居認為係好嘅,係值得保護好似保護家庭一樣。

「同性同居等於家庭」的謬論前文已釋,不贅。問題在第二點,睿智的蘇牧師認為不應像保護家庭一樣保護同性同居人士,亦即在牧師的心目中,對不同人士,保護的程度是有差別的。家庭應該有較多的保障,而同性同居不應該。但蘇牧師提交給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書,建議一欄原文寫著(亦只寫著)「將《家庭暴力條例》(第189章)改名為「居所條例」,將任何人列入受保障範圍內,不論性別、年齡、種族、界限,一視同仁。」。然則牧師的「一視同仁」到底是他突然神經短路,還是像Animal farm一樣All animals are equal, but some animal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小弟才疏學淺,是不敢胡亂猜測了。

>>我地最關注嘅就係社會上呢個歪風,呢一個嘅歪風如果繼續咁樣落去嘅時候,只會帶唻更多嘅暴力,係我地過去一路係相處過程嘅當中幫助佢地過程當中我地睇到。

歪風前歪風後,而不管當時其實有數個同志團體列席,這個牧師連最基本的人與人互相尊重也不懂。而且以他一見到同性同居者就指摘別人是「歪風」來看,在他們「一路係相處過程嘅當中」為甚麼會帶來更多暴力,原因就不必細表了。

>>第二係會帶唻更多養鴨一族,有好多嘅後生仔大學畢業,然後跟住就搵工作,結果係成為性奴。

這句蘇牧師賴以成名的金句,恐怕誰都會看到一頭霧水兼O咀。而且,「好多」大學生畢業找工作會成為性奴,唉,牧師,看太多AV對身體可沒有好處呀。

>>第三,會助長更多嘅歪風,讓更多嘅年輕人受害。

是次修訂會增加同性同居人數的謬論前文已釋,不贅。

>>第四,呢個係更多人都會睇得到呀,我過去都睇到,三年裏面嗰個患aids hiv走到我呢到求助嘅人係比我過去十七年經歷嘅當中係多四倍,係因為咁樣嘅原故,開放呢一條或者鼓吹呢一個嘅同性同居,係只會帶唻更多嘅aids同埋hiv,等等嘅受害者。

這是非常誤導的論據。三年內患愛滋或成為HIV帶菌者的人數是過去十七年的人數的四倍。但同期同性同居人數上升或下降了多少﹖而愛滋或HIV帶菌者數量跟同性同居者人數的關係如何﹖同性同居會導致愛滋和HIV帶菌的背後原因是甚麼(同性戀跟愛滋病的關係有統計論證,他不提出來也沒有甚麼大不了,但同性同居關係呢﹖)﹖還有,牧師你的協助對象的身份家庭背景等等社會學統計中非常重要的資料,全部沒有提及,然後就馬上得出結論,認為修訂條例會導致患上愛滋或成為HIV帶菌者的人數增加。

由修例到增加愛滋病患,之間隔了千里的邏輯關係,這位牧師是完全忽略不提。這種結論是否值得大家參考,是顯而易見的。(我原本以為主所喜愛的蘇牧師在書面建議中會詳細補充資料的,但那份建議,唉,比他說的還要簡短,大家不仿上網自行瀏覽。)

>>係因為咁樣嘅原故,我地建議,政府一方面要考慮保護任何男女老幼不論佢係乜野人都要保護,但另一方面,唔能夠係呢個條例裏面助長歪風,引入同性同居,甚至唔應該用同居,係間接鼓吹左呢d嘅歪風係我地嘅社會裏面,

一方面政府要保護任何人士而不助長歪風,一方面牧師又認為條例保護同性同居者是會助長歪風。張建宗局長還真是左右做人難呀。

至於「甚至唔應該用同居」,我理解有兩種(還要我估,此君的表達能力,唉…):

一,同居是針對同性同居而言,那麼他反對的其實不止是同性同居,而是更廣泛的同性關係了。那甚麼「將《家庭暴力條例》(第189章)改名為「居所條例」」,因為要「將任何人列入受保障範圍內,不論性別、年齡、種族、界限,一視同仁。」是善心還是司馬昭之心,那是路人皆見。

二,同居是針對所有同居關係而言,那麼他反對的就不止同性同居了,而這位蘇穎智牧師好像不知道自1986年開始已經將異性同居納入了此條《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裏,言則異性同居這另一種「歪風」被這條條例鼓吹了足足二十二個年頭,而牧師竟然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到底是如何保護了家庭,還真是令人費解。

>>否則我地嘅社會會負上沉重嘅代價唻到照顧呢d人。

其實單單見他用「社會會負上沉重嘅代價唻到照顧」來形容同性同居者,他是否歧視已經不用分辯了。而用「呢d人」,則更顯露出他自己對同性同居者的厭惡。

主耶穌基督在上,呢種基督徒真係…

另外在團體發言完畢後陳茂波議員追問蘇穎智牧師如何才會接納修訂,蘇牧師回答全文如下:

「第一,唔好突顯左某一種關係,不分種族,不分男女,不論膚色,老幼。全部係要受保護。第二樣野呢,係呢個法例裏面,必須要注意道德嘅因素。因為呢有呢個歪風呀,就係因為呢d嘅條例,就係因為覺得呢d係好嘅,係健康嘅,係應該加以保護嘅,一特顯左呢d嘅野呢,我地做前線工作者,我地就越唻越忙呀。頭先聽到呢三十三個percent同性同居,我所講我特別過去照顧嗰d係男同男嘅同性同居,暴力係非常多嘅。與其繼續不斷去收生,接生,去你可以話孭鑊。點解唔去預防呢樣野。唔好將呢d野去鼓吹呀。我覺得我地今日立法者呢係有一個責任唔好鼓吹呢一d嘅歪風,呢個呢就係我地嘅立場。」

其中的33%是另一位團體發言人提及的數字。基本上這段跟他之前的發言沒有太大分別,我會再貼出來的原因當然是因為大家在討論同性同居的暴力問題,他卻偏偏要牽扯到同性同居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本是完全離題。

而更重要的是,就算是討論同性同居暴力,這句說話也實在可圈可點:

>>與其繼續不斷去收生,接生,去你可以話孭鑊。點解唔去預防呢樣野。唔好將呢d野去鼓吹呀。

由此可見此牧師視同性同居者為負擔根本是不容置疑的。處理同性同居者的問題是孭鑊,我肯定他處理異性個案時一定不會用這個字眼。

他這句說話的意思,就是與其繼續幫助這些受暴力困擾的同性同居者(收生接生的意思是指接收新的同性同居暴力個案),不如預防而不是鼓吹「呢樣野」。據前文後理,蘇牧師一路所指鼓吹都是指同性關係,那麼要預防當然亦可理解為同性關係(一分鐘的談話還要人猜前度後,由此可見此牧師的表達能力是如何高超,他能夠擔任主任牧師一職,原因實在令人懷疑)。

然則在牧師的立場,可以預防同性同居,就不應該再立例保護同性同居者了。

簡直是非不分。而竟然還有人會寫出「蘇牧師的言論有甚麼不對呢?我不認為蘇牧師失言,他的觀點是正確的。」就因為有這種是非不分的信徒,才會壯大這種顛倒是非的牧師,迷惑信眾。

當然,我也不認為蘇牧師是失言,學司徒華的說話:「失言應該只係一、兩句,無理由失咁多;人失禁都係咁多,唔會失好多。」

25 January 2009

0.5

最近跟朋友談起這個題目,被提醒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別只說別人的謬誤嘛,你也要講一下自己的立場。

我一想,有道理。其實立法會公聽會中,反對修訂的童心社的張秀娟女士的這一句(也只有這一句…)是說得很有道理的:

「如果官員或者議員認為呢d蒙糊嘅字眼唔會引起敝會所講嘅司法或者法律引申解釋嘅困難,請必要清楚說明同埋提交詳細嘅法律研究結果作支持,只是信口雌黃嘅保証,難以令到社會大眾信服。」

如果有小朋友在讀這個blog的話,必須注意其實是應該用「貴會」而不是「敝會」。

但這句說話同時亦解釋了很多團體組織關注的事情。其實如果政府能交出這種有說服力的法律研究,那麼除了部分欲將同性戀除之而後快的激進分子之外,其他人都應該會認同修訂的。在立法的問題上,為公眾解惑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否則這種反對的言論只會延續下去。這是我的觀點。

但很可惜,這個有用的建議只有這位張女士提了出來(不論正反),其他反對人士就只會叫囂「將家庭改為家居」。當然,這個更改是否可行我是不知道,也許可行,但他們用的理由居然是「令更多的社會人士獲納入保障範圍之內」,假仁假義,怕婚姻法被更改又不是甚麼不見得光的事情,有需要這樣嗎﹖

而且所引的論據或自相矛盾,或混亂不堪,或文不對題,或引喻失義,連基本邏輯也搞不清也敢在立法議題中上下其手,則實在有必要批評。

24 January 2009

福利事務委員會(0)

哎呀,竟然被人認為在下「不了解基督徒的想法」。雖然我認為與其了解基督徒的想法不如花時間了解一下基督的想法,而在這個前提下,又有「崇拜是距離了解最遠的一種思想」的理論……唉,做人真是複雜。

關於《家庭暴力條例》,雖然我也很想問問這位基督徒是否了解同性同居者們的想法(在這次立法中,他們應該才是最應該被了解的吧!怎麼會變成要先了解基督團體的想法呢﹖真是本末倒置),但基於「指摘別人是條仆街不等於自己不是一條仆街」的討論原則,我還是專心解釋「自己不是仆街」這個命題好了。

為了了解社會各大社團對這個條例的看法,我就把本年一月十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公聽會的錄音都聽了一篇(youtube那個gayradio的片段是節錄,而且編採難以令人信服,實在欠缺參考價值)。反對意見佔多數,除了基督團體,還有家長和教師團體。贊成的多是專業社工團體,同志團體和人權組織。其他兩邊意見都有的團體就不細表了。

令我最難釋懷的一點是:為甚麼只紅了一個蘇穎智呀﹖其實還有基督教門諾會香港聯會、護家聯盟、教師關注組、社會倫理家長關注組、關注青年兒童發展小組、油尖旺區家長教師會聯會的代表們的意見也不遑多讓,真係「同人唔同命」呀。(順便說一句,香港彈丸之地還真有不少奇怪團體,單讀名字就顯得曲折離奇)

既然被形容為「不了解」,我就慢慢給閣下研究好了,所有引述為原文,如經刪減必會註明而且不會斷章取義。當然,那些局長主席早晨之類的說話就免了(還有很多人特意加上「尊貴的陳偉業議員」,陳議員到底幹了甚麼﹖)。資料還在整理中,會分日刊出。

必須又強調,這只是針對個別人士的言論而寫,對不代表本人對所有基督徒都作如是觀。

22 January 2009

被騎劫的基督徒

既然在香港有那麼多基督徒認為自己被騎劫(我不敢用聲稱,好像有點負面),那就讓我為大家正視聽。雖然那些宗教領袖總是說自己是代表著「沉默的大多數」。

我想先問一個問題,就是基督徒(泛指一切新教徒,天主教徒,東正教徒等等)對蘇穎智牧師關於新修訂《家庭暴力條例》的言論的意見。

當然,如果閣下是一個「牧師說甚麼都是真理」然後甚麼合理的理由也給不出的人,就不必回答了,你繼續聽你的道吧。

蘇穎智牧師的召集言論網址:http://hk.youtube.com/watch?v=gNkoY6xuNO8

我說說我自己的觀點吧:

0:58「係同性嘅性,同居離唔開性嘅關係,其實過去我地一路都係幫緊呢d嘅人,但我地心裏面難過嘅就係乜野呢,佢地不斷淋電油,又要點火,但佢地要求政府令到佢地唔受傷,冇可能架。」

討論家庭暴力問題,而又將同性愛拉上關係,言則在這位牧師的心目中,性愛跟暴力之間關係之密切,是不言而喻的。當他老婆真辛苦。

或者,他由始至終只著眼於性的問題,根本不是在討論暴力問題,那麼他是牛頭不塔馬嘴,完全離題。

又或者,討論的是家庭暴力的問題,那麼「受傷」二字我理解為家庭暴力(即那句「同居離唔開性嘅關係」是廢話,只是梁牧師即興加插,與主題無關,又或者是故意令大家將同性愛跟同性同居的暴力問題在潛意識上拉上關係,即企圖誤導聽眾)。梁牧師這句說話就可以理解為「同性同居如果發生暴力問題,那是必然和不可避免的,而且是他們自找的。」。

我不知道到底這位姓梁的牧師是故意地引喻失義還是他自己的智商就是到這個程度。引諭失義在於原來淋電油然後點火,是必然會受傷的,很抱歉,我不知道這是甚麼邏輯。同性同居為甚麼必然會發生暴力問題,我未能理解。同性同居的暴力問題是咎由自取,異性同居的暴力問題則不是,這是為甚麼,我當然還是不能理解。

1:45 「但我地睇到人嘅罪唔係淨係自己喜歡去行,甚至喜歡別人去行,佢地自己做都唔得架,要鼓吹呀更多人去做。呢一條嘅條例一通過嘅時候,我話俾大家聽,帶唻嘅風氣就係更多人同性同居,更多人同居,更多人睇呢個性好似食三文治一樣,冇責任架,冇承擔架。」

原來立例保障同性同居會鼓吹更多人同性同居,言則現在有部分人不選擇同性同居的原因,原來是因為他們害怕這樣同居的話日後有暴力問題不受法律保障。原來同性戀人士在選擇同居與否的時候,是會考慮到暴力問題的。亦即表示,日後如果條例通過的話,同性戀人士考慮同居的時候是會這樣思考的:「雖然佢份人咁大脾氣第日可能會打我,不過唔怕丫,有家庭暴力條偷保障我丫嘛。」然後同居去也。

大家知道問題所在了。

還有更吊詭的地方當然是這位牧師引用的比喻,條件反射地將性比喻為三文治(留意,很明顯他這個比喻是沒有寫在稿子上的),請問牧師閣下你平日在家裏耳濡目染都是看甚麼的呀﹖照我所知,聖經應該沒有相同或類似的比喻。

唉,我心目中的性,可半點都不像三文治呀......

2:43 「我地反對暴力,但係要壓止歪風。..呢個係愛好和平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心願。係有道德承擔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心聲。」

反對暴力,但要壓止歪風。中文題,這句說話,重點在那裏﹖

重點在一個「但」字。在這位牧師的心目中,反對暴力,跟壓止歪風,是互相排斥的。即是要反對暴力,就自然會助長歪風;要壓止歪風,Oh I am sorry,就不可以同時反對暴力了。

首先,同性同居為甚麼是歪風,是這位牧師的主觀觀點還是客觀事實﹖在討論立法的問題上,如果是後者,那麼請提出法理依據,如果是前者,則根本不應該放上枱面討論。

而不反對同性同居暴力,就能夠「壓止歪風」。簡單來說,牧師的觀點,是認為用暴力來壓止同性同居的行為是正確的。而這個原來是「愛好和平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心願」。到底在梁牧師眼中,「愛好和平」的定義是甚麼﹖還真是耐人尋味。

還有,他憑甚麼替「香港絕大部分人」說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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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位牧師,還有一大班教會人物的邏輯問題,是可以用很簡單的數學方法來解釋的。

先解釋一下裏面的從屬關係。

現在立法會提議將同性同居暴力納入家庭暴力範圍之內。設同性同居暴力為set a,家庭暴力為set b。那麼a是b的subset。

同性同居暴力是同性同居會發生的問題的其中一種,設同性同居問題為c,那麼a也是c的subset。同理,設家庭問題為d。Then b is a subset of d。

而同性同居問題是同性同居中的其中一個構成因素,設構成同性同居的所有因素(為簡化問題,我又假設那直接代表著同性同居)為e,即c is a subset of e。同理,設家庭構成因素為f,then d is a subset of f。

In summary:
同性同居暴力 = a
家庭暴力 = b
同性同居問題 = c
家庭問題 = d
所有構成同性同居因素 = e
所有構成家庭因素 = f

a is a subset of b and c
b is a subset of d
c is a subset of e
d is a subset of f
(還是不能想像的請自己畫圖)

由此可見,將同性同居暴力納入家庭暴力範圍,不代表將所有同性同居會發生的問題納入家庭問題,亦即c跟d並沒有必然的從屬關係;就算可証明c為d的subset,亦不能由此推論e為f的subset。

將同性同居暴力等同家庭暴力的關係,跟同性同居等同家庭的關係,兩者的因果關係成立的所需要的種種必要條件全部忽略,然後在立法會公聽會中說出「我地反對將同性同居暴力列為家庭暴力,因為呢個差唔多默認左同性同居等於家庭,係好嘅,係值得保護好似保護家庭一樣。」的這位牧師,一係他是故意混淆群眾視聽,又或者是他自己混淆了自己的視聽。

更值得留意的是「同性同居等於家庭」這句說話,是完全沒有邏輯概念的言論。By set theory, e = f if and only if e is a subset of f and f is a subset of e。所以要說同性同居等於家庭,就算証明了同性同居被納入為家庭,也必須要再証明「家庭」會被納入「同性同居」,那麼閣下就知道問題所在了。

文畢,必須再次強調本人並非反對任何人士信奉基督教,只不過,這個播道會恩福堂,還是免了吧。

13 January 2009

同性戀

其實我是很有興趣探討一下基督徒對同性戀的看法的。

首先,我得聲明,基本上我只是看過明光社等基督教團體的新聞稿或者文件就得出大約基督徒們的立場,沒辦法,他們叫得最大聲,偏偏又沒有太多信教的人提出反對,那我只會認為大家默認了。

當然,凡事都有例外,我只是說大部分,反正我只是在了解大部分基督徒的想法,而不是全部。基於80/20的原則,這是相當有效率的做法。

基督徒佔絕大部分都反對同性戀,就算非基督教徒,相信也很難找到一個會支持同性戀的人的,極其量是不反對。所以,這很正常。

但原因呢﹖

以下是一位基督徒朋友曾經說過的意見:

「好核突架嘛!你知唔知佢地係點做架﹖」

這是我聽過,最誠實的意見了。就是這樣,閣下不喜歡同性戀可以有千百個理由,但可否不要每件事都上綱上線,然後告訴我閣下討厭同性戀的原因是因為「聖經的教導」﹖搞清楚,你的意見跟聖經的意見相同,不等於你是因為聖經所以才有這種意見的。正如你只吃素,和尚吃素,不等於你一定是受到佛祖的指引才吃素的。

當然,如果那些宗教團體這樣子說的話,肯定會被人投訴歧視同性戀者,所以借耶穌過橋,將自己人性化的理由戴上神聖的光環,然後「啊!這不是我的個人意見,這是聖經的指示。我做所有事都是依照聖經的,你如果要投訴我,就是打壓我信仰的宗教了」(最後的這句,是真的有傳道這樣說的),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我經常抱有疑問的一件事:基督徒除了本聖經之外,就完全沒有自己的價值觀嗎﹖

31 December 2008

身材

點解﹖

點解每次,當我讚另外一個女人身材好,隔離的女士(唔止一個)總會說一句:死鹹濕佬。

......

欣賞一個女人的身材唔代表諗嗰樣野架囉唔該...即係我話一個花瓶的形狀好靚,代唔代表我嗰陣係諗緊同女人上床丫﹖

唉...

16 December 2008

男女有別

男女有別,這四隻字誰都懂得。加在一起,情況就變得詭異,從一張咀開始。

男的,在女人面前無非股市樓市,總之話題所及,離不開一個錢字。

當然,令男人感到興趣的不只金錢,還有女人。但沒有男人會笨得跟一個女人分享他對女人的心得的,會死得好慘的。

女人對這種關於錢的話題是不會感興趣的,像閣下的老闆一樣,她從不會關心What you do, how you do。當你拼老命解釋閣下對金錢的概念的時候,她只會審查閣下每個月的業績報告:

「點解今個月profit少左架﹖」

「errrrrrr...」

然後閣下就會聽到睇警匪片時的經典對白...

「咪郁」﹖

nonononono,係

「聽朝俾份report我。Understand?」

男人不能有更有趣的話題嗎﹖當然可以,不過這種男人或多或少有點浪子feel。在古代日本,「浪人」的意思,跟乞丐是差不多的。不講錢的男人通常不會有錢,這不是男人自己本身的問題,問題在於,沒有錢的男人,大家通常不會有興趣聽他講錢,於是他唯有找尋其他的嗜好。

所以,魚與熊掌,女仕們自己選擇。

女的,總會想要男人跟她一起講人是非,三姑六婆八掛事,事事關心。尤其是當男人下班回來躺在沙發打算休息之際,就是身旁女人嘴巴發洩之時。當男人很有洆養,很有耐性地聽你說三道四,女人又總會有一句「你都冇野同我講嘅。」。其實男人的話題除了錢就是女人,是不可以跟女人分享的,難道你想你的男人跟你分享滋生堂最新出品護膚膏的成效嗎﹖真有這樣的男人,你應該避之唯恐不及。

冷靜一點,男人是男人,女人是女人,你找一個伴侶回來,是希望找一個男人/女人,而不是將他/她變成一個女人/男人。沒有必要大家分享共同語言的。

正如你不會教你剛買回來的那隻狗講人話一樣,何必難為佢呢﹖

02 December 2008

商品化﹖

其實本來甚麼性文化節我是沒有太大興趣的,不過再加上一個樞機主教,當然就作別論了。

「(性文化節)明顯唔係教育,係將性商業化,我覺得好凄涼。」

主教持甚麼觀點看這個性文化節,甚至其代表的宗教持甚麼觀點,本人是不會有任何意見的。只不過,如果論到將教育商業化,在這個性文化節之前,要算帳,恐怕有一大堆諸如英皇教育,a1補習等等將會考「商品化」的機構。

當然,陳主教為甚麼要選擇性地略過這些日日大搖大擺賣廣告的補習天皇,就不是今次討論的重點了。

又當然,本人亦明白,要陳主教對著幾十萬教眾呼籲莘莘學子不要上補習班,「會考補習班明顯唔係教育,係將會考商業化,我覺得好凄涼。雖然唔會吸引教友,但有青少年冇家長照顧,可能會受傷害。佢冇安全感,容易被誤導。」,雖然是金石良言,但要他這樣說,又實在有點難為了老人家,萬一連累一大班年青教友因而背棄天主,擁抱撒旦,陳主教就難以向教宗交代了。

又或者,其實係阿陳主教於其他「商品化」產品(例如按揭商品化之類)蒙受巨大損失後,有感而發﹖

30 October 2008

橫財不就手

話說每逢金多寶或幾期冇人中之後的六合彩獎金豐厚,同事們都會湊興夾份買。我也不好離群,反正廿蚊都係濕碎錢,每次都會志在參與的。

然後上期,已經五期冇人中,於是大家又一齊買,碰巧那天冇散紙又冇人有得唱,於是冇買,於是......

就中左幾皮野喇。

都係繼續腳踏實地做人啦。

時不利兮呀。

23 October 2008

女高層

這個世界有很多事,好似電影咁講:「你知道得越少,就越安全。」

女人的年齡無疑是其中一種。

但我最近發現一個道理:一個好的女人,原來係同鑽石一樣,能夠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的。這不,鄰座的那位女高層,約三十多歲的年紀,但輪廓分明,五官端正,標準身材,帶一口吳儂軟語,實在勝過很多十幾歲的青春美少女。我的感覺是:這種女人大概跟柯德莉夏萍和梅麗史翠普一樣,是永遠都不用擔心自己「老」的。

一般的女人通常鍾情於鑽石,但卻不明白鑽石,跟時間和壓力,永遠是最好的朋友。所以對女人而言,鑽石,係敵人的朋友,到底是朋友還是敵人﹖

所以我覺得,一個喜歡化粧品和護膚品的女人,應該是比一個喜歡鑽石的女人,較為講道理的。

11 October 2008

白馬

信報曹仁超先生於週五《投資者日記》將毒奶粉和迷你債券相提並論,因而認為迷你債券事件責任在銀行一方。不敢苟且,拙評如下:

1. 毒奶粉並沒有在其成份中詳細列明有三聚氰胺或其他有毒化合物,但迷你債券的合約中則有列明各項回報細節。因此誤飲奶粉的人是被瞞騙,而購買迷你債券的人士則不是。

2. 嬰兒幼童以奶粉為主要食糧,唔食會死,但不購買迷你債券,是不會致命的。簡單來說,食唔食奶粉,你冇得選擇,但買唔買債券則有。

3. 就算奶粉罐有列明有三聚氰胺,一般市民也看不懂,那是不是奶粉生產商就不用負責﹖當然不是,因為生產三聚氰胺奶粉,政府已經可以根據食物衞生條例檢控生產商,但請問,單就出售迷你債券而言(即先不論有否欺騙),犯了香港哪一條的法例﹖

4. 曹先生言道依外國慣例,此等「迷你債券」只會售予專業投資者,香港的做法並不合理。都係一句,有冇犯法先﹖這次事件極其量只可以話係由於香港法例的漏洞引起,但香港是法治社會,冇犯法的事,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都管不著。政府憑甚麼要求銀行以市價回購迷你債券﹖

再講,銀行如果賠償給這班財主,是用股東的錢,但道理上這件事件股東根本沒有責任,於是股東投資了的資金就用作賠償這班財主的投資失誤損失。請問這是甚麼道理﹖即是買迷你債券的錢是錢,買銀行股票的錢就不是錢了。

5. 所謂「迷你債券」,其實只是票據(Notes),根本不能稱為債券(Bond)。我只想說,既然「白馬非馬」,迷你債券自非債券也。

不過我估最後都係銀行回購政府息事寧人保差價了事。無他,咱們的曾特首是共產黨委任的,所謂珠玉在前,這個爛攤子再不擺平,繼續給中央政府添煩添亂,他自己也不想學董先生一樣黯然腳痛下台,所以財主們根本有恃無恐,政府唔包底我地一於搞大佢。

至於銀行,一大張合約在手,道理我有。除了中資銀行聽命於中央政府之外,其他銀行睇死你班人今舖蝕到入肉仲邊有本事慢慢打官司。大不了由即日開始銀行內部急開培訓班重新教育旗下銷售員金融產品知識,到時上到法庭唔駛俾人捉到痛腳。

所以,各位納稅人,請有定心理準備,閣下的「血汗錢」,就要用來賠償那班財主的「血汗錢」了。

真係,強乜鬼政勵乜野治丫,一班刁民都擺唔平。

08 October 2008

再講雷曼

1. 呢個世界,最惡,唔係有錢人,亦唔係窮人,而係唔見左錢的有錢人。

2. 呢個世界,低回報等於低風險。於是日後如果閣下有幸要跳樓,死左之後你就可以大條道理同閻王講「喂,我跳樓咁低回報唔係應該好低風險架咩﹖乜而家搞到死左架﹖你好快d賠番條命俾我呀!」

3. 同理,高風險等於高回報。理論上食煙會引致肺癌,高風險行為理應有高回報,但政府唔係大家係公眾室內場所吸煙,即係阻礙市場正常運作,阻人發達,尤如殺人父母,各位吸煙人士應該同埋d買左迷你債券的人士一齊去特首辦遊行。

4. 有written contract的出現係因為口講無憑,而家推翻份contract你話係因為口頭誤導,到錄埋音你都仲可以話人地手頭誤導,咁以後不如簽contract好似差館落口供咁全程錄影好唔好﹖

咁要份contract唻做乜呢﹖

5. 假設結構性投資產品要專業人士才能完全了解,那麼可能性有二,如果銀行職員完全睇得明份野,咁佢一定會完全解釋哂份野俾你聽,因為反正你聽唔明但又會照買,咁唔存在欺騙成分。如果銀行職員本身都唔識,咁佢為左說服你,就會將一大堆投資abc兇你,煩到你問一句「咁即係賺到幾多呀哥哥仔﹖」「視乎市況而定啦,以而家的市況每年平均有二至三十厘的利潤架。」然後簽字落實,即係你依然係聽唔明。

而如果d迷你債券真係咁搵笨的話,咁樣一,如果你睇得明份野,你肯定唔會買,你會買,表示你睇唔明份野。

所以簡單唻講,一單迷你債券的deal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係銀行職員有責任,但百分之百係個買家的責任,咁,點解銀行要賠俾你﹖

6. 老實講句丫,一年前話你知雷曼執笠你d錢會冇哂,你會唔會照買﹖問心啦。

7. d議員去幫班財主問銀行攞錢係為選票,你曾蔭權又唔駛選舉,埋乜鬼堆啫﹖

8. 如果我係d議員,就會同班財主講,你想我幫你地爭取,得,成功之後四成歸我。你估佢地肯唔肯落塔丫拿﹖我估會。

07 October 2008

回顧

先此聲明,我這不是發洩。事實上,裁員是商業社會的一種法則,像森林裏兔子會被豺狼吃一樣。更何況嚴格來說我不是被裁員。

我只是在想,何謂一個有價值的僱員。兩年多的經驗所得,一句概括,就是你老細俾左單野你,你最好就唔好再煩佢。嚴格來說是這十個月的經驗所得,在前公司那裏,我老細簡直就是愛理不理的一副等退休態度,在她身上能學到任何正面的信息只表示閣下真是人中龍?。

可惜,明白道理不代表可以做到,人微言輕,每當在下稍有僭越在小事上拍板,老細也會很溫馨地提示在下(這句不是反話,他對任何人都是一副客客氣氣的模樣)下一次請先徵詢他的意見。久而久之,我都不敢拿甚麼主意了。雖然,我這種未經審批的意見,他還沒有反對過一次。

所以上月跟朋友午膳,他問我有沒有機會升職(那時還不知道連約都冇得續),我說,機會應該很微吧。要做到諸事無有遺漏,我自問還未有這種本事;更重要的是,我老闆仲未放心我去make decision,那升職大概就沒有指望。他好歹會先試一下閣下的決策能力才會考慮升你吧﹖

如是者又一年。真是他媽的想放假下年才找工作,一年七天假期實在是刻薄。

29 September 2008

挫折

在一片叫好聲之中竟然不獲續約,倒是有點意料之外。

再一次証明,民意調查是不可信的。

25 September 2008

一公升的眼淚

一公斤的債券。

香港人鍾意睇人折墮,誠然。不然那套只是大家鬥挖的鬧劇《家好月圓》就不會有五十點的收視了。但請不要「香港人乜乜物物」的,其實全世界人都是一樣,英國人都會睇Mr. Bean的。

再講講「迷你債券」的問題。

如果你好似電視中那些阿伯阿叔及師奶一樣認為「我買嗰d係債券唻架嘛!」而簡單地認為這是一種低風險的投資項目,有奶就是娘,我只可以說,你,跟你買了的債券,是應該用同一個形容詞來形容的。

如果你認為投資項目的理論太過艱深而將理解細節的責任推卸到sales身上,你蝕錢,依然是活該。因為這個世界有很多投資項目,不是只有迷你債券,你睇得明的你唔買,係要買那種佢識你你唔識佢的,輸錢然後話當初你睇唔明,會不會強詞奪理了一點﹖如果兩種投資項目回報一樣,一個你睇得明一個你睇唔明,咁你都要買睇唔明的那種,係你死蠢。如果唔係,咁即係兩種投資回報根本就不一樣,那有兩種可能,一是你連回報不一樣都以為是一樣,你蠢到無藥可救,二是你知道回報不一樣然後話我知以為回報一樣,咁你係講大話。

sales有責任解釋清楚﹖難道買家就沒有責任了解清楚﹖歸根咎底,還是閣下懶,沒有詳細了解條文,總之個sales話ok咪ok囉。你聽極都唔明﹖咁你又買﹖你生個仔,話唔識教,然後踢佢入寄宿學校,旨意學校教好你個仔。而家個仔係你自己的定係人地的﹖

親生仔不如近身錢。對仔如是,對錢為甚麼又會例外﹖

24 September 2008

New Shirt

From dear soso

原版:

23 September 2008

正能量

常聽人說,做人,要樂觀一點,正能量很重要,雷曼破產加毒奶粉,大家如何「從好處想」﹖

奶粉

1. 大陸人因為怕奶粉有毒於是到香港買。香港人嫌雀巢安嬰寶不夠健康於是由日本買,但日本人永遠只會將次貨出口於是聰明的香港人只會買水貨奶粉。如果我是大陸的奶粉製造商,這個時候應該做的,就是在日本成立一間分公司,然後將中國製的奶粉運到日本然後當日本品牌出售。

這個過程,簡稱Globalisation。証明這個世界是多麼美好﹖

What a wonderful world~~~

2. 大家以後除了孔雀石綠,蘇丹紅,甲醇和甲醛外,又再多學了一種叫三聚氰胺的化學物。令人感到鼓舞的是大家以後只看新聞,久而久之應該有本事會考化學考A了,不過再靠補習天王。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孔子真有遠見。

看﹖又學多一句古語了。而且,我們敬愛的溫總理應該還有的是機會跟大家進行國學教育。

3. 老實說,從大陸那個甚麼三鹿和蒙牛奶粉廠的董事長的回應,你就知道,中國別說要追上美國,要追上香港也不容易,同樣是問題食物,大家是否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其實是不是大陸的新聞封鎖太過嚴密了﹖連這句也不懂抄...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我百分之一嘅錢係賣奶粉搵嘅,百分之九十九係外面搵嘅(係邊度搵﹖自己諗諗)」

想我中華泱泱大國,幾千年文化累積實力雄厚,古語真是引極都引唔完。

4. 中國點解到而家都冇出名嘅藥廠﹖呢個世界咁多人想自殺,有得做架喎。

5. 雷曼破產,某師奶在電視面前說「我覺得佢地根本就恥笑緊我地呢班傻瓜。」

阿姑,唔只佢地架其實。即係人地係咪恥笑緊你定係職業性笑容我唔清楚,如果係前者你可以向消委會投訴服務態度惡劣,如果係後者,你係侮辱緊殘障人士,等如你話一個患有職業性失聰的人特登唔聽你講野一樣然後你係電視面前唱佢,根據香港反歧視條例你隨時會受律政司檢控。

咁你乜都唔識所以輸錢,好公道丫。你俾人呃所以輸錢,你去證監做乜啫,你去差館啦。

由你係去證監而唔係去差館就睇得出,你唔係覺得俾人呃,你係想借d椅逼人賠錢俾你啫。

淨係睇呢個阿姑都好過追乜野家好月圓啦。

雖然我都知冇左血汗錢係好慘,但你咁樣搞法人地好難幫你架嘛。

6. 對住部電視流眼淚,對上一次睇係幾時﹖好似係97。十年一覺揚州夢,千財萬富又成空。

唔駛唔開心喎,你都未夠阿四叔咁傷。

6. 雷曼結業賀中秋,有人歡喜有人愁。

食個月餅啦,唔食過左期連盒月餅都蝕埋呀。

係囉,今年有幾多人有心情睇月光呢﹖除左冇股票係手嘅人之外。無慾則剛,有容乃大,咁咪快樂囉,日日睇住個市你邊有心情享受呀﹖

7. 我咁樣講怕唔怕俾人打﹖

You won't kill me out of some misplaced sense of self-righteousness, and I won't kill you because you are just too much fun.

8. Why so serious?

9. 冇White knight救雷曼,會唔會有dark knight救下d股民﹖

17 September 2008

法律的疑難

有冇朋友識法律的可以給點意見。

小弟大約一年前簽下的合約就快到期,合約的其中一個項目寫著:

Unless prior written consent has been obtained from Company C, you shall not, seek or accept any offer of employment from Company A or Company B assigned to you by Company A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and for a period of 6 months from the expiry of the Contract priod or the termination of this Contract, whichever is later. If there is any breach of this provision by you, you shall indemnify Company C for an amount equivalent to 6 times of your basic monthly salary.

咁如果我唔經Company A而同Company B即時另簽一份合約,其實呢條條款係咪無效架﹖

15 September 2008

飯局後記

同一個飯局,係窒我矮之前,那個女人還有以下這句金句,佢同我媽講:

「哎呀,你個女真係似足你架,一樣咁珠圓玉潤。」

我當時聽到心裏面打左個突,呢句野你俾我個妹親耳聽到﹖南角道pie姐唔抄刀斬你我跟你姓咯。而你係我媽面前講呢句野,你又估下我妹會唔會知丫拿﹖

然後,你得罪我個妹﹖我個妹三歲之後我就冇再敢挑釁佢喇。再講,佢而家咁樣叫肥,咁你就真係叫豬啦。

我諗佢真係黐左線。

EQ

"Never let anyone know what you're thinking." (from Godfather III).

俾人當面挑撥應該怎樣做﹖你應該廢盡心思掩飾你心中的情緒,和一切可能暴露你的心情的肢體動作,而不是思考如何反駁。習慣是需要花時間來養成的,要在辦公室多多練習。學校會教你知識,但老師從來不會教你如何控制你的EQ,這就是所謂的工作歷煉。

周六,兩位移民左加拿大十幾年的親戚回港,相約到美心飲茶款待。兩位同家父母有何恩恩怨怨其實我是不太想干涉的,但大家知唔知呢條友講乜﹖佢同我講:

「丫,你真係幾似你阿媽架喎,一樣咁矮。」

我自問就真係好少會話女人做八婆,在我手上有這個名銜的女人真是屈指可數,但呢條友,我真係想同佢講:

"Why don't we cut you up into little pieces and feed you to your pooches?"

我在心裏諗完這句Joker的對白,然後繼續食蝦餃飲龍井,美心的龍井茶葉偏苦,少了點甘甜的味道。番工兩年養成的習慣,是面對這種情況,嘴角都會上翹,然後再用雙眼死死地盯著對方。

"Now I see the funny side. Now I'm always smiling"我這麼喜歡Joker這個角色是有原因的。

「你梗係成日掛住打機唔做運動啦。」

這次我跟自己說:Why so serious, son?,然後繼續飲茶,都廢事啋佢。呢個世界真係有人幾十歲個腦囪都未關埋。

唉,我都係忍唔住要係度發洩下。

13 September 2008

十萬個厭惡民建聯的人

facebook最近新開的group,我見到後的反應是,很想笑。很明顯香港人還是不懂得政治,等如有人常說「香港不適合有民主,因為他們選長毛。」一樣,只顯出其人之愚魯。

《教父》是我最喜愛的電影,裏面其中一句對白,是第三集裏,Vincent提議將Joey Zasa殺死的時候,Michael對Vincent說的:

"Never hate your enemies. It affects your judgement."

為甚麼要憎恨民建聯呢﹖選議員的目的,是為市民謀取利益,一個令香港社會好的議員,就是一個好的議員,你話知佢係民主黨定係民建聯﹖

擺明車馬討厭民建聯,會令民主派有機可乘,利用民粹增加自己的政治本錢。民主派選舉是為了利益,民建聯選舉也是為了利益,作為選民,你手上的選票,也可以為你帶來利益,never hate anyone,那不會為你帶來一毛錢的利益。

"Keep your friends close, and your enemies closer."

這句是第二集的。

11 September 2008

世界末日

「當世界末日,你會做甚麼﹖」

這條問題,應該算是全世界最多人問過的問題,但好像從沒有像今日這麼切身。前題是,你有足夠時間去做這些事。尤其是,當霍金說少於百分之一會發生這種事......不足百分之一,其實也是一個不少的或然率,我有點懷疑這傢伙的小兒麻痺症是不是開始蔓延到腦部了。

我會做甚麼﹖

1. 馬上找一個住得最近的基督徒朋友,然後詢問他對這件事的看法。我單保,他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2. 然後去最近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詢問他們對這件事的看法。他們的表情一定更加有趣。

3. 然後打電話給美女們,告訴她們其實我很愛你。雖然不知道她們在那種時候接到這種電話會不會抓狂。哎...有的我還從來沒有打過給她,到時還要多補一句「喂,我係Derek呀...」(其實我很少打電話)

做到呢三樣野我心滿意足喇。不過如果真係有個黑洞,睇怕都未知發生乜事都死左咯,有乜所謂丫。

08 September 2008

希特拉是民選出來的

選舉那天,投票完畢,我又想起演說,然後我忽然想起葉劉的那句名言:

「希特拉都是民選出來的。」

希特拉無疑是世上其中一個最懂得演說的政治家。先不說他如何邪惡,如果香港求其一個政黨有這種領袖人物,區區立法會選舉,他應該是不放在眼內了。

希特拉是否民選出來的﹖他當然是民選出來的。當年葉劉此話一出,很多人說其實希特拉是用了很多卑劣的手段贏了選舉,So what﹖總之投票箱內他以最高票當選,他就是「民選」出來的。

但很明顯葉劉並沒有看清楚其中的關鍵,民主派也沒有,結果兩邊牛頭不塔馬嘴,老實說,場面有點搞笑。

民主派就更加別說了,這種簡單的邏輯問題還要氹一大個圈來解釋,那些公公婆婆大概沒有興趣了解納粹黨的複雜歷史吧﹖一句話就可以說破了:

「你食飯有機會噎死,你係咪以後唔食飯丫﹖」

民主有機會選出希特拉,你就以這個理由來否定民主嗎﹖一個國家越發展,資訊越發達,民主是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就像食飯一樣,你絕食幾十日仲可以吊住條命,但一年,兩年,你最終還是會營養不良而死。

finish!仲有乜野要講﹖你想同全香港幾百萬人上歷史堂,咪玩啦。

06 September 2008

演說

香港的選舉,永遠只有辯論,但沒有演說。

辯論的精彩處在於互相攻擊,拳來腳往像看武俠小說一樣。但一個人如果只知道針對別人的缺點,而不懂得宣揚自己的優點,那就只能淪為一個打手。所以一個全面的候選人,除了參加辯論,還應該有一兩場出色的演說。參加辯論,是為了告訴選民不要把票投給對手的理由,而演說,就是告訴選民要投你票的理由,何者比較重要,是不用廢話的了。

你留意一下,香港的政客開始他們競選的campaign(中文叫甚麼﹖),都會搞「誓師」,即是甚麼﹖對我來說,那只是一班候選人用來壯行色的,對選情有沒有幫助﹖沒有。那搞來幹甚麼﹖玩來玩去就是落區拉票,晨早七點開始站在閣下樓下跟閣下握手問一些例如令壽堂是否女人的問題,然後就「請俾個機會我」。

那些甚麼黨主席之類的,可不可以花點時間準備一兩場大型演說,至少我見你說話流利論點清晰,都會比較可以相信閣下在立法會議事廳裏的議事能力(大家別搞錯,立法會內的辯論不是選舉論壇中那種潑婦罵街式的,是有程序的)。而且可以歸納一下自己黨的重點。要記住,選民投票,很多時是投給黨的,要建立整個黨在大眾心目中的形象,不能單靠個別候選人突圍。而演說,無異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看看隔著大西洋的選舉,奧巴馬憑甚麼突圍而出﹖麥堅恩又怎麼絕地反擊﹖還是靠一場場的演說。辯論,只是用來錦上添花而已。

但當然,他們有沒有這種才能,又是另一回事了。

05 September 2008

正名

名不正言不順,出師無名,失敗是遲早的事。

「將好戲量踢出旺角」這一號召,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理由很簡單,你輕輕鬆鬆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如果我是油麻地尖沙咀的居民或者上班人士,就很難支持你了。你想想,好戲量離開了旺角,總還要找地方落腳的,萬一走來我這裏,於是我每日放工就會見到他們。你叫我點支持你﹖

做人,不可以這麼自私的,自私的人哪裏會有朋友﹖如果以前廉署的口號不是「撲滅貪污」,而是「將貪污踢出香港」……

你知道整件事是多麼搞笑了。

簡簡單單「踢走好戲量」不是更好嗎﹖起碼不用得罪油麻地尖沙咀的居民,而且字數更少更簡潔。把他們踢出旺角,不在旺角阻街非禮非法擺賣難道閣下就不管﹖

雖則「好戲量」這三個字也不見得十分高明,但都係嗰句啦,人地衰你就要跟埋一齊衰架喇咩﹖

01 September 2008

好戲量

我一向沒有看《蘋果批》的習慣,但今集實在很有趣。看後獲益良多,未看的朋友,在下強烈推薦。

香港人向來有一種很奇怪的想法,就是假如所做的事沒有任何金錢瓜葛,就是正確的。為藝術而犧牲﹖那簡直是偉大。而這個社會對待偉人是應該抱景仰的態度的。

於是那幾個facebook group代表和節目主持就被牽著走。「我地都好明白藝術嘅野人人睇法都唔同。」你留意這句說話在整個節目中出現了多少次﹖都數不清了。

做這種論壇,最重要是思維清晰,別被那種白痴的廢話混淆自己的思路,是基本功。

其實由始至終問題都只有兩個:第一是阻街,第二是非禮。

先談阻街。別跟我說甚麼誠邀大家去睇show的廢話,我話知你係哥普拉係嗰度拍緊教父第四集﹖你拍五日我唔理你丫,你拍五年喎而家﹖你將一個公共空間霸佔為一個閣下專用的空間五年的時間,然後再話我知一個行人專用區唔應該只係行人所以你唔好一日淨係係度complain,complain,complain。咁,我係咪係嗰度起間屋住下都得呢﹖

好多電訊公司都係度擺檔﹖一,人地冇用咁多位,二,唔好因為有其他人做同樣的行為而將你自己的這種行為合理化。這是常識。再講,我有話好歡迎佢地咩﹖

非禮就更加搞笑,「呢個係成套戲係當時的環境所出現的一種情況」。佢其實知唔知自己係度講緊乜﹖

重點並不是閣下當時在做甚麼,有甚麼環境甚麼氣氛,而是那個女孩子是否願意被人kiss。上到court法官是不會理會閣下當時是做戲還是做愛,他只會問那女孩子有沒有明示過你可以kiss佢,又或者過程中該女孩子有沒有明顯的反抗動作。香港法例是保障女性的。

我實在不明白為甚麼可以一句「戲情需要」,他就以為可以將問題輕輕帶過,很明顯所有的戲情需要都必須演員同意才可以進行的,記得年前張衞健和謝霆鋒演戲途中借機打人嗎﹖結果搞得幾大﹖如果「戲情需要」大哂,「藝術觀點個個不同」可以是藉口,那我下次殺人放火都可以﹖你認為沒殺人放火那麼嚴重﹖你不知道非禮在香港同樣是刑事罪嗎﹖

奇怪的是整個節目從沒有人提出過這幾樣最重要的問題,然後一直兜一直兜,沒完沒了。

當然,那位楊先生還有很多搞笑出位的鏡頭的,例如當被人批評為「冇戲量」的時候,他發脾氣,說「你話我冇器量本身就係一種侮辱。」。我成日都唔明,當我話一隻豬係豬的時候,何解你會認為我正在侮辱那隻豬呢﹖同樣當我批評一個冇器量的人冇器量,你憑甚麼認為我是在侮辱你呢﹖「你話我冇器量本身就係一種侮辱」﹖閣下這句說話本身就是侮辱「邏輯思維」這個詞語,侮辱「批評」這個詞語,還有侮辱了天下所有的母親。點解﹖因為以後你唔可以話你阿媽係女人囉,小心俾雷劈呀衰仔。

因為閣下的組織名稱是「好戲量」所以批評閣下「冇器量」是一種侮辱﹖那就是如果閣下不是叫「好戲量」那我的批評就不是侮辱了。那問題就出在你自己的名本身嘛,別把責任推在我身上。你名叫李聰明,考試全班包尾,於是被人叫你「唔聰明」,你話人侮辱你﹖不如問下令壽堂何解明知你蠢過隻豬又幫你改「聰明」這個名字,明知閣下冇器量但改戲團名叫「好戲量」,你自己俾位人入怨得邊個﹖

還有一點,閣下如果夠細心的話,會留意到他經常說現在這個模式是「跟警察溝通的結果」。

何謂「人蠢冇藥醫」﹖這是人辦。

全世界從來只有上級向下級卸責,你甚麼時候見過做細的可以將肩膊上的責任推給上司的﹖你想將責任推給警方,推說這是警方的安排﹖冷靜一點,無憑無據,沒有白紙黑字的事情大家都只靠個信字。戲都做唔少喇,你販毒被捕,然後跟那個盤問你的警察說「你知唔知d粉邊個架﹖尖沙咀黃警司元朗區李處長中環總署陳幫辦私低下夾份開個檔口嘅貨唻呀!你夠膽郁﹖買棺材唔撚知定呀﹖」你以為自己是否會明日就無罪釋放﹖我包你聽日日出之前就「畏罪自盡」了。搞藝術不是問題,先讀多一點中國歷史好不好﹖如果我是旺角區警署署長,下次一收到風「好戲量」又擺檔,即刻帶隊防暴警察驅趕啦。擺到明你而家犯眾憎,我做署長我幫邊個﹖

簡單而言,整個論壇對好戲量來說只是一場公關災難。他們有著楊先生這種出色的representative,大家應該很快有好日子過了。

溝通當然不是問題,但請閣下先準備好一點點的common sense才來吧。

還有,真心奉勸楊先生一句,有心搞藝術嘛,就不要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閣下才華洋溢,在香港就等如龍游淺水,虎落平陽,荷里活才是你大展拳腳的所在嘛。最最緊要,做人要有骨氣,走了,就不要回來。正所謂「好馬不吃回頭草」嘛,對不﹖

28 August 2008

Credit

我到今時今日依然不明白的一件事情,是為甚麼有這麼多人打開門口做生意,仲係鍾意呃呃騙騙。

事緣,現在名義上正聘用在下的agent公司昨日來電,內容大意是現任的銀行想問如果想我打風都要番工,要求的人工是多少。

我思前想後,覺得不對勁,於是今早問老細。

「冇咁嘅事啵」

咁大家都知乜野事喇。

我唔明,呢d事第二朝就可以查正的事情都可以呃﹖係咪真係當我lulu﹖講大話呢回事,我認為,最好的學習對象,是股神畢菲特:

"If you don't feel comfortable owning something for 10 years, then don't own it for 10 minutes."

And I'd say if you can't deceive someone for 10 years, don't do it for 10 minutes.

乜做生意唔係講信用架咩﹖

24 August 2008

小丑

今早上班,途中,見一電單車橫臥在馬路中心,我心想,電單車被撞翻了嗎﹖

車再走前一點,我看見電單車旁,還躺著一個人。不知道有沒有頭破血流,他戴著頭盔,而我看到的是他的背面。他像泥一樣軟在地上,不知道還有沒有救。

那時我想,如果那個是我,就這樣被車撞在地上,死了,那我現在做的到底是為了甚麼﹖豈不是都白費心機﹖

這真是一個一流的懶惰藉口。

然後那時我有點想折返回家,不幹了,星期一死就死啦。反正還有人這種危急關頭走去北京看奧運。

然後我又發現,在這種關頭還有心思思考如何懶惰的問題,我的冷血症似乎又有加劇的跡象。

在國金工作了的九個月,我學到的是「抽離」。那並不是指要將自已抽離工作做一個卸膊的人,事實上我一直都很盡責。但上班這回事,實在沒有必要加添太多的感情元素。不要太過著緊,看著deadline做人就是了。那才能夠冷靜處事。

而冷靜和冷血的分別是,冷血是冷靜,再加點血。例如在對手發出淒厲的叫聲的同時仍然冷靜地用小刀在他面上畫上小丑的笑臉。這招在開會時用不知會有甚麼效果﹖即在別人氣急敗壞的時候依然不留情面的攻擊他的弱點。

小丑雖然聰明,但註定是一個不受歡迎的人物。

22 August 2008

產假

某日飯局,跟老佛爺等談起產假的問題。

身為一個市場經濟原教旨主義者,進化論的忠實信徒,當然會覺得那些白痴福利無聊之極。而產假無異是當中最無聊的。因為最不公平。

男人永遠沒有產假,女士未婚的也不大有希望會有產假,結婚但不想產子的又沒有產假,結果這種福利只掌握在一小撮做愛不戴套的人手上,而老闆補貼的十個月人工換來零生產力,還未算前後一星期cool down同warm up,十二個星期,足三個月了。

結果監製是這樣評價:「你呢d人仲係停留係十七世紀嘅資本家思想。」當年他是諗社會學的。

而老佛爺則頒下御評:「你諗野可唔可以唔好咁偏激呀﹖」當你個個月要將薪金百分之三十捐給國家建設LV大觀園,而你最近又很不幸地聽到國家一個唔覺意在一眾中移動中石化之間將你半年的捐款化為烏有,偏激一點實在在所難免。

丫,我仲想講,十七世紀d資本家,係咪都好有錢架﹖

18 August 2008

Continue

The previous one is just kidding. Everyone please don't take it serious.

And this one is serious.

Perhaps it is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ll things should be "real" in the entire Olympic games. And I can't even imagine how the two little girls would feel...you know, the implicit meaning of this fake is that the little girl's appearance is reckoned as an opposition to the interest of the country because hiding her face to public is due to the consideration of the country's interest.

Don't you think that it is too serious? And why don't they pay the same attention to the psychological effect on the two girls? One is blamed to have an ugly face and the other an unpleasant voice. You don't want your daughter in either position, right?

What I know as a worldwide standard is that children should be protected and they deserve the greatest respect.

That's what I believe, sincerely.

15 August 2008

代唱與魔術

奧運那位小女孩是否應該找代唱的問題,其實並不複雜。

因為這根本不是一條是非題。事實上這個世界並沒有純粹的是非問題,有的只是情緒問題。

而且實在沒有必要將它延伸到甚麼大國崛起,係人都知係場show之類的問題。其實,兩個字就可以概括:

假狗

你話可唔可以接受﹖

女人,當然會話可以接受,不然市場上不會有一種叫「魔術胸圍」的產品。

「你估我帶d咁嘅野係俾自己睇架,俾你地d麻甩佬睇之嘛,成日望住d鬼妹眼都唔眨」

對女人來說,「費盡心思,呈現最美好的一面給大家」,是天經地義的事,而且非常值得鼓勵,及同情。女人總認為這樣做是表現女性動物大愛無私的行為。是糟蹋自己,取悅他人。

「我為自己架而家﹖你知唔知帶d咁嘅胸圍好逼架﹖」

男人呢﹖當然是不可以接受,不然市場上就會有一種叫「魔術底褲」的產品了。

男人很明白,要令一個女人滿足,是不應該不斷提升她對你的expectation,而應該降低佢。一個大話,要講,就講一世。那男人為甚麼不願說這種大話,原因就很明顯了,因為全天下的男人見到每個女人,都會先假設她是能夠揭穿這個大話的人。

因此這種大話可免則免。

所以下次閣下如果有幸聽見有男人覺得北京奧組委找代唱是很正確的,那麼作為女士的你就應該小心,因為:

1. 一個支持造假的男人是否信得過,閣下自己心中衡量吧。
2. 我會合理懷疑他平日上街,褲浪裏是否收有一條在city super購買的德國法蘭克福腸。

14 August 2008

捷毛的反証

女士都喜歡有長長的眼捷毛,是不需要懷疑的。

這從我身上可以看得出來。

話說我從小眼捷毛就很長,但家中另外兩個女人(媽+妹)的則較短。而根據女士社會一直奉行的「文人相輕」法則(即就算佢地幾羨慕你幾想好似你咁,講到出口都只會變成批評,例如話一個瘦嘅女人得排骨,一個大胸的女人似乳牛,等等)。於是擁有長眼捷毛,得到的評價是:

「d眼捷毛咁長,一睇就知佢懶到出汁啦。」

當一個女人批評你的外表,你應該先思考她的動機,到底是出於厭惡,還是妒忌。這很明顯是後者,因為「懶」,同長眼捷毛是毫無關係的。

我懶因為我夠聰明唔駛溫書都pass,點解你唔講話長眼捷毛表示聰明﹖

所以由此可以反証,女士是喜歡長眼捷毛的。

但你要明白,我係一個男人,男人的賣點,永遠都不是那一排眼捷毛。你幾時有聽過人咁講:

「佢d眼捷毛好長,好man呀~~~」

就算俾你聽到,你都只會懷疑呢個女人係黐線的。

帶眼鏡的時候就更加無奈,因為會頂眼鏡。我又不敢修剪,因為聽說會「倒生」,到時就手尾長。每次妹聽到我這個評語,就會:

「妖!」

其實頂眼鏡的感覺是很難受的,像...

算了,這個比喻太不雅。

12 August 2008

聖徒

Padre Nostro, che sei nei cieli,
Sia santificato il tuo nome.
Venga il tuo regno,
Sia fatta la tua volontà,
Come in cielo, così in terra.
Dacci oggi il nostro pane quotidiano,
E rimetti a noi i nostri debiti,
Come noi li rimettiamo ai nostri debitori.
E non ci indurre in tentazione,
Ma liberaci dal male.
Amen

主禱文的意大利版。我不懂意大利文,也沒打算學。我就只會諗這一段意大利文。

事實上我還是一個意大利文也不懂,我只是記下發音而已。

昏暗的教堂,木制的大門中間留了一線的空隙,光線從那裏洩露出來。像一柄利劍,指向高台上的十架像。

教堂內的長廊很長,足夠令原本集中的光失去線的型態。劍就永遠都指不到主基督耶穌的身上。

哪有耶穌會躲在暗處的﹖

「呀……」

我推開門,整個教堂馬上就明亮了。然後我走進去,又再把門緩緩蓋上,留下原本那一線的空隙。

整個教堂又回歸黑暗,只剩下光明的利劍。

我愛到無人的教堂,因為那才是真正的寧靜。等到人一多,就會開始嘈吵。就算他們如何安靜,還是會有呼吸聲,坐下時木質排椅榫位那種咿咿呀呀的摩擦聲,翻動聖經和詩歌集的紙張聲。很吵。

我穿著整齊的西裝,那是習慣。因為木底的皮鞋走在木質的地板上,撞擊的聲音迴蕩,就令教堂更加幽靜。

鳥鳴山更幽,我需要這種昇華了的靜。

我選了一個陰暗的角落,在排椅上坐下,把身體傾前,低下頭,雙手交疊,向著聖基督的十字架像諗主禱文,然後就開始我的默禱。

不,是冥想,虔誠教徒的冥想才可以被稱為默禱。

我以前間中也會在這種時候到禮堂冥想,但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的冥想了, 今天之後,我就不會再到這裏。

當人類重新回歸上帝的懷抱,魔鬼就沒有了繼續逗留於世上的理由。

我望向台上的耶穌受難像。聖主耶穌基督,我走後,你會覺得寂寞嗎﹖撒旦走後,耶穌就再沒有敵人。

無敵,很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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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懷疑,這是一部愛情小說,雖然應該會有很重的宗教成分,正確點說,是基督教/天主教成分。最近忙於工作,回家已經筋疲力盡,所以更新應該會比較慢。

請見諒。

11 August 2008

冷感

當大家看奧運開幕禮彷彿在看續集的《滿城盡帶黃金甲》的時候,就像大家今時今日看見李麗珍依然只會想起《蜜桃成熟時》一樣

佢唔想架。

而因此被人批評為「不愛國」

喂,佢真係唔想架。

尤其是當奧運節目在廣告時段完畢之後,主持人第一句是「歡迎大家番番唻為中國加油。」而我即刻將電視關掉

喂,你都諗下人感受丫。

唔一定係中國人先會睇你無線丫,更加唔係每個中國人都想為中國加油丫。尤其當你發現外國的女性選手們個個樣靚身材正,中國漂亮的全部靠了邊站做佈景版,你做觀眾,會支持邊隊﹖

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同一個審美觀好唔好﹖

唔好再咁政治正確次次都「為中國加油」好唔好﹖唔好搞到好似拜年咁一開口就「恭喜發財」,「恭喜中國隊今日又增加了n面金牌」,好唔好﹖

所以我認為,一個人對奧運冷感,跟對性冷感其實是一樣的...

你諗下,世界上邊種人最容易性冷感﹖點解﹖

因為日日做囉。

大家都唔想架。

09 August 2008

9A

會考放榜那天,報載可愛的李卓人議員的千金,考了9A,文科。

於是又令我聯想起那位國寶級的女孩子。

當然兩者還是有分別的。前者說只預料自己有4A,9A是意外;後者,據說,由於中文C了而哭了一大場。雖然我不太相信。

是據說,因為會考那年,我己經沒見她四年了。

我還發現,我對旗袍的鍾愛,還是因為我最後見她的那天,她穿著一件旗袍校服,所以到今時今日,我還是覺得女孩子穿旗袍,最好疏個短髮。

看李卓人那個熊樣,想不到他女兒還算是個人物,而且樣貌中上,實在不得不讚嘆造物主的奇妙。

還有衪的幽默感。

已經不愛,但我發現原來我仍然很想,很想,再見見她。

04 August 2008

盈利預警

這個星期五應該是不會有文章更新的。因為這次打算寫長一點。

寫小品很吃力,開一篇新開一個新題材。但我人不帥,所以只有一次的戀愛經驗,你想我就算如何無病呻吟,沒有經歷過就是沒有經歷過。

好了,再加上妹的經驗,一共N次好不好﹖還是玩不出甚麼花樣。

好了好了,其實是還有很多花樣的,但花在這個短/長篇裏慢慢玩吧。

寫短/長篇就要有故事結構,還有資料搜集,不知要搞多久。我期望下星期可以開始。我這人三分鐘熱度,再拖下去也許就不會寫。

順道問問,香港有沒有像樣一點的天主/基督教堂﹖像樣的意思,是要有歌德式建築的那種。

01 August 2008

幻想下午茶

銀匙叮叮響。

我愛喝奶茶,正確點說,是絲襪奶茶。取這個名字的人實在是太偉大了,他沒有隨便取一個甚麼「紗網奶茶」的三流名稱,絕對是對人類的一大貢獻。讓大家在滿足味覺的同時,還有另一重的幻覺享受。但你要明白,絲襪奶茶這回事,是只可以在香港流行,在外國不可以。

因為外國多的是穿絲襪的女人。

香港沒有女人穿絲襪嗎﹖有。但你望著那對腳,你會有興趣的問題只會是眼前這位女士到底是效力愉園還是南華,而不是廣告上說的甚麼黃金分割的秀麗曲線。很奇怪,香港有美麗雙腿的女士總喜歡穿牛仔褲,會穿絲襪的又只會配西裝,然後裙子把一雙腳包得密密的。難道被別人看到雙腳,會懷孕的嗎﹖

男兒膝下有黃金,女兒呢﹖她們大概以為自己雙腳都是鑲鑽的。

於是男人對絲襪的讚頌,就只能留給奶茶,而不是女人的美腿。雖然你明白其實絲襪奶茶跟絲襪毫無關係。但請女人更加要明白,當一個男人要淪落到捨女人而選奶茶,那是一個多麼艱難的抉擇。

我望著眼前進食中的中環OL們,右手一邊攪動著,思緒像杯中的奶茶,不停運轉。

香港的女人都很笨,她們懂得讓皮膚不哂太陽,懂得買化粧品護膚霜,懂得戴魔術胸圍,但不懂得穿一雙性感的絲襪。她們盡量令自己變得attractive,卻不懂將自己進化成seductive。她們對自己的武器的認識還停留在胃部以上,而完全忽視腰部以下的部位。

但,你去看《蒙娜麗莎的微笑》,真的只會留意她的微笑嗎﹖那達文西為甚麼不只畫一張嘴﹖上帝為甚麼要做全身的你,而不只做上半身﹖

一個聰明的女人懂得將自己當成一件Michael Angelo的雕塑品,將多餘的肥肉琢走,然後再將完美的曲線,靠衣物展現出來。fashionable的衣服不是用來敝體的,女人街十蚊三件T恤可以做到的事,別花三千大洋去做。更何況通常越貴的衣服,布料越少。

所以別再說絲襪是用來保暖的,正如嘴巴不只是用來吃飯的,還可以讓男人可以向你甜言蜜語的。你應該選購舊式在背後有縫口的絲襪,腿要夠長,先天不足的話則應該把裙子縮短,或者簡單點,穿旗袍吧,這種滿州傳來的女性馬上服裝絕對能夠表現閣下美好的身段。重點是當男人的目光跟隨那一條幼細的瑕疵從下而上時,你有足夠的時間讓他培養情緒。

然後又被你的裙腳阻止他進一步的視覺刺激。其實seduction是很簡單的,不一定要眼放生電才算是調情,嚴格地說,那是發情。

在茶餐廳飲一杯奶茶都那麼多聯想,我發現最近自己的腦筋的確出現了點問題。

我想再次專注於奶茶上,卻越來越不自在。堂堂一個男人公眾場合飲絲襪奶茶,我竟然有難堪的感覺。像,大庭廣眾研究起手上的一對絲襪一樣。給人感覺柔弱還是其次,被誤會我是個基佬或者戀足癖就真是無妄之災了。

而且還大談女人穿絲襪的心得...

可惜香港有點情調和尊重私隱的地方,卻只會提供奶茶,而不是絲襪奶茶。例如酒店和高級餐廳。不然,可以在半島酒店開一間套房,拉開向海方向的對簾,一個人靠在椅上,用一只幼薄的白瓷杯載了八成滿的絲襪奶茶。右手執著銀匙,在杯中不經意地攪拌著。像你伸長了的左足,在我的胸口輕輕撩動。有清脆的聲音在你足鍊的銀鈴上發出。

這才算是一個人的浪漫。

但高級的地方大概不屑於將穿在腳上的絲襪和喝進肚裏的飲品拉上關係吧。在床上的時候他們怎麼不這樣想﹖說老實話,哪一個男人會不喜歡懂得穿絲襪的女人﹖

每個人心中都有著原罪,但偏偏很多所謂正人君子都說自己對性感的女性沒有興趣。不是說要認罪的嗎﹖

人類真是偽善的動物。

酒店裏的奶茶,滑是滑了,一點茶香都沒有像喝一杯奶水,完全沒有茶餐廳奶茶那種濃郁的茶味。但闊太們很喜歡飲這種high tea的,對她們來說,high tea的重點,在high,而不是tea,她們還可以食high cake,据high steak,Whatever,總之要high。

會有千金小姐忽然坐在我對面,跟我一起飲絲襪奶茶嗎﹖拿不到電話號碼,至少我可以說服她以後別到酒店飲high tea的。你知道嗎﹖酒店很喜歡做的一件事:叫一杯奶茶,讓顧客自己加奶。真不負責任。如果我點的是蒸魚,你會不會要我自己調校豉油﹖

但茶餐廳畢竟太過市井,稍欠格調,而且茶杯既厚又重,又多崩口,女士拿在手上實在不能說非常舒適。

小姐要飲,又要情調,就由在下到你家中,旁邊先播一隻Richard Strauss的Schlagoberswalzer,然後再給你沖一杯正宗的奶茶。

幻想真是美好的東西,能夠令手中的那杯也輕了起來。

銀匙叮叮響,和酌滿時有沒有不一樣﹖